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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3 / 3)

“偶尔也演一些高雅的剧本吧,不然总演那些挖寡妇墙角的戏,显得我们不像是正经关系。”

“难道你不乐意吗?”每次他做寡妇或者别人家的情人,就属黎承玺兴致最高。

“乐意。”黎承玺承认道,手压下陈嘉铭的脸亲,“总要换换口味吧。”

“比如?”

“比如,”黎承玺手伸进口袋里,摸索一番,在手心攥住一个冰凉的金属物,牵过陈嘉铭的手,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把戒指穿入他左手的无名指,戒指是用陈嘉铭的指围定制的,分毫不差,黎承玺亲了亲他的手背,“我们演一对结婚的夫妻。”

陈嘉铭有些诧异,把手举到灯下,看无名指上那个小小的戒指,外围的银戒圈磨得温润镶入很多零星的碎钻,细碎又滚烫,在灯光下漾出星子似的光。中间镶入了一块剔透的白钻,切成雷蒂恩形,大概三卡拉,黎承玺做事很招摇,两个人名字的缩写刻在外圈上,明晃晃彰示着戴戒人的身份归属。

“喜欢吗?不喜欢等正式结婚前我们再一起去珠宝店挑。”黎承玺握住陈嘉铭的手,在掌心揉搓,半撒娇半哄地说,“先带着好不好?”

“你什么时候做的?那么快。”

“早就叫人准备好了,我之前就有预感你会答应和我结婚,未雨绸缪。”黎承玺有点得意地炫耀,“你看,我的预感没有错,你老公我早已算破天机、手眼通天,厉不厉害?”

“好厉害哦。”陈嘉铭推开黎承玺再次凑上来索吻的脸,揉了揉空荡荡的胃,淡淡道,“那你算一下我什么时候能吃到今晚的晚饭,好吗?”

·

大年初五早上,他们离开浅水湾,回到家中。黎承玺先上楼在书房处理这几天堆积的事务,留陈嘉铭在客厅慢悠悠地收拾行李和给olive喂狗粮。

他走到院子里看他养的水仙花,果然还绽放着,花瓣舒展,暗香扑鼻,看得人心旷神怡。

正当陈嘉铭抱起一堆脏衣服准备拿去洗的时候,客厅的座机突然响起,陈嘉铭接听电话,两手抱着衣服,头和肩夹住听筒。

“喂?”

电话对面,只听到邝迟朔不含任何情绪地说:“周家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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