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南园街最美的女人(1 / 2)
我没有弄坏张丞凯的铅笔。
他长得很漂亮,像个精致的人偶,令我对他有一种奇怪的错位感。我担心如果我弄坏他的东西,我会惹上真正的麻烦。
这天我爸接我回家,我们从学校一起走回南园街。他听我讲学校发生的事情,看起来不是特别感兴趣。
我以为他没有在听,但路过文具店的时候,我爸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拉我后面的衣领,对我道:“臭小子,给你买点铅笔,你什么时候能学会爱惜东西。”
我举起手臂欢呼一声,蹦蹦跳跳地跟着我爸走进文具店。文具店像是故事书中的魔法小屋,充满着各种各样神奇的东西。
由于我爷爷开始拒绝每天给我手动削铅笔,我爸给我买了一款可以手摇的削笔刀。削笔刀的外观像个小房子,一侧是摇杆,另一侧是放铅笔的地方,底部是像抽屉一样可以拉开的小盒子,用来装碎屑。
我兴奋极了,这时候突然又想起张丞凯问我的问题,于是我问我爸认不认识陶渊明。我爸手里拿着挑好的中华2b铅笔,非常不可思议地道:“你们学前班都教陶渊明了?”
“不是老师说的,是有一个同学……”我解释道。
我爸知道陶渊明,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对我点点头道:“他是大诗人。你好好努力,向他学习。”
回家后我开始削铅笔,爷爷已经把饭做好了。我爷爷在饭桌上又问了我在学校的事情,于是我只好重新说了一遍。
“你那同学叫什么?”爷爷不太确定地问道。
我扒了两口饭,不厌其烦地说:“张丞凯。”
我爷爷哦了一声,然后把脸转向我爸,说:“是仙懿那丫头的儿子。”
那是谁?张丞凯的妈妈?爷爷认识张丞凯的妈妈?我放慢吃饭的速度,不受控制地开始偷听。
我爸低着头,似乎对这件事不感兴趣,语气平平地问道:“她在外边结的婚?”
“这谁知道了。”爷爷的鼻孔翕动两下,叹了口气,“十六岁不到就去了外地,干什么从来都不说,钱也不往家里拿。去年突然回来,带着一个小子,比乐乐还大几个月。”
“啊?”我安静地听了半天,“张丞凯比我大?!”
我爸:“……”
他用筷子敲敲我的碗,板起脸说:“大人说话,你插什么嘴,吃你的。”
爷爷提起张丞凯妈妈的语气十分微妙,但这时候的我并不能完全理解。只是,我不可避免地开始注意到张丞凯的存在,就像班上的每个人一样。
他漂亮又安静,并且比任何人都要聪明。老师教的那些拼音和算数,从来都难不倒张丞凯。很快,他就成为学前班表现最好的孩子。
张丞凯的身边逐渐聚集起一个稳固的小团体,他是其中最显眼的那个。在老师教我们唱歌之后,张丞凯和他的朋友们被叫到了讲台上。
他们的表演并不是单纯的唱歌,而是像歌曲串烧一样的形式,四首儿歌之间,张丞凯会用他清亮的嗓音说几段故事,只有很短的几句话,却能像钩子一样快速地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我简直惊呆了,全程坐在下面张大嘴巴看着他们的表演。站在一旁的老师也面露笑意,对几个孩子的喜爱不加掩饰。
表演结束,老师带头鼓起掌,我们收到信号,也跟着一起鼓掌。张丞凯和他的朋友们拿着自己的本子,老师在那上面都贴了小红花。
直到放学,我还沉浸在张丞凯的表演中。再联想到他们每人得到的小红花,我心里莫名沉甸甸的,又有一点酸酸的。头一回,我体会到了嫉妒一个人是什么滋味。
有几天我闷闷不乐,我爸终于察觉到了我的异样,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任何事你都可以对我说。”时间来到冬天,每天早上我爸都会把我搂在怀里,单手给我穿毛衣,“爸爸会帮你解决。”
我是一个藏不住事情的小孩儿,叽里咕噜地对我爸说了自己的想法。我爸听了后笑起来,他的眼角不知不觉已经浮现出淡淡的细纹,他摸着我的头,笑道:“小子,不用嫉妒别人,每个人都不一样。嫉妒就像毒药,如果你总是想这些,是会烂肠子的。”
烂肠子这件事太可怕了!但现在的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傻,就像以前夏天我不小心吞了西瓜籽,我爷爷说我肚子里可能会长出西瓜,结果最后什么也没发生,我觉得我爸只是在夸大其词。
“不过嘛,有时候也可以善加利用。”我爸继续给我穿鞋,他蹲在我的面前,穿着棕色的皮衣夹克,尽管失去一只手臂但身形依旧高大,“……你就把张丞凯当做目标,好好努力,也可以跟他做朋友……知道了吗?”
“嗯。”我应道。
我爸抬起头,笑着捏了捏我的鼻头,拎起我的小书包和我一起出门去。
我确实努力了一阵,也得到过几次老师给的小红花。可这个目标没什么大不了的,对张丞凯的嫉妒也没法持续太长时间。学习是一种对抗人类本能的行为,说到底,还是老陶家没有学习的基因。
渐渐地,我也有了整天在一起玩的几个死党。这其中有个同样住在南园街的小孩儿,他叫做蔡皓轩。有时候我爸来接我,会顺路把蔡皓轩也带回去。回去后如果还没开饭,我和蔡皓轩会在南园街的小公园里再玩会儿游戏。
蔡皓轩个子不高,人很瘦,皮肤有点黑。他没什么主见,常常跟着我,我说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只会应声说好。我喜欢和蔡皓轩玩,因为他不会反驳我。
南园街的小公园不大,如果从高空俯视,大概位于一朵花的花心位置,是个低洼的地方,西边和北边就是住宅区,南边通往另一条街,是一条上坡的林荫小道,东边有一条臭水沟,沟上有一座极小的桥,桥沿街开着不少店铺。
我和蔡皓轩被允许在小公园玩,是因为离我们俩的家都不远,没有主干道,车辆进不来,小孩儿跑跳都安全些。
微风和煦的某个星期六,我和蔡皓轩在小公园踢了两个小时球,两人把冬天的厚外套都脱了,彼此都是大汗淋漓。
蔡皓轩对我打手势,要求暂停,撒娇似的喊道:“陶自乐!歇会儿吧!我想喝汽水!”
“你有钱吗?”我问。
蔡皓轩竟然点了点头。
我舔了舔嘴唇,又问:“给我喝一口行吗?”
“行的。”蔡皓轩答道。
于是我们去南边的超市买汽水。这是南园街的第一家超市,是邺城当地的连锁牌子,我爷爷去银行存钱的时候经常可以拿到这里的消费卡。
我还没有零花钱,没想到蔡皓轩这小子如此深藏不漏。一走进超市,一个理货员阿姨就微微皱眉看着我俩,蔡皓轩顿时有点儿不自在,拉着我的手走得很快。
超市是一个比文具店更有魔力的地方,我和蔡皓轩穿梭在一排排货架之间,有点像是在洞穴深处探险。
“哇,蔡皓轩,你看上面!”我仰着头,不好好走路地倒着走,“上面……呃,对不起。”
我的脚踩到了什么,背也受到了冲击,我立刻停下并回头,看见与我相撞的是个小孩儿,仔细一看,正是张丞凯!
今天的张丞凯穿了一件天蓝色的小棉袄,头上戴着毛茸茸的白色兔子耳罩。耳罩的造型类似头戴式耳机,把他的耳朵好好地包裹住,看起来特别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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