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0章(2 / 5)
魏红军摇头道:“在苏联专家反对的情况之下,这个决心不好下。”
薄树春这个决心,比魏红军当初在种子改良上下决心更困难。
“我们虽然工业基础薄弱,整体工业差了苏联很多。但有这方面我们的科研人员不差于他们。”
薄树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中国顶层的一些科研人员,有不少都是非常出色的。更重要的是他们留学欧美归来,所以对欧美国家的技术路线比较熟悉。
魏红军点头,道:“在学习苏联的过程当中,也要多听听我们自己科研人员的意见,不要盲从于苏联。苏联也不可能什么都是对的,特别是在工业技术上。”
“国科委要和外贸部,中央统战部那边多联系,他们都能够直接接触欧美国家,知道欧美国家工业发展情况。我们要综合考虑苏联和欧美国家的技术,来规划我国的科研发展方向。既不要迷信苏联技术,也不要迷信欧美技术。哪个有利于我国的工业发展,科学发展,我们就学习哪一个。”
“好。”
魏红军继续道:“国科委负责我国科学技术的整体规划。其中有一个方面我认为需要国科委拿出一个具体的,适合的方案。那就是如何对待各行各业的人才问题。”
“我主要说三点问题。一个是技术发明之后的使用问题。我国虽然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但对于发明权和专利权的使用还是非常模糊的。这个也只是政府颁布的临时性政策。”
“以前都是国营企业和国家科研所,所以虽然规定有些模糊,但没有太严重的问题。但现在我国各种所有制企业都有,发明权和专利权的模糊,直接影响大家的积极性。如何更加明确发明权和专利权的使用,更加适应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同时能够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在这方面国科委要做更多的工作。”
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发明权和专利权并行的双轨制度,这是解放之后学习苏联的。
新中国成立之后颁布的“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规定发明人可以在发明权和专利权中选择其一。如果选择了发明权,那么发明权归公有,国家给予发明人适当荣誉和物质奖励,国内任何单位个人都可免费使用。
如果选择了专利权,那么专利权归私有,享有一定期限的独占实施权,规定是三年到十五年。有了专利权之后,可以用专利权开设工厂生产产品,也可以把专利权授权给别人生产。
新中国第一个颁发的发明证书就是“侯氏制碱法”。
不过新中国虽然规定了发明权和专利权并行,但因为中国八大之后就进行了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所以新中国发明主要出现在那些工厂和研究所当中。
他们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或者是大集体所有制企业,所以专利权等同于没有,属于是虚设的。新中国成立之后,主要是颁发发明权。
都说社会主义国家当中,是反对专利权,没有专利权的。其实这种说法不能说完全错误,但也不全对。是因为社会主义的经济构成,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导致专利权规定成为了虚设。
但现在不一样。现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当中,各种经济体太多。就像是一些中外合资企业,他们的发明权和专利权要怎么去保障?小集体所有制企业,就像是县乡农村合作社企业的发明权和专利权要怎么去保障?
对于他们的发明权和专利权国家要怎么安排?
这些东西都需要解决。要不然未来必然会有各种麻烦。甚至那些国营企业之间都会发生一些冲突。
“这个问题已经有所反馈。四川那边有个农村合作社,他们弄了一种新型的饲料,对于养鸡养猪都非常有效果。比现在普通农村养鸡养猪效果好很多。”
“他们靠着这个饲料,建立了饲料厂,生意非常好。结果我们有个大型国营厂学习饲料配方之后,就直接自己开始在全国使用。”
“从大局来看,大规模发展这种饲料,对于我国畜牧业非常有利。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直接损害了发明权和专利权。如果这种事情太多,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发明热情。”
“目前的情况是,大家根本不熟悉国家颁布的关于发明权和专利权的规定。很多人也没有这种概念。只有那些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发明,才能够拥有发明权和专利权。一些小的发明,根本没有发明权和专利权,其他人想用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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