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蒲宁文集·短篇小说卷(下)》(7 / 9)
总之,我要再说一遍:人的判断力真是褊狭得惊人!人们在分析一件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时,也暴露出他们总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在这桩案件上也是如此。人们不顾种种明显的事实,似乎存心要混淆视听,把叶拉金,把索斯诺夫斯卡娅,把两人间所发出的一切事情,歪曲到这种地步,也真亏了他们!大家仿佛预谋好了似的,一口咬定这是桩风流公案,是情杀,而绝口不提其他任何东西。他们看来,为这种事有什么必要去伤脑筋呢:他是个骠骑兵,醋坛子,酒徒,浪荡子;而她呢,是个艳闻四播、风骚成性的女戏子……
“开房间,纵酒、嫖妓,殴斗,”人们这样议论他,“行伍生涯埋葬了他身上一切高尚的情操……”
嚄,高尚的情操,还有纵酒!可是有没有想想,像叶拉金这样性格的人为什么要纵酒?“有时候,我感觉到我心灵中充满了那样的一种力量,那样的一种痛苦,那样的一种想望,想望去做一切美好的、崇高的事,总之,天晓得在想望着什么,想望得连心都要破裂了……我渴望抓住某种难以抓住的旋律,我过去好像在哪儿听见过的,可是遍寻全无!”于是他就借酒浇愁。喝得晕晕乎乎的,人就可以感到轻松些,开朗些,在醉意陶然之中,那难以抓住的旋律响得也似乎清晰些,就在咫尺之内了。然而当醉意、音乐和爱情最终都成了镜花水月,只是加深了自己对世界、对生活的难以言说的痛苦感和多余感时,那又会引出什么结果呢?
“她并不爱他,”人们这样议论她,“她只是怕他,要知道他动辄就以自杀相威胁,也就是说,不仅以他的死来折磨她的心灵,而且还以此使她成为这桩风流公案的女主角。有证据表明,她对他‘甚至感到某种程度的厌恶’。不过她毕竟已委身于他了呀?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她委身的人还少吗?可叶拉金却要把她热衷于表演的数不尽的爱情喜剧之一变为一场悲剧……”
人们还这样议论她:
“她惧怕他的醋劲儿,他开始越来越厉害地表现出那种吓人的、没有一点儿分寸的妒忌。有一回,有个男演员,叫斯特拉昆,在她家做客,他也在场。起初他还心平气和地坐着,后来醋性大发,连面孔都发灰了。突然间,他猛地站起身来,三脚两步走到隔壁屋里。她连忙跟了进去,见他手里握着手枪,便跪在他面前,求他千万要怜惜自己,也要怜惜她。像这种戏,他俩演的次数大概不会少。在这样反反复复地争风吃醋之后,她终于决心出国(她临死前夕,行前的一切事情都已准备就绪),借以摆脱他,这难道还有什么不可理解的地方吗?她要他去租套公寓,显然是她的缓兵之计,以便在她行前可以有个托词,不用在她家里接待他。他把老城街那套公寓的钥匙给她送来,她没有收下。他就硬要她收下。她便告诉他,现在为时已晚,那意思就是说,现在我没有必要收下这把钥匙了,我就要远走高飞了。于是他给她写了一封极尽威胁的信去,她收到信后,吓得魂飞魄散,连夜乘车赶往他那儿,以为他必已自杀身死……”
