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蒲宁文集·短篇小说卷(下)》(8 / 9)
“她就这样去奔赴一次送掉她性命,而她事先却并不知道会送掉性命的幽会。七点钟,她走进了老城街十四号一室,随即这套公寓的房门就关上了,直到6月19日早晨才重又打开。那天夜里,在这套公寓里发生了什么事呢?除了叶拉金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那么我们不妨再次听听他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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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们全体出庭的人,以及人头攒动的旁听席上的所有听众,都鸦雀无声地又一次听了起诉书中检察官认为有必要让大家再次加以回忆的那些段落,这些段落的结尾是叶拉金的供词:
“6月18日,礼拜一,我派人给她送去一张便条,告诉她,我从中午十二点起就有空了。她回条说:‘傍晚六时,在老城街。’
“五时三刻我就到了老城街。带去了下酒菜,两瓶香槟,两瓶黑啤酒,两只玻璃杯和一瓶香水。可我等了很久,她直到七点钟才来……
“她走进屋来,心不在焉地吻了我一下,就上里屋去,把那包随身带来的东西掷在沙发床上,然后用法语对我说:‘你出去,我要脱衣服。’我走了出去,独自一人在外间又坐了很久。我那时头脑非常清醒,感到十分压抑,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大限已至,一切就要结束了……再说那时屋内的气氛也十分古怪:我坐在灯光下,就像已经是深夜了,可同时又明明知道,明明感觉到,在这两间没有一扇窗户的黑屋外边,白昼还未逝去,此刻正是夏日美妙的黄昏……她有很久没有叫我进去,她在那里做什么我不得而知。里屋内一片寂静。临了,她终于喊道:‘进来吧,现在可以了……’
“她躺在沙发床上,只穿一件薄纱罩袍,光着两只脚,没穿鞋子,也没有穿袜子,颦眉蹙额,默默地望着天花板上的那盏灯。她带来的那个纸包已经打开。我看到了我的枪。我问她:‘你带这个来干什么?’她没有立刻回答我,沉吟了一会儿,才说道:‘没什么……我不是就要出国了吗……你最好把枪摆在这里,别带回家去……’我脑子里立刻闪过一个令我毛骨悚然的念头:‘不,她带枪来肯定有道理的!’不过我什么也没说……
“在这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两人之间的谈话很勉强,很冷淡。我内心异常激动,一直想好好考虑一件什么事情,一直在盼自己能够马上集中思想,跟她谈些至关重要的话,因为我明白,这也许是我们最后一次幽会了,至少也要阔别很久,可是我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自己处于一种衰竭状态。她跟我说:‘如果你想抽烟的话就抽吧……’我回答说:‘可你不是讨厌抽烟吗?’她说:‘不,现在反正一切都无所谓了。你给我斟杯香槟……’我听她说要喝香槟,高兴极了,仿佛这能使我俩得救似的。没几分钟,我们就把一瓶香槟喝光了,我坐到她身边,开始吻她的手,跟她说,她走了,我会受不了的。她摩挲着我的头发,心不在焉地说:‘是呀……我不能做你的妻子,多么不幸……人人都跟我们作对,只有天主护着我们……我爱你的心灵,爱你的想象力……’她想用想象力这个词表明什么,我不得而知。我望着罩在我们头顶上的伞形灯罩,说道:‘你瞧,我跟你就像躺在墓穴里一样。多静呀!’她听了,忧伤地微微一笑,什么话也没说……
“大约十点钟光景,她说想吃点什么。我们走到外屋。但她吃得很少,我也是,我们更多的是喝酒。突然她瞥了一眼我带去的下酒菜,扬声说道:‘傻瓜,笨蛋,又买了那么多!下回可不许这样!’我回答说:‘可是如今这下回是哪年哪月?’她神色异样地瞅了我一眼,垂下头去,眼珠直朝上翻。她喃喃地说道:‘耶稣呀,马利亚呀,叫我们俩怎么办呢?我想你都想得发疯了!快陪我去睡觉吧。’
“过了些时候,我看了看表,已经一点多了。她说:‘哎呀,都这么晚了,得马上回家去。’但是她连身子也没有动一动,接着加补说,‘你知道吗,我的直觉告诉我,得尽快离开这儿,可我的身子却挪动不了。我的直觉还告诉我,我从这儿出不去了。你是我的灾星,是我的劫数,是主的意志……’为什么说是主的意志,我也不得而知。大概她想说的同她后来写‘我的死并非出于我自己的意愿’是一个意思。你们必定以为,她写这句话,想表明她无力反抗我。可我认为她想表明的恰恰是另外一个意思:我同她的不幸相遇是劫数,是主的意志,她的死并非出于自己的而是出于上帝的意志。不过我当时并没认为她这句话有什么深意,我久已习惯于她的怪僻言行。后来她突然问我:‘你有铅笔吗?’我又觉得奇怪,她要铅笔干什么?可我赶忙递给了她——我的笔记本里恰恰有支铅笔。她还要我给她一张名片。她开始在名片上写什么东西,我便跟她说:‘你听着,用我的名片给人家写纸条总不大合适吧?’她回答说:‘不是写给人家的,是写给自己看的,你别来打扰我,让我静静地想想,打个盹。’随即把写满了字的名片放在胸前,闭上了眼睛。周遭是那么死寂,以致我陷入了某种几近于冬眠的状态……
