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寻人和搭车(1 / 2)
罗济兰病倒了。
这病来势汹汹,让他一时间失却了所有力气,只能卧病在床,苟延残喘。瓦莱里扬早上来过一次,说都怪他,带着济兰去参与了太多的酒局。
“可也不能全怪我,哥们儿。一到了饭桌上,就好像有人跟你抢酒喝似的。你也太拼了。”——最后他说,适当地把责任在二人之间平均分割了。
济兰拥着被坐在床上,失了魂一样,不反驳也不回话。过了一会儿,他猛地抓住了瓦莱里扬的手腕,把两个人的手都抓得生疼,在瓦莱里扬的怪叫声中,他问:“我记得你说过,你认识……警/察局局长是吧?”
“……我当然认识。”
“能不能……派几个人去关东山……找……找——”说到这儿,“尸体”两个字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光是想到那个画面,他就有如受了当头一棒,头晕目眩,只能用自己的两只手扶住额头,喘息了一会儿,终于嘶哑地接上了,“找找万山雪。”
……谁是万山雪?
瓦莱里扬思考了一阵,终于想起来,是那个掳走了他这位满族朋友的土匪头子。那长相有一种中国人特有的英俊,他还是得承认这一点。济兰来到哈尔滨刚有半个月,上手极快,眼光极准,他们借着华俄道胜银行的便利,把罗曼诺夫卢布倒手出去,转买回来,一买一卖,就有不少的进账。一切都很顺利,直到他这位朋友昨天看了一张该死的报纸。
“没必要吧……你想把他葬了还是——”说到一半,瓦莱里扬也闭嘴了,因为他看见他这位朋友惨白的脸上,那双寒星似的眸子里空无一物,好像他这个人已经不在了似的。
瓦莱里扬觉得头疼极了。
于是他像一个投降的小兵,举起两只手来说道:“我去给他打电话,行吗?不不不,我不打电话,我亲自过去,好了吧?我去说服他,让他不管出几个人,总之要出人去找那个……万山雪的尸体,给你带回来,不管为了这个,他要坑我多少钱。行了吧,我的上帝啊你别哭了。”
瓦莱里扬带着关心来的,又带着头疼离去。第二天,哈尔滨的警/察局分出了十个白俄警/察,坐着火车到关东山去办这桩苦差事。
一个匪头子的尸体,到底有多少人关心?就算是随便从路边拉来一具冻死的尸体,警/察局说他是万山雪,他就是万山雪,谁也不会有什么异议。想要刨根究底的,其实就那么一个人而已。
关东山的雪,厚得能吃下半个人。
这山里的生灵全都杳无音讯,猛兽们都去冬眠,而鸟雀也早已南飞,于是杳无人烟的山间,唯有雪后的冷寂。
树下的新雪堆里,却有什么东西动了一动。
一只松鼠正在树枝上啃着它的松果。松鼠是种听觉灵敏的生物,雪堆一动,它那只极小的竖起来的耳朵也跟着动了动;顺着粗粝的树干,它缓缓从枝桠上向下爬去,似乎正在犹豫,要不要伸出他的小爪子,去碰一碰那个神秘的,略微涌动着的雪堆。但是紧接着,它又听见了人的声音,由远及近,踏雪而来,这使得它几乎是立刻就蹿回了树冠上。
一行俄国人,穿着统一制式的棉衣、背着长枪,从山的那一头走来。嘴里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似乎像抱怨;但是那抱怨也很快就被一句玩笑话变成了笑声。他们一面把腿从雪地里拔出来一面前进,因此速度也并不快。那神秘的雪堆也静止下来,仿佛它从没有动过。
警队渐渐走远了。
踏雪的声音消失了有一会儿,那雪堆终于又蠕动起来。蠕动着、蠕动着,从里面探出了一个人的脑袋!松鼠立刻就跑远了。
万山雪扒开雪堆,猛地吸了一口气。
这股冰冷的空气顺着他的喉咙,扎进他的肺里,让他麻木的脸上也露出痛色。不过现在能感受到疼痛几乎是一件好事,这说明他的大部分肢体还没来得及坏死。
他就这么着,满身是雪,浑如一个雪人,从树下爬了出来!
