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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蒲宁文集·短篇小说卷(下)》(2 / 3)

“少爷,我上那儿去是因为当初我是公爵的家奴。我是个孤女,听人家说,我的父亲是个过路人,八成是个逃奴,他诱奸了我母亲,然后就不知逃到哪儿去了。我母亲生下我不久就死了。东家可怜我,把我从下房接到了宅第内,等我刚满十三岁,就把我派给公爵小姐当丫头使唤。我不知有什么地方讨得了小姐的喜欢,她一刻也不让我离开。就是她带我上那儿去的。有一回,年轻的公爵少爷想同公爵小姐一块儿去看看他们爷爷的遗产,就是说去看看那个荒村,去看看陡山村。那块领地早已荒掉,绝了人烟。爷爷一死,那幢宅第就废弃了,门窗都钉死了。可是两位年轻的主子却想去看看这幢宅第。爷爷死得可吓人呢。我们全都知道他怎么死的,是听老一辈的人讲的。”

大厅里有件什么东西微微坼裂了,后来轻轻地啪的一声,落到地上。玛申卡从箱子上跳下来,跑进大厅。原来有支蜡烛掉到了地上,已经冒出一股烟味。她掐灭了正在起烟的烛心,踩熄了阴燃起来的马被的绒头,跳到椅子上,把那支掉下来的蜡烛凑到圣像下边银烛台中的其他蜡烛上重新点燃,再把它倒过来,烛油便像滚烫的蜂蜜一般滴进烛槽,然后将蜡烛粘牢在槽里,又用两根细长的手指把其他蜡烛上的烛花麻利地一一掐掉,这才跳回到地板上。

“瞧,蜡烛烧得多欢,”她望着一圈圈生气勃勃的金色的烛光,画了个十字,说道,“就跟教堂里一样!”

烛烟发出甜丝丝的气息,烛光摇曳不定,由一圈银环围着的圣像的慈容从烛光后边古意盎然地朝外望着。最上边一排的玻璃窗没有被雪封没,仅仅底部结着厚厚的灰色霜花。透过这排玻璃窗,可以看到黑魆魆的夜空和庭前花园内被积雪压弯了的白晃晃的枝丫。玛申卡朝这些枝丫望了一眼,又一次画了个十字,回到了穿堂里。

“少爷,您该去安置了,”她坐到箱子上,用枯瘦的小手捂住嘴,屏住哈欠,说道,“夜深了,越来越怕人了。”

“为什么怕人?”

“因为变得神秘了。这会儿只有公鸡,兴许还有大乌鸦和猫头鹰还没睡。上帝他老人家这会儿正在听着尘世的动静,主要的星宿开始升起,海上和河上的冰窟窿都封冻了。”

“那你自个儿为什么夜里总不睡觉呢?”

“少爷,我要睡的,可只消一会儿就够了。上了年岁的人还用得着睡很久吗?一个人上了年岁,就像树枝上的鸟儿,闭一会儿眼睛就行了。”

“那好,你睡觉去,不过先得把这头狼的故事讲给我听。”

“少爷。可这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兴许只不过是一首传奇诗。”

“你说什么来着?”

“传奇诗,少爷。我们的东家就是这么说的,他们可爱念这些传奇诗呢。我常常听着,听着,吓得脑袋瓜直发抖:

森林之火在山后咆哮,

白茫茫的旷野里狂风哀号,

天昏地暗,刮起了暴风雪,

道路已被大雪埋掉……

“写得多好呀,天哪!”

“玛申卡,好在哪里?”

“好就好在你不知道好在哪里。听了叫人吓得心里发毛。”

“玛申卡,古时候什么事都会叫人吓得心里发毛。”

“少爷,怎么说呢?兴许当初的确挺吓人,可现在看来好像并不怎么样。要知道这是多久的事儿?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儿了,自那以后,换了多少朝代,有多少橡树老死,有多少坟墓陷落得跟地面一样平。而那件事是家奴们传出来的,谁能担保是真事呢?这事好像还是在女皇[1]她老人家在位时发生的,据说公爵有什么事开罪了女皇,她大发雷霆,下令把他远远地发配出去,于是公爵便住到了陡山村。他变得非常残暴,动辄就处死他的农奴,糟蹋女人。他精力还非常充沛,至于说到他的仪表,漂亮得没说的。他家奴的闺女也好,村子里农奴的闺女也好,没一个不被他叫到宅子里去,破了身子的。就这样,他犯下了一桩最可怕的罪孽,甚至想爬灰,奸淫他亲生儿子的新娘。他儿子在彼得堡沙皇的军队里当军官,跟个小姐相亲相爱,得到父亲的允许后,便同她结婚了。小公爵带了新娘千里迢迢地赶到陡山村,来叩见公公。可老公爵却动了邪念。少爷,关于男女间的爱情,诗里边说得有道理:

爱火在各个国家燃烧,

爱欲在整个尘世横流……

“因此即使老人还心心念念想着爱情,也不能算什么罪孽吧?可老公爵这事儿却完全是两码事。那新娘子等于是他的亲生女儿,可他却起了邪念。”

“后来怎么样?”

“后来嘛,少爷,就是说小公爵,看出他父亲不怀好意,决定偷偷出逃。他花了一大笔钱,买通了马夫,叫他们拣三匹快马,半夜里套好一辆三驾马的雪橇。等老公爵刚一睡着,他便带着新媳妇蹑手蹑脚地走出亲爹的家门,坐上雪橇逃走。可是哪里料到老公爵根本就没睡,天还没黑就已经有人向他告了密。他立刻骑马去追。已经是半夜了,天寒地冻,而且月亮上还围着一圈月晕,野外的积雪厚得有一人多高,可他却毫不在乎,身上披挂着马刀和手枪,由他宠信的管猎犬的仆人陪着,把马撵得像飞一样快,没多久他就看到前边有辆三驾马的雪橇载着他儿子。他像兀鹰一样地叫着:站住,要不我开枪了!可那辆雪橇上的人不听他的,拼命撵着雪橇往前跑。于是老公爵就朝马匹开枪。第一枪结果了右边那匹正在飞奔着的拉边套的马,然后又打死了第二匹,左边的那一匹,他正想再举枪把辕马撂倒时,无意中朝旁边看了一眼,只见月光下,有一头见所未见的巨狼正顺着雪地朝他冲过来。那狼的眼珠红得像两捧火,头上有一轮光圈!公爵朝它连连开枪,可它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像一阵旋风一样向公爵猛冲过来,扑到他胸口,一眨眼就用獠牙咬断了公爵的喉咙。”

“嗬,真吓人,玛申卡,”我说,“的确是一首传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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