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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5章 渎职罪(2 / 5)

都是党内处理和行政处罚。

顶多就是免职,然后是党内严重警告,或者再严重一点就是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都不会有。

然后去党校学习几年,或者去坐几年冷板凳,然后过几年还可以出来做事情。陈曼远是行政六级的干部,虽然比其他省份的省委书记级别低了一些,但依旧是属于我党高级干部。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之后,转了一圈啥事情都没有,而且以后依旧是高官厚禄。但那些因为他们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死去的百姓呢?党怎么给他们做交代?

难道犯了如此严重的错误,就这样简单处理了?

但这的的确确是目前处理干部的办法。

这是魏红军不能容忍的。

其实广西发生的事情,在魏红军看来比土改“左倾政策”还要恶劣。因为土改发生的一些问题,很多并不是土改干部有什么坏心思。更多的是土改在中国属于是第一次,所以很多干部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所以出现问题。这样的一线干部,就算是犯了错,魏红军也会有一定的包容。而广西发生的事情,就是明晃晃的干部漠视灾情,更严重一点就是漠视人命、漠视人民群众造成的。的

一个个都当自己是开国功勋,忘记了参加革命的初衷。和民国时期那些草菅人命,漠视人民群众利益和需求的那些民国军阀官员没什么区别。

是真真正正的渎职行为。

目前的中央不少方面的思维还停留在战争年代,以战争年代的很多做法处理问题。包括对于犯错的干部,处理的依据也是战争年代的思维。

犯了错,党内处理就结束。

但这不应该是一个执政党,和平年代的做法。

说起来可能不好听。但战争年代人命不如狗,不要说是死几个人,就是几千人、几万人都只是数字罢了。因为战争年代死人太多,一般数量的死人,根本无法引起大家的震动。但和平年代人命就会宝贵起来。

战争年代你犯了错误,死了一些人,不会太严重。也不会有人说你是在犯罪。因为本身战争年代就是要死人。

但和平年代不一样。

和平年代死人不是必须的事情。出现非正常死亡,很多都是因为党员干部处理不当。如果这个时候还是以战争年代的办法处理问题,那么就会后遗症无穷。

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上上下下的干部只是免职,党内警告这种处分。其他那些高级干部谁又会在意?那些高级干部背后都有山头,只要没有一棒子打死,都有重新复出的机会。

这种处理对他们来说就是挠痒痒一样。

没有任何的震慑力,那么以后这种事情还会频繁的出现。

“红军同志,那你的意思是?”

总司令一直分管党内纪律。

所以听到魏红军的话,也比较重视。魏红军道:“我认为犯错和犯罪是不一样的。我们的党员干部在工作当中犯错是难免的,毕竟谁也不是十全十美。但犯罪是触犯法律,是应该接受党和人民的审判。就像是这一次的事情,其实就是省委省政府干部玩忽职守,对于发生的灾害完全不重视,对于受灾群众也漠不关心。下面专区干部和县里的干部不仅不听从下面的汇报,反而打压下面干部的声音,粉饰太平。正是因为广西干部他们的玩忽职守,才会造成饿死人的事情发生。这样的干部必须要从法律层面定罪。”

“我提议专门针对我们的干部,应该设立‘渎职罪’。具体的条款法律委员会去讨论,制定相关的法律。以后我们的干部违反党纪的,就进行党内处理。但犯了‘渎职罪’的干部,就要移交司法机关,根据情况进行审判。只有这样强有力的处理,我们的干部才会明白应该怎么做才行。”

“渎职罪?”

总司令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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