“就这样,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突然,她睁开眼睛来,冷冰冰地跟我说:‘我忘了,我来这儿是把你的戒指还给你。你自己昨天说的,要同我一刀两断。’说罢,就支起身来,把戒指掷到墙壁的搁板上。她几乎叫喊着说:‘你难道算爱我吗?我不理解,你居然若无其事地以为我还活得下去!我是个女人,下不了这样的狠心。我不怕死,可我怕活在世上受痛苦,你理应有勇气一枪把我打死,然后再自杀。’于是我更清晰地、心惊肉跳地意识到我们俩已处于一种可怖的、无可挽回的境地,以致最后必将采取一种什么极端的办法来摆脱这种境地。但是要我杀死她——不,我觉得这是我断断办不到的事。我的直觉告诉我的是另外一点,即:我的大限已经来临。我拿起手枪,打开机头。她跳了起来,大声喊道:‘什么?只打死你自己?不行,我向耶稣起誓,这无论如何不行!’随即一把从我手里夺走了手枪。
“于是又开始了令人痛苦不堪的沉默。我坐着,她木然地躺着。突然,她含混不清地用波兰语自言自语了几句,然后对我说:‘把我的戒指给我。’我递给了她。她又说:‘还有你的!’我赶紧把戒指褪下来给她。她把她的戒指戴在手指上,叫我把我的也戴在手指上,然后说道:‘我过去和现在始终爱你。我折磨你,使你痛苦得几乎发疯,但这是我的性格,是我俩的命运。把我的裙子递给我,去把黑啤酒拿来……’我把裙子递给她,然后上外屋去拿黑啤酒,等我回进来时,看到她身旁摆着一小瓶鸦片。她斩钉截铁地说:‘你听着。现在喜剧已经结束。没了我,你能活得下去吗?’我回答说不能。她说:‘是的,我取走了你的整个心灵和你的全部思想。你会毫不犹豫地自杀吗?如果会,那你把我也带走。没有你,我也活不下去。等你打死了我,你在临死前就可知道我终于完全是属于你的了,而且永远是属于你的。而现在,你听我讲我的身世……’说罢,她又躺了下去,沉默了片刻,等心情平静下来后便不慌不忙地开始讲她的身世,从童年时代讲起……她所讲的我几乎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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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不起来的还有我们俩是谁先开始写绝命书的……我把那支铅笔折成两段,两人各用一段……我们两人开始写绝命书,写的时候,没交谈过一句话。我好像首先给父亲写了封信……你们会问,既然我连一次也没想到过要请求他同意我和她结婚,我凭什么责怪他‘断送了我的幸福’?我说不清……反正我再怎么求他,他也不会同意的……此后,我又给我团的各位袍泽写了封信,同他们诀别……后来又给谁写了封信?给团长写了,请他体面地安葬我。你们会问,既然如此,我当时确信我会自杀?那当然。那么我为什么最终并没有这么做呢?我自己也说不清……
“而她呢,我记得,写得挺慢,常常止笔沉思;每写下一个字,就蹙紧眉头,凝望着墙壁出神……把写好的绝笔撕掉的,是她自己而不是我。她写好一张,就撕碎一张,随手扔掉……我觉得,我们在这样的深夜里,在这样的寂静中,在这样的灯光下,写这些毫无必要的绝命书,即使在坟墓中,怕也没有这样阴森可怖……要写这些绝命书是她的意思。总之,在那天夜里,凡是她关照我做的,我都绝对遵从,直至最后一刻……
“突然,她说道:‘行啦,既然要做,就越快越好。快给我黑啤酒,圣母啊,祝福我吧!’我给她斟了一杯,她坐起来,果断地把一撮鸦片粉撒进杯子。她喝了大半杯,剩下的叫我喝光。我喝了一点。她马上就疼得翻滚起来,抓住我的手,一迭声地求我:‘现在开枪打死我吧,打死我吧!看在我俩相爱的分上,打死我吧!’
“我是怎么具体地干下这件事的呢?我好像是用左手搂住了她,是的,当然是左手,紧紧地吻着她的双唇。她说道:‘永别了,永别了……或许不是永别,而是再见,既然我们在尘世不能结合,那么我们就在那边,在天堂里……’我紧紧地贴在她身上,用一根手指扣住了扳机……我至今记得,当时我的整个身子抽搐了一下……后来,不知怎的,那根手指也自动抽搐了一下……她还来得及用波兰语说了一句:‘亚历山大,我的爱人!’
“这是几点钟的事?我想是三点钟。那么此后两个小时我又做了些什么呢?其中的一个小时我用于步行到利哈廖夫的寓所。其余的时间我起先一直坐在她身旁,后来不知为什么开始收拾她的遗体和房间。
“为什么我不开枪自杀呢?不知怎的,我把这件事给忘了。我看到她已死去,把世上的一切事情都忘得干干净净了。我呆呆地坐在她身旁,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望着她,后来,我又在同样麻木的状态下,收拾她的遗体和房间……我不可能不信守对她的诺言,我答应在她死后就开枪自杀,可是一种对一切都无所谓的心情控制了我……就是现在,对我还活着这一点,我也抱着同样的无所谓的态度。但是我不能同意人们认为我是一名刽子手。不,我绝不是刽子手!也许,我在人间的法律面前是有罪的,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但在她面前是无罪的!”
1925年9月11日于法国阿尔卑斯滨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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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玛丽娅的昵称。
[2]亚历山大的昵称。
[3]拉丁文,意为“鸦片粉末”。
[4]法文,意为:“毕竟是永恒的……”
[5]莎士比亚同名剧中的主人公,因嫉妒杀死了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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