第4章丙字十三号(1 / 2)
赵牧推开了丙字号牢房的木门。
霉味混着尿骚味扑面而来,甬道两侧的栅栏后,犯人们或坐或躺。最里面那间牢房里,一个浑身血污的囚犯猛地扑到栅栏前,双手抓住木条,指节发白。
“大人!我冤枉!”
声音嘶哑,但像铁片刮过石头。
赵牧提着油灯走近。灯光照亮那人的脸——三十来岁,黑脸膛,颧骨高耸,眼睛细长,瞳孔在暗处亮得像鹰。
“你叫什么名字?因何入狱?”赵牧问。
“赵黑炭!原赵国猎户!”囚犯急切地说,“三日前深夜,我追一头受伤的鹿到城外乱葬岗,看见王三刀在埋尸!”
赵牧心头一跳。
王三刀。又是这个名字。
“继续说。”
“那根本不是什么猪,是人——”赵黑炭压低声音,眼睛扫了眼甬道尽头,“是个女子,年纪不大,左手……左手有六指!”
六指?
赵牧脑子里闪过前日翻阅的卷宗。西街陈寡妇报案,女儿失踪五日,年十七,左手天生六指。
“你确定?”赵牧盯着他。
“千真万确!”赵黑炭说,“月光虽暗,但我常年打猎,眼力好。那女子被草席裹着,手露在外面,六根手指清清楚楚!”
赵牧沉默片刻:“埋尸地点?”
“乱葬岗北边,有棵歪脖子槐树,我做了记号——在树根系了块红布条。”赵黑炭喘着气,“我本想报官,可刚回城就被抓了,说我偷了王三刀铺子里的半扇猪肉!”
“你偷了吗?”
“我没有!”赵黑炭咬牙,“那晚我根本没进过城!可县衙的人不信,把我打了一顿扔进牢里……”
话音未落,甬道那头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狱掾吴七晃着肥胖的身子走过来,油灯在他手里摇晃。他四十来岁,圆脸细眼,总带着笑,但笑意从不达眼底。
“赵佐史,巡查牢房呢?”吴七笑呵呵地说。
赵牧转身:“吴狱掾。”
吴七走到牢门前,瞥了眼赵黑炭,脸上笑容淡了些:“这人是偷盗惯犯,去年就因偷鸡被抓过。赵佐史莫听他胡言乱语。”
赵黑炭急道:“我没说谎!”
“闭嘴!”吴七厉声喝道,又转向赵牧,语气缓和,“赵佐史新上任,不熟悉这些刁民伎俩。他们为了脱罪,什么谎都敢编。”
赵牧看着吴七:“他说看见王三刀埋尸。”
“王屠户?”吴七笑了,“王三刀是安阳县有名的老实生意人,田县丞都夸他本分。这贼子定是记恨王屠户报官,才污蔑他。”
老实生意人?
赵牧想起王三刀那双粗如胡萝卜的手,还有铺案下那块染血的麻布。
但他没反驳,只是点点头:“吴狱掾说得是。”
吴七满意地笑了,拍了拍赵牧的肩膀:“赵佐史明白就好。夜了,早点歇息吧。”
他提着灯走了,脚步声渐渐远去。
赵牧站在牢门前,沉默。
赵黑炭看着他,眼里的光慢慢黯下去。
“大人也不信我?”他声音低哑。
赵牧没说话,从怀里摸出半块麦饼——是晚饭剩下的,塞进栅栏缝隙。
赵黑炭愣住。
“先吃点东西。”赵牧低声说,“明天,我再问你。”
说完,他转身离开。
走出丙字号牢房,赵牧没回值房,而是去了县衙卷宗库。
库房在衙署西侧,一间土屋,里面堆满了竹简。看守的老吏已经睡了,赵牧自己点了灯,开始翻找。
他要找失踪案的卷宗。
一炷香后,他面前摊开了六卷竹简。
都是近三个月安阳县报上来的女子失踪案。卷宗备注五花八门:“或私奔”、“或走失”、“疑为流民逃亡”。
但赵牧注意到细节。
六名女子,年龄在十六到二十二岁之间。其中三人,左手有六指——备注里写了“天生六指”、“左手异于常人”。
另外三人,失踪前三天内,都有人看见她们去过西市。
西市。
王三刀的肉铺在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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