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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被告知的时光(2 / 3)

斯潘塞:发现他并非什么危险人物,只是一个普通市民罢了。

乔治·威尔:你对于开枪太过迅速的表现会不会认为太过轻率呢?

斯潘塞:我知道当场开枪是很轻率的决定,可是我经历过太多次黑人的暴动,他们热衷于使用不合理的暴力,烧毁商店,身上又常常携带枪支,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随时都会朝你开一枪的那种。我已经经历了很多次这样的事情,我以前的搭档就是这样死去的。我在死亡的边缘不断地徘徊,每天都与死亡作斗争。我得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在当时那样的环境,我不开枪,我与我的搭档随时会有生命危险,我开枪是迫不得已的。

乔治·威尔:在你开枪之前是否有命令死者配合你的调查?

斯潘塞:有,可是他根本就不听。

乔治·威尔:做警察的是不是都像你这样,在任何的情况都必须开枪?

斯潘塞:不,有的警察不会轻易开枪,他们会很谨慎,不到最后一刻,不在生命受到威胁之前坚决不开一枪,不浪费一颗子弹,不伤害别人,不残害每一条无辜的生命。可是这种人已经死在我面前,在我倒下之前已经倒下。我认为任何时候他们都必须开枪,可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所以他们不在了,但是我还在战斗着。

乔治·威尔:你事前是否认识死者?

斯潘塞:不认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乔治·威尔:换言之,你与死者之间是并没有仇恨。你打死他纯粹只是一个误会而已。

斯潘塞:是的,我很遗憾。

乔治·威尔:当你知道你开枪打死死者之后,然后发现他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市民的时候,你心里有什么感受?

斯潘塞:后悔,很后悔。或许我根本就不应该乱开枪,最起码要问清楚;可是在当时那样的环境,我无法肯定对方的身份,但是我必须要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还有我的搭档,我不能让情况失控,一旦失控会害死很多人。只不过……我觉得,整件事情就是一个悲剧,一个没有人希望看到的悲剧。自从这件事发生了之后,我每天都跑去教堂忏悔,希望上帝原谅我的鲁莽行为,我很明白,上帝赋予我武器是维持秩序,但我却伤害了其他人,我甚至觉得自己很丑陋,无地自容……这几天我没有试过睡得安稳,那个人的脸庞不断地出现在我脑海里,让我久久挥之不去……

这个家伙在法庭上当众忏悔,还流眼泪,不得不说,真是一个打同情战术的好伎俩。我发现陪审团貌似都很伤心,他们究竟是在同情死者还是同情被告?他们该不会被打动了吧?

我就这样看着被告坐在证人栏里,伤心了一会,然后乔治·威尔宣告盘问结束。

哈丁·奥斯法官:主控官,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我当然不会轻易被他骗到:斯潘塞先生,根据你的档案记录,你曾经连续三年得过“杰出联邦警察”奖项以及“英勇警察”的嘉许是吧?

斯潘塞:是的。

我好奇地问着:我想知道,在警务人员的开枪条例中,对于开枪的定义是什么?我指的是非必要时的开枪。

他愣了愣,似乎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

我敦促他:证人,请你回答我的问题!

他很不情愿地回答着:在面对开枪的时刻,尽量瞄准目标任务的膝盖以下的部位进行射击,方便制服他们。

我反复地问着:是不是代表着,不能瞄准腰部以上的部位进行射击?

斯潘塞:是的。

我在他面前打开了资料,盯着上面的报告文字:可是,根据法医官的验尸报告,死者的身上多处中枪,中枪的位置全部在腰部以上,而且多半是致命的部位。对此,你有什么解释?