他还活着,这真是一件他自己也没想到的事儿。
那天段玉卿放了空枪,他从山崖上坠了下来。香炉山的树沙沙作响,他落下去,溅起树梢上的新雪,就这么活了下来,胳膊腿一条也没有折。这是山给他的馈赠。
万山雪往脸上一抹,抹去满脸的雪沫子,他的手脚都不太有知觉,他不能再耽误在山里了。还有警队——如果不是他自作多情的话,刚才那列毛子人警队,大概就是来找他的。他原本打算在他发现的一个木把头留下来的小木刻楞里头过冬的,可是现在为了躲这群毛子,打猎也失败了。
非走不可。
他迟缓地站起身来,发觉不光是枪伤不怎么疼,自己的脚也没有知觉。子弹是他自己取出来的,这几天伤口已经微微地化脓。但是他还挺乐观:既然是老天爷让他活下来的,他就能活下来。
香炉山是他的地盘,曾经是。所以没人比他更熟悉这个地方。顺着山下冻住的小溪流,一直走,就能绕到香炉山最近的一个围子。到了围子里头,他就有办法了。
拖着两条冻木了的腿,他终于找见了那条小溪,顺着小溪,他继续走,一边走,一边搓着自己麻木的双手,渐渐的,它们都有了知觉。走着走着,身体里头终于有了点儿热乎劲儿,靠着这股热乎劲儿,他走到了围子里头。
早前,在这个十字路口上,老钱家车店还开着,现下已经是大门紧闭,没有人了。
他满身是雪,走在路上,难免引人侧目。可是万山雪并不抬头,插着袖子,缩着肩膀,像是一个最平常的赶路人,谁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亡命之徒。渐渐的,他忽然感到从身体里生出来的热度越来越高、越来越高,视野也跟着渐渐模糊了。隔着一层棉衣,曾储存过那颗子弹的肋骨和里头的筋肉开始作痛。
如果他现在走进一家车店,然后就晕死在众目睽睽之下,恐怕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于是他仍走在街面上,用眼睛瞄着周围的行人。他的步子渐渐的有点儿乱了。不能再留在柳条边了,等太阳落山了,那一行毛子兵还是要到围子里来落脚的。他还能去哪儿呢?去……
幸运的是,他的耳朵捕捉到了一对夫妻的吵吵嚷嚷。
“……咱是去投奔的,给人添麻烦不好……再说了……那都是我弟带的东西……”一个男人畏畏缩缩的声音。
“有啥不好的?啥东西你都带着,你看看这车上装的。人哈尔滨是大城市,要啥没有?缺啥现买就得了……再说了,人家看得上你这仨瓜俩枣啊?”他的妻子牙尖嘴利、絮絮叨叨,显而易见的对他丈夫收拾东西的窝囊样儿很是不满。这不满毕竟也有道理,因为他们两个是套了一辆板车的。车上早已堆满了东西。从宽城子到哈尔滨,这路线不远,可怎么也得走个一天一夜。
就这么吵吵嚷嚷着,两个人坐上了板车,车上的东西用毛毡苫着,谁也没有发现那毛毡给掀起来了一个角。
年轻的小夫妻就这么出发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万山雪也睡着了。
按照他现在的情况,睡着了不算什么好事;但他实在是太困、太疲惫了。他躺在一个厚实的毛毡下头,躺在一堆瓶瓶罐罐、衣服被子中间,听着板车辘轳的声音,睡了长而沉的一觉。再醒过来的时候,他的额头一片火烧。他几乎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醒过来了。他掀开毛毡,坐了起来,板车上空无一人。天已经黑了,路灯昏黄的光打下来,他从板车上滑了下来,迟缓地甩了甩脑袋。
那对小夫妻去了哪儿?他一时想不出来,也没法儿再想了。说到底,他干嘛要来哈尔滨呢?他不喜欢这座城市。所有奇形怪状的楼房仿佛从他的头顶统统向他压来。纯粹的陌生。
他喘不上气,从搭车到哈尔滨的自作聪明里清醒过来,转而陷入了奇怪的自我厌弃。
有些话在心里也不想承认,他到底是纯粹的为了逃命,还是为了……能够见到济兰的微弱希望?
他捂着肋下火烧一般的伤口,喘着粗气打量起四周。这地方陌生又熟悉。熟悉的东西就是他一抬头看见的招牌——
塔道斯。
又有一伙人,吵吵嚷嚷地走出来,都是男人,勾肩搭背的,大多都是毛子。他们在街上粗声大笑,看起来全都喝醉了。只有一个人,慢悠悠地坠在队尾。其实他也喝醉了,因为他的脚步缓慢而又漂浮,直到他走在前面的同伴回过神来拉他。说一串叽里咕噜的毛子话。
“喝多了?你刚才真是太能喝了……哥们儿……你别瞪我啦!不是我带你出来,你就一个人在家里!好像……好像个给人守寡的遗孀!行啦,开心点儿吧,好不好?”他有心作怪,做了一个鬼脸,然后就又投奔到他的同乡里去了。
只剩一个雪一般苍白的济兰,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他们后面,被抛得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他不在乎被他们这些人抛远。他真的在乎的那个,才是真的把他抛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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