就算一切的确是这样的吧(虽说这些推论同叶拉金的供词是完全矛盾的)。可叶拉金为什么要这样“吓人地”“没有一点儿分寸地”妒忌呢?为什么非得把喜剧变成悲剧不可呢?他有什么必要这样做呢?为什么他不在某次醋性大发时干脆一枪把她结果了呢?为什么“凶手与被害者之间未曾发生搏斗现象”呢?何况“她有时对他甚至感到某种程度的厌恶……她往往当着其他人的面嘲笑他,给他起一些有辱他自尊心的绰号,比方说吧,叫他弯腿的小哈巴狗……”可是,我的上帝呀,这些话正反映了索斯诺夫斯卡娅的全部性格!要知道,还在里沃夫的笔记中,就有一段谈到她对某个人的厌恶的:“这么说,他仍然爱我!可我呢?我对他的感情又怎样呢?既有爱,又有厌恶!”她蔑视叶拉金,侮辱叶拉金吗?不见得,有一回,她同他吵了起来——吵架在他俩是家常便饭——她把女仆叫了来,把她的订婚戒指掷在地板上,怒声吼道:“把这臭玩意儿拿去!”可她在此之前又做了什么呢?在此之前,她跑到厨房间里,跟女仆说:
“我这就会喊你出去,把这枚戒指扔在地板上,叫你拿走。可你要记住,这只是一场喜剧,你必须立即把它还给我,因为这枚戒指是我跟他、跟这个傻瓜的订婚戒指,对我来说,世界上没有比它更珍贵的了……”
人们称她为“轻佻的女人”是完全有道理的,天主教会把她视作“荡妇”,拒绝按基督徒的仪式殡葬她,也是有道理的。她的天性同职业妓女,同人尽可夫的卖淫女子毫无二致。然而这是一种什么天性呢?这是一种同毫无顾忌地表现出来的,不知足的,而且永远也不会知足的,贪得无厌的性欲联系在一起的天性。怎么有这种天性的呢?我怎么会知道?我只是提请各位注意,往往有些男人属于一种极其复杂而又深为有趣的类型,这是一种(程度可能不同的)返祖类型,这类男性就其实质而言,不仅仅对女性,而且对其本身的处世态度都是异乎寻常的敏感的,他们的心灵和肉体全力以赴地追求的正是这样的女人,于是他们就成了层出不穷的爱情悲剧的主人公。为什么会这样?是由于趣味低下,由于好色,由于这类女人唾手可得?当然不是,一千个不是,一万个不是。其所以不是,不谈别的原因,即举下面的情况就足资证明了!这类男人非常清楚地感觉到,非常清楚地看到,与这种女人相好和亲近总是痛苦的,有时的确是可怖的,甚至会送掉性命。他们明明感觉到了,看到了,也明白这一点,可偏偏心心念念地要去找这种女人,正是去找这种女人——明知痛苦,明知要死,却飞蛾扑火似的去找苦,找死。为什么?
她在使自己相信仿佛大限确已来临,并写下这些绝笔时,当然不过是在演一幕喜剧而已。她的任何一篇日记——顺便说一句,这些日记是极其庸俗,极其幼稚的——以及她的墓地之行,也绝不能证明她不是在演喜剧……
谁也不会否认她的日记是幼稚的,她的墓地之行是做作的,一如谁也不会否认她喜欢暗示自己同玛丽娅·巴什基尔采娃[9]和玛丽娅·维切拉[10]相像。可是她为什么偏偏要写这种类型的日记,而不是其他类型的,而且为什么偏偏要效尤这两个女人?她一应俱全:美色、青春、名气、金钱、数以万计的崇拜者,她心醉神迷地享用着这一切。然而她的生活却又充满了苦恼,无时无刻不渴求离开她已厌恶了的尘世,世上没有一件事称她的心。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这种种苦恼都是她自己招致的。但是为什么她招致的偏偏是苦恼而不是其他东西呢?莫非是因为大凡如她们自己所说的献身艺术的女人,往往是这样的吗?那么为什么往往是这样的呢?为什么?
