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纯爱同人 » 我的复仇剧本崩了 » 第72章

第72章(1 / 3)

正文完。

杨绯棠没有回答。

她侧身拿起薛莜莜喝过的红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带起一片灼烧感,却压不住心头翻涌的浪潮。

她握着空杯,指尖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目光却一瞬不瞬地落在薛莜莜脸上。

俩人独有的默契让薛莜莜笑了。

那笑容很轻,很淡,像雨后天边转瞬即逝的微光。可杨绯棠分明看见,她微弯的眼角处,晕开了一圈薄红。

雨后的庭院,空气里漂浮着草木的清香和泥土的潮润。钢琴静静地立在敞轩中央,方才那些即兴流淌的音符仿佛还在空气中震颤,化作无声的回响,缠绕在两人之间。

后来,杨绯棠真的没有再刻意躲着她。

基金会的事务繁琐而具体,需要她们共同商议、决策、甚至一起出差考察。杨绯棠不再像最初那样,用“陌生人”的冰冷外壳武装自己。她会平和地听取薛莜莜的意见,也会清晰地陈述自己的看法。她们之间的交流,渐渐有了某种工作伙伴般的默契,甚至偶尔,在讨论到某个棘手问题时,会不约而同地想到同一个方向,然后相视一笑。

有什么东西,在悄然融化。

她们在用另一种方式,重新认识彼此。

没有过往的沉重包袱,没有爱恨的尖锐棱角。

她们像两个初识的人,从工作开始,一点点靠近,一点点试探。

薛莜莜会发现,杨绯棠在认真思考时,会不自觉地用笔尾轻点下唇;而杨绯棠则注意到,薛莜莜在疲惫时,左手食指会无意识地蜷起,抵在眉心。

渐渐的,她们开始聊一些工作之外的话题,很浅,很日常。

比如海市哪家餐厅的早点最地道,比如林溪湖畔那棵老柳树是不是又抽了新芽,比如山里的孩子们最近又画了什么有趣的画。

有一次,两人一起加班到深夜,核对基金会第一批受助者的资料。办公室的落地窗外,是璀璨却冰冷的都市夜景。

薛莜莜揉了揉发酸的后颈,起身去茶水间冲咖啡。

回来时,她将其中一杯轻轻放在杨绯棠手边。

杨绯棠从文件中抬起头,有些惊讶地看了她一眼。

“加了一颗糖,半份奶。”薛莜莜语气平淡,“我记得你以前好像是这样喝的。”

杨绯棠握着温热的杯壁,指尖传来妥帖的温度。她低下头,看着杯中深褐色的液体,氤氲的热气模糊了她的视线。

“谢谢。”她轻声说。

薛莜莜没再说什么,坐回自己的位置,重新拿起文件,只是唇角,几不可察地弯了一下。

又过了些日子,她们需要一起去邻市考察一个可能的合作艺术机构。行程是颜薇“无意”中促成的,美其名曰“年轻人多出去走走看看,开阔眼界”。

高铁上,两人并排而坐。薛莜莜靠窗,膝盖上放着打开的笔记本电脑,手指在键盘上飞快敲击,处理着邮件。

杨绯棠则戴着眼罩和降噪耳机,似乎在小憩。

车厢平稳,阳光透过车窗,在薛莜莜专注的侧脸上跳跃。

杨绯棠其实没睡着。

她悄悄将眼罩拉开一条缝,目光落在薛莜莜的侧影上。

阳光勾勒出她清晰的眉眼,挺直的鼻梁,还有微微抿着色泽偏淡的唇。她的手指很长,敲击键盘的动作利落而好看。

看着看着,杨绯棠的心跳,莫名漏了一拍。

她猛地拉下眼罩,盖住眼睛,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可那漏掉的一拍,却在胸腔里留下了清晰而绵长的回音。

杨绯棠不得不承认,哪怕一切重新开始,哪怕所有的所有都归零,她们真的从陌生人开始认识,自己的一颗心,依旧会为了薛莜莜疯狂跳动。

时光慢慢的在治愈内心的伤口,唯一让杨绯棠担心的是颜薇的身体,不如从前硬朗了。

一场不算严重的感冒,也能拖上小半个月。咳嗽声在深夜里显得格外清晰,带着令人揪心的虚弱。

杨绯棠开始长时间地留在海市,留在枕霞院。她陪着颜薇晒太阳,听她絮絮叨叨地说起年轻时的事,说家族的风雨,说商场上的沉浮,也说一些……关于素宁的,零碎而温柔的片段。

“你妈妈小时候,最怕打雷。”颜薇靠在躺椅上,身上盖着柔软的羊毛毯,目光望着庭院里一株含苞待放的白玉兰,“一听见雷声,就往我怀里钻,小脑袋拱啊拱的,像只受惊的小猫。”

杨绯棠安静地听着,手里剥着一颗橘子,将白色的橘络仔细地撕去。

“她性子看着柔,其实骨子里犟。”颜薇的声音有些飘忽,“认准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有时候……太有主意,也未必是福。”

杨绯棠将剥好的橘子瓣递过去,颜薇接过,慢慢吃着,没再说话。

空气里只有微风拂过树叶的沙沙声。

过了许久,杨绯棠才轻声开口,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了什么:“姥姥,你后悔过么?”

颜薇咀嚼的动作停了停。她没有立刻回答,目光依旧落在远处,仿佛穿透了时光,看到了更久远的画面。那些激烈的争吵,决绝的转身,漫长的沉默,以及后来无数个日夜噬骨的悔痛……

良久,她才缓缓转过头,看向杨绯棠。那双经历过无数风霜的眼睛里,有痛,有憾,有释然,最终沉淀成一片深沉的平静。

“后悔?”她轻轻重复这个词,“后悔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她抬起枯瘦却依旧有力的手,轻轻覆在杨绯棠的手背上。

“重要的是珍惜眼前,棠棠。”她的声音低沉而清晰,“别等失去了,再对着空荡荡的‘如果’和‘当初’流泪。那太傻了,也太晚了。”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