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第一次结婚没经验,下次我一定能嫁个有钱的(1 / 2)
这个下午,她们脸上都带伤,相处的氛围却异常平和。李秋声总算可以问她正事了,高森竟然是早有准备,“我就知道你要这个,十年前的事,我当然想不起来。我是连夜看了日记。”嘴上不承认,她确实想帮李秋声,所以才想起此事。
爱过戏剧性的人生还是有好处的,高中时高森写了五本日记,每天都有记录,连一片落叶飘到眼前,都能抒发女主角的感慨。
根据日记记载,是周五,她给梅伯言塞情书的时候,撞见过林薇,有两次。林薇一见她,就鬼鬼祟祟跑了。她当时以为林薇也是塞情书,反而很高兴,没有争夺者的奖品就没有价值。
李秋声不敢全信,道:“你撞见过其他人吗?”
高森说有看到过汪承如,也是日记上写的,她本人是不记得了。
这是反证法。因为汪承如见过一个背影疑似秦晚馨的人跑过,后来梅仲言推测应该是高森。李秋声这才找到她,高森既然能说出汪承如,说明她的证言可信。
高森欲言又止,并没有想到这一层去。日记唤起了她青春期的诸多回忆。原来李秋声到班上的第一天,她还想过主动去搭话,因为觉得开学不来上课的学生不同寻常。够格当自己的朋友。
她甚至愿意在自己的青春小说里,给李秋声一个女二号的位置。
高森也诧异,原来还以为自己是厌恶李秋声,原来是想接近她。
她问道;“我们是朋友吗?”
李秋声道:“永远不是。当时那种情况,是条狗,我都会救,不代表什么。我确实看不起你。”
“我最伤心不是被出卖,是我们家楼下的房子竟然住的是保洁。那我辛苦忍耐图什么!你等着吧,我第一次结婚没经验,下次我一定能嫁个更有钱的,比梅仲言有钱一百倍。”高森上了车,放下车窗冲她挥手道别,“我欠你一次。”
李秋声给自己脸拍了一张照,无须多言,就换来三天居家办公的优待。
批假的领导问道:“会留疤吗?”
李秋声道:“留疤的话,以后要吓人的活,可以派我去。”
身边人都为她这道伤口忧心,生怕刺激到她,言语间格外谨慎。唯独她不以为然。倒不是不爱惜自己的脸,但十五岁时莽撞的天真和理想主义的快乐又在她心头复苏了,开学前摔断腿时,她也挺高兴的。现在甚至还多包了一日三餐,秦晚馨会专门给她叫外卖送来。
她低头看自己割腕的疤痕,已经消失了。想来她不是疤痕的体质。就算是,她如今已经有了失而复得的友情爱情,生命的激情重新在她血管里蓬勃。还要奢求什么呢?
熟人们纷纷来探病,连沈昔都到了,由江晚星推着轮椅来。
沈昔是第一个仔细看她伤口的,将死之人,不在乎虚礼。他道:“伤口缝得特别丑,是好事,减张缝越丑,愈合的时候越平整。”又道:“小李同学要保重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这话我是最有发言权的人。
他脖子上还挂着个相机,趁着最后时刻,重拾爱好。江晚星自然很鼓励他,他对江晚星说话却很严厉,几乎是呼来喝去。
江晚星却笑道:“安啦,一个呼吸都会痛的家伙,你不能指望他说话多好听。”
他们的友谊重燃了,甚至更坚固,成了一种共生关系。
沈昔试探江晚星会不会撇下自己,又在他的包容中求得安慰。江晚星则很乐于被他完全的需要。
那天下午,洪州也来看望,李秋声隐晦提及高森的证言,询问林薇是否与梅伯言有旧怨。
洪州当即回以八字真言,“胡说八道,无中生有。”她好像是真生气了,索性道:“林薇都死了,你让她怎么给自己说话。’她接连说了林薇的三桩小事,力证她是个木讷,胆小,但是善良的孩子。
最后她气急败坏,道:“她都没这个脑子,你一定要找个人怪罪,就当是我做的好了。”
李秋声知道自己的试探伤了一位母亲的心,急忙道歉。洪州并不打墙,只是匆忙告辞,并告知她会继续照顾生病的梅母。李秋声和梅仲言好自为之即可。
天黑后,梅仲言和秦晚馨终于到了。他们三个人一起吃晚餐,极有默契地不提陈霖。这是她梦寐以求的家常。秦晚馨擦桌子,梅仲言洗碗,他们还在客厅百无聊赖看新闻。她去遛狗,送秦晚馨到对街,挥挥手道:“明天见。”
遛完狗,她回家上楼,拍着梅仲言的肩膀,道:“很爱你哦。要让你知道一下。”
夜里,他们是相拥而眠。梅仲言把头埋在她颈窝里。
劫后余生,她彻底看清自己的心意,反倒娇气起来,故意调戏梅仲言。他为她又多留两天,问她要自己做什么。
她调笑,道:“第一,我的衣服破了,我要你给我买件新的。不要黑白灰棕和格子衫。”
“我买?不是我付钱?”他诧异,低头看自己身上的格子衫。
“就要你买,你买了我就会穿,我信得过你。”她打断了他的话,散漫地伸出一只苍白的手,指尖勾住他的袖口,轻轻晃了晃,“第二,明天早饭我要你弄点吃的,喂我吃。”
“你是不是很会撒娇啊?”
“你早该知道了,当然,现在知道也不迟了。”她冲他眨眼,可惜只能眨一侧的。
梅仲言苦练厨艺的成果是熬粥。盛一小碗,他僵硬地端起,用勺子刮起面上一层。将勺子递到她唇边,由于拘束感,他的手腕甚至在微微颤抖。
李秋声顺从地喝了一口,随后抬起眼,目光灼灼地盯着梅仲言,“要不要现在?怎么样?”她凑到他耳边低声道。<
贴得紧,她脸上的纱布蹭着他。她的手已经搭在他大腿上。
调羹跌回碗里,溅起几点白色的粥点。
“你在胡说什么?”他声音由于极度的局促而变得严厉。后退一步,他低着头快步走了,又去厨房熬粥了。
李秋声一愣,不懂他的情绪变化。她只是刚爱上他,确实不太了解他。她更熟悉的伯言,长了一张会解释的嘴。
不比李秋声,梅仲言这几天过得异常痛苦。
挫败感折磨着他,李秋声的伤口在脸上,无从逃避,每每看到就提醒他至少有三次补救的机会:
第一次见面,他已察觉沈亦言快破产。要是当时提醒,高森也不至于要寻短见。第二次机会,是李秋声叫他时,要是他马上帮忙,两人合力能把高森拉住。最不济,他也不该在那时松手。
连续两夜,他的梦里有下坠,醒来时她还安睡在旁。他不得不摸着她的手,反复确认这一刻的安稳才是现实。
若是说出口,他知道李秋声会安慰自己。这只会挫败他的自尊。他生来就是游刃有余的天才,不用这样的赦免。
对李秋声的愧疚,也勾连出他对哥哥的痛苦。他们是孪生兄弟,基因上,再没有比他们更亲的关系。对哥哥的死,他也并不外人了解更多。
愧疚的尽头终究那个问题:要是换哥哥来处理,会不会更好些?
这两天,李秋声照常出门遛狗,并不介怀脸上的伤口。可上个月,她脸上长了颗痘,就一到反光处,就频频抬头自照。怎么可能不在乎?她故作乐观,不愿亲近人忧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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