12
礼拜天早晨她比往日要早得多,才七点多就醒了,由卧室里按铃唤女仆。女仆用托盘给她端去了一杯巧克力茶,并拉开了窗帘。她坐在床上,习惯地蹙着眉头,半启着双唇,神思恍惚地望着女仆的一举一动,想着心事。后来她说道:
“你知道吗,托尼娅,昨晚医生一走,我就睡着了。嚄,圣母呀,可把我吓得够呛!不过医生一来,我就踏实了,放心了。半夜里我醒了过来,跪在床上,祈祷了整整一个小时……要是我全身都烧着了,那我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丑八怪呀!眼睛烧煳,嘴唇烧肿,谁见了都会吓一跳……整个脸上都敷着药棉……”
巧克力茶已端来很久,可她没去碰一碰,一直坐在那儿沉思默想。后来,她喝光了巧克力茶,洗了澡,穿着浴衣,披散着头发,坐在她那张小写字台前,用那种镶黑框的丧事用笺写了几封信,这种信笺是她早就定做的。她梳妆打扮好后,吃过早饭,乘车去别墅探望她母亲。回来时已午夜十一点多,是同男演员斯特拉昆一起来的。斯特拉昆“一直把她家当作自己的家”。
“他俩来到时都很开心,”女仆讲道,“我在穿堂里一见到他俩,立刻就把她叫到一边,把她不在家时,叶拉金差人送来的信和一包东西交给她。她跟我咬耳朵说:‘快把这包东西藏起来,别让斯特拉昆看见了!’随即拆开信,顿时面孔煞白,也顾不得斯特拉昆就坐在会客室里,张皇失措地喊道:‘天哪,赶快去叫辆马车!’我跑去叫马车。回来时她已经等在大门口了。我们催马车拼命地跑,一路上她不住手地画着十字,翻来覆去地说:‘哦,圣母啊,但愿他还活着!’”
礼拜一,她一清早就乘车去河滨浴场游泳。这天来她家用午餐的有斯特拉昆和一个英国女人(这人差不多天天都来给她上英语课,可几乎一次也没上成)。饭后,英国女人走了,斯特拉昆留了下来,又待了一个半小时。他躺在沙发床上抽烟,头枕着“只穿一件罩袍和光脚穿一双日本拖鞋”的女主人的膝盖。后来,斯特拉昆终于告辞,她请他“今晚十点再来”。
“未免过于勤了点吧?”斯特拉昆一边在穿堂里找寻手杖,一边笑嘻嘻地说。
“嚄,不,务必请你来!”她说,“万一我不在家,柳夏,你可别生气……”
随后,她花了很长时间把一些信件和纸张放到壁炉里去烧掉。她哼着歌,同女仆开玩笑说:
“既然我自己没烧死,那我就把一切身外之物都烧它个精光!要是我真烧死了,那该有多好!不过要烧,就要烧得连骨头都不剩下一根……”
后来她说:
“你去关照旺达,要她在晚上十点前准备好晚餐,现在我要出去一趟……”
她是五点多钟出去的,随身带着个“小纸包,好像是包着一支手枪”。
她乘车去老城街,半路上还弯到女裁缝列辛斯卡娅的铺子里,那人替她减短和补好星期六给火烧坏了的薄纱罩袍。据列辛斯卡娅说:“她当时情绪很好,跟大伙儿可亲热哩。”她仔细地看过改好的薄纱罩袍,也把它包进从家里带来的那个纸包里,可是并没有走,还陪着裁缝铺里年轻的女裁缝们又坐了很久,一再说:“哦,圣母呀,我把时间都耽搁掉了,我的天使们,我得马上就走。”可嘴上虽这么说,身子却没动。临了,她终于下决心站了起来,叹了口气,可是却高高兴兴地说:
“别了,列辛斯卡娅太太,别了,姐妹们,天使们,谢谢你们陪我聊天。待在你们这个和睦亲切的女人的圈子里,我打心里感到愉快,否则成天跟那些男人打交道,我都腻烦了!”
到门口时,她又一次回转身来,笑眯眯地跟大伙儿点点头,这才走了……
她为什么要随身带把手枪去呢?这把枪是叶拉金的,可一直由她保管,因为她生怕叶拉金会开枪自杀。“而现在她准备把枪还给原主,因为再过几天,她就要长期寓居国外了,”检察官说道,然后又加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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