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6章 九届二中会议(4 / 4)
大家都关注一点。
“二五计划”的调整之后,自己分管的部委,自己所在的省份,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聂帅则是做了关于这一年来政法委的工作报告。
政法委的方案是明确的。
从上到下的正规化。因为现在的中国严重缺乏司法人才,政法委这边根本无法在全国推行专业化、正规化的队伍建设。所以政法委做的是先从上面开始进行正规化。
至于县区,乃至于乡镇,靠的还是中共最拿手的人民战争。
一些治安比较好,干部队伍比较好的乡镇,政法委根本没有正规的部门。最多就是派遣一个公安特派员,全权负责这个地区的政法委工作,一个人把公检法所有的工作都管。但这种公安特派员看起来是光杆司令,但手底下并不是没有兵,因为他可以调动整个乡镇农村的民兵部队。包括大小企业的保卫科,需要的时候都要接受公安特派员的调动。
聂帅本来是想要雷厉风行。
但调查之后人就蔫了,因为政法委的正规化,根本不是着急就可以的。所以政法委工作的核心放在了经济形势复杂地区,治安形势复杂地区,交通条件不是很好的地区。
一些革命基础好,治安形势好,干群关系比较好的地方,投入的力量就少很多。
现阶段的政法委工作,是必须要和地方政府,基层组织配合才可以。因为很多在几十年后看起来是要打官司的,要进监狱的事情,在这个年代都能够在基层化解。
做了政法委这一年的工作报告之后,聂帅还做了“渎职罪修正草案报告”。别看“渎职罪”从人大通过之后才短短不到半年时间,但公检法和中央监察委员会联合起来已经处理了好几个“渎职罪”的案子。其实他们就等着人大通过这个法律,然后开始处理案子。
可是就这么短短半年之内,一边处理,一边已经发现原来的“渎职罪”的一些漏洞。公检法那边根据“渎职罪”处理干部,在过程当中发现有些明明是渎职,但并没有出现在“渎职罪”当中。所以这一次九届二中会议上,提出了“渎职罪修正草案”。九届二中会议通过之后,就可以上交到人大常委会。
聂帅做完报告之后,谭振林代表中央监察委员会做了报告。
主要是做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一年以来处理的各种案子。谭振林汇报工作之后,做了一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草案”。
这是真正的大事情。
中共成立之后,一直在强调党的纪律。1938年六届六中会议上,根据主席的建议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算是真正开始把党的纪律放在中央层面,中央会议上通过。
但真正把党的纪律放入党章总纲当中是中共七大。八大的时候更是第一次把“四个服从”,也就是“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写入了党章。
九大的时候只是强调民主集中制,强调八大通过的“四个服从”。
而魏红军真正开始主持书记处工作之后,这方面的建设就加快了很多。所以谭振林才会做这份报告。一旦这份草案通过,那么中共就开始有正式的党内法规,不再是以往那种“东一榔头西一榔头”的纪律规定。这份草案当中,把党员要遵守的党的纪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每一项纪律都有相对应的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处罚。
最后是陈谈秋代表组织部做了“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草案”。
经过九届二中会议十一天的讨论之后,正式通过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条例草案”、“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草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草案”、“退休制度修正草案”、“工商业各种所有制经济体的性质及经济地位问题草案”、“关于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当中个人股份分红问题的报告”、“关于中央和地方工业发展问题的报告草案”、“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和划分中央与地方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草案”、“渎职罪修正草案”。
虽然去年才刚刚召开了九大这样重大的全国会议,但九届二中会议依旧拥有很高的地位。
因为通过了大量的制度建设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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