斯潘塞:我说了,当时的情况很危急,我根本来不及思考那么多的问题,我只知道要第一时间制服他。

我提出疑问:可是,你之所以受到上司的赏识,是因为你面对临危的关键时刻仍然能严格遵守警务人员的守则,没有酿成重大事故。那就是说,在之前的同样的情况下,你也开枪了,但是没有违反开枪的条例,打中对方的要害。为什么这一次会打中呢?而且还不止一次。

斯潘塞:可能是我当时太过惊慌失措,所以没有瞄准而已。

我又提出疑问:按道理来说,你怀疑对方是危险人物,要开枪制服他,理应是朝他膝盖以下的部位开枪,在他受伤之后再逮捕就行。在这个过程中,所消耗的子弹应该是一颗,就算你的枪法水平很差,要消耗两颗子弹,也没有问题。但是……我狠狠地拍着桌子:为什么你连续向死者开了数枪,而且全都是致命部位!

斯潘塞咬牙切齿地为自己辩护:我说了!当时的情况很危急,我必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我再次从桌面上拿出另外一份文件:根据记录,巴士枪击案发生的时间距离你开枪打死死者的时间是不超过半个小时,甚至可能只是20分钟左右。可是巴士枪击案距离你负责的区域足足有两个街区,就算坐飞机也需要一个小时,你真的肯定巴士枪击案的凶手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出现在你管辖的范围里?你是一个警察,最基本的判断能力应该具备的,可是你现在似乎在告诉我,你做事情根本就不思考客观存在的问题。

斯潘塞:就算巴士枪击案的凶手不可能出现在现场,当时他不听命令,还做出令人防备的动作,光是这一点,我就有足够的理由开枪!

我几乎是扯着嗓子喊着:你有理由开枪,可是你只能朝他膝盖以下的位置开枪,你没有,你不仅仅打中了要害部位,还打了好几枪!

斯潘塞: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开枪吗?因为黑人普遍是罪犯,他们的犯罪率极高,哪一次的暴乱里没有黑人?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你知道吗?

我抓住机会一下子说出了他的开枪动机:所以你开枪并非是因为当时的情况危急,或者是因为你感觉到生命受到威胁,纯粹是因为对方是黑人,你歧视他,你在主观上当他是罪犯,所以你开枪了!

乔治·威尔: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提出主观性猜测。

哈丁·奥斯法官很宽容地提醒我:主控官,你的言辞的确过于偏激。

我看了看被告,又想起了前面的证人:当天你与你的搭档一起出现在现场,为什么开枪的人只有你,你的搭档却没有任何反应呢?难道说,他没有危机意识?

斯潘塞不以为然地回答着:我的上帝啊!这家伙的枪法水平可不是一般的差劲,他不敢开枪的,这一点我老清楚了,所以我料到他不敢开枪,只能让我来。

我故意说了句:噢……证人,你只需要问题就行,不需要对不必要的批判作太多的意见。

克里斯蒂安恰巧就坐在旁听席里,他很愤怒地对斯潘塞指责着:你不要乱说话!我当时可没有想过要开枪,想开枪的人就只有你一个。

哈丁·奥斯法官很不满意地呵斥着:肃静!请注意法庭的秩序,否则本席将会追究你的责任!

我暗自得意:如果情势危急,一定要开枪制服对方,理应是两个人同时开枪,但是很明显开枪的只有你一个人,会不会就意味着,对死者有很大偏见的人就是你呢?

乔治·威尔再次站出来反对我。

我问着:请问你之前的执法标准是否出现过其他的问题呢?

斯潘塞:没有。

我故意假装很好奇地问着:没有?你确定?

“2017年,在逮捕犯人的过程中,多次暴力执法,导致231个人无辜受伤,其中231个人全部是黑人;2018年前半年导致366个人受伤,他们也是黑人。光是上半年你就已经破了上一年的全年记录。很明显,你对黑人有很深的偏见。”

斯潘塞:暴力执法有时候是迫于无奈,假设罪犯奋力反抗,甚至想伤害你,难道你还能保证自己可以按照标准的制度来做事?你是不是要去调查,黑人杀警的历史记录?我相信你一定会相当的惊讶!他们是罪犯,不能用正常人的角度与目光去看待。

我很不耐烦地再次问着:你只需要回答我,是否承认存在暴力执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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