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一个刑警的日子2》(14)(7 / 7)
“没有,就是个白领儿。没有违法记录,没有特别财产。”
“男女矛盾呗。”
“她是他前女友。”夏新亮把“前”字咬得很重。
“对,他们交往是四年多以前了。”李昱刚补充道。
“你直奔主题,是说耿丽丽失踪跟杨峰没关系?”
“这不是我说啊,咱还得再调查。但如果以有关系作为前提,我觉得他杀人有瘾。”
我看向了夏新亮:“还不是他一个人有瘾。”
“还是师父懂我。”
李昱刚这时插嘴道:“咱俩那天趴狗洞……”
我赶紧打断他:“排水沟。”
何杰还是迸发出了笑声。
他一笑,李昱刚也咧开嘴跟着笑:“排水沟、排水沟。”
“本来就是排水沟!”
夏新亮补刀:“幸亏那天不是我跟着您出去。”
“就应该你去,治治你这洁癖!”
“说正经的,”李昱刚拿出一副这局面他把控住的姿态,却有种小孩儿偷穿大人衣服的违和感,但话却说到了点子上,“夏克简去赌博,看那架势肯定是输了,然后杨峰去接他,不知道是夏克简叫的杨峰,还是夏克明叫杨峰去的,反正杨峰去到那儿,虽然俩人吵了一架,但还是把夏克简弄走了。这说明啥?说明他还是拿事的。”
“我是这么想的,”夏新亮接着说道,“夏克明是一个朝钱看的人,他办事也好办人也好,他目标是非常明确的,就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弄掉合伙人,侵吞对方的资本,他是这么一个路子。但是他这个弟弟呢,头脑不灵光,又好惹是生非,要说夏克明走光明大道,那他就是走羊肠小路,他图的不是名头,不是地位,他能在他哥哥的臂膀下衣食无忧,惹了事有人给铲就很ok了。”
“嗯嗯。”王勤谄媚地点头。
“那从咱们发现的第一起案件来看,杨峰还没加入的时候,王立就被干掉了。谁干的、怎么干的,现在咱们还不得而知,但干掉了。王哥也给梳理出了一个相关的可能案件,这个咱们也可以查,隐蔽地查。如果相符,那说明这事办得不漂亮。反观杨峰加入之后,截止到刘俊被碎尸之前,他们干得就很稳了,干了那么多起,没留下踪迹。而且已知杨峰是最晚加入的。对吧?”
我点了点头。
“你说杀人越货,这跟干买卖不一样,不需要那么多股东吧?应该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对不?”
股东这词又把李昱刚说乐了。夏新亮白了他一眼:“但他们还是拉了杨峰入伙,为什么?肯定是杨峰能把这事干得更好,更专业。也就是说,这三人对杨峰有需求。杨峰我估计在这个小团体里,就是一个职业铲事儿人的形象,脏活儿累活儿一肩挑那种。从心理学上来说,人,为了利益杀人,已经属于比较极端的情况了。能长期以此为生,只能说明这个人本身就对杀戮有兴趣,或者说着迷。而人一旦对某些事物着迷,产生了心瘾,心瘾这个东西是非常难戒断的。他就要反复去重复,去满足自己。夏克明又不是老有人要杀,咱说过了,他杀人是目的性明确的,而且对他这种人来说,他也不会亲自动手。那么除了他之外,假使杨峰有这个心瘾,那跟他勾肩搭背的王鹏、夏克简,他们应该都有嗜血的癖好。要就他一个杀人魔,他就成了异类了,再好使,这个团体也不会容他。”
“我听明白了。看来杨峰这个前女友突然失踪,恐怕跟这三人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何杰摸着下巴说。
“而且这三人社会危害性极大。这才是我的重点。可能有点绕,但我的中心思想是,咱们必须及时控制住这伙人。太危险了。夏克明咱们都可以缓办,但是杨峰他们,越快出手越好,咱们的方向一定要明确,制止更多犯罪。这个影响力、危害性都太超纲了。后果不堪设想。你不知道现在、此时此刻,这三人会不会又蹲一块琢磨去弄谁。”
“这不是养了狗啊,这是养了狼。”
“啧,要说这夏克明还老做慈善呢,”王勤这会儿抖着腿说,“瞧着也慈眉善目的啊。”
“那你没看那些捐庙的呢,个个身上恨不能都沾血。你普通人去庙里也就是上上香。”何杰看向王勤。
这一晚也是拉到了深夜里去,最后我们把方向定了,就朝杨峰下手查,失踪的耿丽丽,查。挖地三尺也要把这事给查清楚。就从这里打开突破口!
夏新亮说了一个结语:“咱都动起来吧。这些年他们老杀人了,越杀欲望越大,可能从前偶尔杀个一两个还行,觉得能过过瘾,但随着杀戮行为升级的,是杀戮欲望,你就是想杀,杀红了眼,你这会儿再说找一头猪、找一个羊分解分解试试,不行,那跟杀人完全不是一个感觉。”
王勤接话道:“偶像,你别这样儿……演得太像了!我现在看着你就不寒而栗了,非做噩梦不可。”
李昱刚撅他:“还噩梦呢,你难道还惦记今晚拿一觉?没听你偶像说嘛,必须快办,我保你今晚不噩梦,毕竟你得开夜车到天明呢。”
何杰欠欠地来了一声“耶”,并比画一个“v”的手势:“我都不颠儿了,扎你们这儿了。”
这注定是个不眠夜了。
支着脑袋的我想起了哈维尔那句话——我们坚持一件事,并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刑侦工作,就是这样不计酬劳地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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