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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0章 泄密(4 / 6)

法律不完善是肯定的。

新中国的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所以要有别于旧中国法律。光是审核旧中国时期留下来的那些法律,就已经是很大的工程。所以制定法律的进程是比现实情况慢。

都是一系列问题出现之后,再根据这些事情出台一些法律。

但这样太滞后。

等问题出现的时候,已经是矛盾积累到了相当严重。那个时候研究新的法律,出台新的法律,已经是晚了很多。制定法律的那些专家不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只是从世界各国的法律当中截取一些条款作为新中国的法律。

他们应该走出去。

去看看新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然后从新中国正在发生的问题上,制定法律。

“回去之后,我会汇报给聂书记的。”

赵震生点头。

张丁程这边既然是无法用“刑法”处理曹之雄,那么只能是组织处理。所以魏红军道:“陈谈秋同志、谭振林同志,曹之雄这种情况,组织部和监察委员会要怎么处理?”

“曹之雄这个情况,团中央书记的秘书肯定是不能做了。”

陈谈秋开口。

“秘书?他这一次犯的错误相当严重,我的建议是开除党籍。领导秘书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职位,所以更需要牢记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曹之雄是团中央第一书记的秘书,手里经过多少党内核心机密。这一次泄露的是‘秘密报告’,如果继续下去还会泄露什么。这要是战争年代,就应该直接拉到军事法庭,是枪毙的罪名。当然现在是和平年代,不能这么做事情。但这个问题的性质依旧是非常恶劣,必须要开除出党。”

谭振林摇头。

本来谭振林上任监察委员会主任之后,考虑最多的是处理干部贪污受贿问题。

没想到第一个大案子竟然是“泄密罪”。

必须要重重处理。

罗启容在旁边道:“我的意见和谭振林同志一样。新中国成立之后,大家都认为现在和平了,不打仗了,开始忘记了党的纪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绝对不能小看这样的事情。在曹之雄看来,这一次的事情可能就是热恋期的男女之间的一些小事情。但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如果我们不重重处理这样的事情,大家就不会警醒,以后这种事情就会层出不穷。曹之雄必须要开除党籍。”

陈谈秋倒是有一些不忍。

毕竟是年轻干部。

不过他也认同谭振林和罗启容的话。和平日子久了,大家慢慢的开始松懈起来。觉得一些小纪律违反就违反了,反正又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

但这才是最危险的。

往往在松懈的时候,被敌人一击致命。

幸亏这一次是团中央第一书记的秘书出事。如果是政治局常委的秘书,政治局委员的秘书出事呢?团中央毕竟不是中央核心部门,手中的核心机密资料有限。

但如果是更高级别干部的秘书,就像是书记处这些书记的秘书,那掌握的核心机密就不是一个两个。这些机密要是泄露出去,那就是地动山摇的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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