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5章信用社改革(2 / 4)
因此周彬很直接的告诉邓志辉。
现在农村合作经济、互助经济,其实不仅仅是“人多力量大”,改变农村生产关系。他还承担国家应该承担的一部分救济功能。
现在国家穷。
有限的资金都投入到了重工业当中。
因此国家应该承担的很多方面的功能,国家都无法正常承担,主要是没钱。那么只能是农村互助经济、合作经济来代替国家职能部门,完成国家应该完成的一部分功能。
农村信用合作社,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他们他每年都用非常低廉的利息,利息低到几乎为零的贷款,给不少家庭困难的农户渡过难关。这部分资金带有救济功能,必须要保留。
“这一点先记上。”
对于这个问题,赖若宇他们还有话说,不过魏红军先开口。这个问题先不争论。
周彬说的有道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互助救济功能,只有慢慢的让国家接手。在国家没有能力接手之前,就不应该盲目的取缔。一旦取缔那就是不负责任,完全放弃农村弱势农户。
虽然放弃之后,农村信用合作社轻松了,国家职能部门轻松了,但却是把那些弱势贫穷农户推出去自生自灭。这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也不是党应该干的事情。
“曹行长,你继续。”
“国家目前成立的银行,那都是属于从上到下,联营一体的。银行的资金,不分东南西北。当需要的时候,在华东的资金可以调入华南,华南的资金可以调入华北,这就看国家的需求。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偏偏不一样,它是散落各地的,没有联营一体的。”
曹局如继续汇报道:“因为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资金成立的信用合作社,不是从上而下成立的金融机构。东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隶属于东村农民,西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隶属于西村农民,因为这些信用合作社本身就是他们成立的。我们不可能因为东村这边需要钱,就要求西村那边的信用合作社把钱挪到东村。东村信用合作社没有资格要求西村信用合作社,我们政府部门也没有资格要求西村信用合作社。”
“我知道农村工作部想要把农村合作信用社的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发展农村工商业上。可是如何调动这些散落的资金,就是现阶段最大的一个问题。”
信用合作社不是银行。
虽然都称呼信用合作社,但都不搭边。他不是新中国成立的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这种金融机构,可以全国统—调配。农村合作信用社就没有一个真正的上级机构,人民银行也不是真正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上级机构,顶多就是指导一下。
魏红军开口道:“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一个瓶颈期,或者说是一个转型期。随着农村互助经济和合作经济的有序发展,对于信用合作社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以前信用合作社主要功能是救济能能,那么接下来农村互助经济和合作经济就需要信用合作社更多的资金帮助。现阶段这种小规模,散乱的信用合作社,很快就会不适应农村互助经济和合作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少,人员管理混乱,是到了要整顿的时候。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特殊情况,不好成立省市机构,但成立一些县级合作信用社应该提上日程。我们农村工作部推动的农村工商业发展,也不是跨市跨省这种大规模的工商业发展。而是根据目前我国交通落后,所以立足于本地,主要是以县域为中心的工商业发展。所以只需要县级信用合作社的支持就足够了。”
“说是这个道理。”曹局如点头。
不过他道:“但信用合作社是从下到上的。如果要成立县级信用合作社,那么就需要农村信用合作社出资成立。也就是新成立的县级信用合作社管不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反而这些农村信用合作社才是县级信用合作社的股东。管理出现倒挂现象。根本无法解决信用合作社资金流通和整体管理问题。”
社会主义改革,不是简单的所有东西国有化。
哪里是那么简单的。
你把别人的东西直接公有化,人家会高兴?会跟着你一起革命?社会主义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细致的工作。不同的资产要有不同的处理。
包括这些农村信用合作社,也不是说政府机构想怎么管就怎么管。如果没有一定的规矩,那不是乱套。信用合作社的问题就是这个。
怎么成立县级信用合作社?成立之后,管理权问题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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