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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1 / 2)

第二天,货物送达,老板点清账款,又询问我沿途经过的站点。得知行经的路线后,他让我多留一天,说有个老板,想运批木材去a市,“价格你们谈。”

a市就在回去的路上,我爽快地接下这笔顺风财。以往单程长途挣两到三千,但是这一趟下来,到手足有四千七百块!

我忽然察觉到了某种商机。如果在时间分配合理的情况下,一趟长途接两地不同的活,那么就能在不耗油的基础上挣两份钱。

回到s市,我将想法告诉牛二狗,牛二狗看着自己刚配好的时间表,咬咬牙,全部划了,“行,那我再调一下。”

发完工资,补上油费,再定期存入月还的贷款,到最后留给沈平松的还有一千多。我揣着这笔烫糊糊的钱,思来想去,决定给他买一部手机。

办好电话卡,我存入厂子的工作号,拨了一次,能接通。又试着给遥远的村站拨打过去,虽然没人接,但好歹是成功的。

明天正好是周六,处理完手机和厂子的事情,我早早回到家,洗澡睡觉。

枕头旁放着沈平松上次来读的书,还算新,鼻子贴近时,能闻到淡淡的纸墨香。

我百无聊赖地翻了几页,粗看里面用彩笔勾画的精彩片段,看着看着,就从躺着改为趴着,再从趴着坐了起来。

难得在空余时间来到书桌前。并拿着书、纸、笔,直勾勾看着空白的纸片,良久,提笔写下一句:给沈平松的情书。

郑前说,想要写出好看的情书,不光要字好看,句子也得好看,可惜我能把字写全就不错了,哪去写什么好看的话。

一笔一画写出虫子一样的符号后,我翻开手边的散文,没有任何技巧地将沈平松勾画的段落抄了上去。

什么风花雪月、一生一世一双人…尽管看不懂,但我还是写了,并且写了很多。直到拥有一个漂亮的开场白,我才敢写下自己的话。

抄了一页,写了一页。我根本不敢看自己写的情话有多土、多腻歪人…停笔后,我热着脑袋把情书折起来,藏放在手机盒的最里面,打算见面时一并送出去。

第二天,我早早前往海大面见沈平松。我去得早,沈平松到得更早,刚见海大的学标,就注意到门口标识下那个熟悉的身影。我抱紧怀里的包装盒,加快赶过去,挥手喊他,“沈平松!”

沈平松望了过来,也动身朝我靠近。

“等久了不?”看他又穿回了干净利落的白衬衫,我心里痒痒的,“一周没见,我怪想你的。”

沈平松拉住我的手,我把怀里的盒子递给他,“给你买的,回家打开看看。”

“什么呀?”盒子黑不溜秋的,沈平松看了一圈也没猜出是什么东西,我不好意思道,“手机…诶,答应你好久了,现在才买。”

沈平松抿了抿嘴,“很贵吧。”

“不贵。”我说,“这次开车,挣了好多呢!过了两天还要跑,再晚点给你打电话,省得断电不是?我也有,这样咱俩每天都能聊天了。”

沈平松把头歪向我,似是害羞地贴近,“谢谢……”

“谢啥,”我搂住他的腰,“给你买东西,天经地义,应该的!”

我和沈平松去喝了小甜水,吃了好看饭,下午回家,沈平松坐在床边,小心翼翼打开盒子,拿出充电器、充电线,然后就是最下面的手机,以及我掩藏的蹩脚情书。

相较于手机,沈平松似乎更对这张纸感兴趣,当即捏了起来,刚要展开,我就先一步按住他的手,“这个…是我给你写的,你那个,回宿舍再看。”

沈平松立刻猜出了纸张内容,“情书吗?”

“嗯,”我羞得浑身不自在,“跟我拉货的那个人,每晚都读女朋友写的情书,我就没什么事,想着在一起这么久了,也没给你写过…你回宿舍再看。”

沈平松久久地看着手里的薄纸片,最后妥帖地将信放在书包的夹层里,这才拿起手机。

想到他可能没用过九键,我凑在边上,把每个按键的功能仔仔细细讲给他听。

“这个能打很远的地方,”我把昨天的通话记录翻给他看,“我昨天给村站拨了一次,能通过去。”

沈平松按下选择键,村站的电话立即标蓝,“有谁接听吗?”

我说,“这个,倒没有。”

沈平松现学现用,又动了几下按键,把孤零零躺在列表里的村站电话删了。

“不用打那么远。”他说,“不用给村里打。”

想到沈平松和沈秀梅僵硬的关系,我怕他失落伤心,不再提以前的事,转而去看手机里的其他选项。。

第二次带郑前跑长途,他不再在副驾驶上无所事事。帮我看车,帮我找路,预备说明今天可能会经过的服务站,以及在监督我打盹的同时,用牛二狗新租来的手机和厂老板拉业务。

相较于第一次,我们的相处顺畅许多。

夜晚休息,郑前拿出女友准备的情书细细品读,我假装看不见,但是闭上眼,也睡不着,心里想的全是沈平松收到信的反应。

不知道,也猜不到。毕竟昨天刚给他,今天就出来跑长途,即使是休息前的报备电话,他也只是照常嘱咐我开车的事宜,并没有提过情书的事情。

“哥,”一旁的小暖灯暗了下来,郑前看完睡前读物,揣起胳膊碰了碰我,“这次结钱,能给我多少啊?”

“陪跑长途,一次三百。”我回他,“你现在打电话,拉一个客户给你涨两块,拉成功了加二十。你自己算。”

郑前又问我,“那我要是也开大车呢,是不是挣得更多?”

我还没有和牛二狗合计过开大车要结多少工资,所以只能模棱两可地应了一声,“看你,跑多少给多少。”

郑前对即将到手的三百表现得异常兴奋,胳膊又捅了捅我,突然问,“哥,你和嫂子平时都去哪玩啊,几天就这么多钱,我都不知道咋花了!”

我不太喜欢和别人分享有关沈平松的事情,只随口说了两个,“水吧,商场之类的。”

郑前状似遗憾地“啊”一声,“这些我们也去过。嘿,我都不知道要带她去哪了。”

“你呢。”我也象征性问问,“你们平时去哪?”

郑前静了片刻,“平时都是她带我去玩,地方她挑,我掏钱就行了。海洋馆我俩去得多,就是太贵,里面的饭也贵。我还想实在不行,这次再带她去海洋馆呢!”

我把他说的地名默默记在心里。海洋馆……

下次约会,我也要带沈平松去海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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