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其他 » 今夜我们谈论爱情 » 第62章要你,别难过

第62章要你,别难过(2 / 2)

庄如璋心跳漏了一拍,“人员伤亡情况!”

“段指导被预制板刮倒的钢架砸到了,左腿全是血……当时人就疼得站不起来了,流了很多血。我们已经叫了120,正在往中心医院送。小郑摔了一下,脸好像被刮伤了。”

她脸色瞬间变得煞白,电话背景里一片混乱的尖叫声钻进她的耳膜。

她晕针且晕血,严重到听到描述伤情的话,就喉头发堵,撑着桌子干呕不止。

路见林见她情况不好,正要夺过她的手机,她却不撒手,竭力镇定下来,“还有没有其他人受伤?”

“有个场务被飞溅的石块刮伤,跟着一起去医院了。其他的没有了,当时都不在落点中心区。”小沈说着说着,声音又焦急起来,“……庄总,文旅局的人好像,好像来了…”

庄如璋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所有情绪,“小沈,你做得很好了,不要慌。现在听我说,第一,通知导演组立刻疏散所有人员,确保安全,防止二次坍塌。第二,文旅局的人问话先不要说出任何实质性的内容,等我们到。第三,通知场务组安抚员工情绪,不允许任何人拍照录像。电话保持畅通,我们马上就来。”

“会议中止。”她挂断电话,说,“路总,我现在要带上行政和法务到人去中心医院,确保受伤员工得到即时救治,赔偿方案给我个权限。剩下的事需要您处理。”

“你确定,随时沟通。”路见林已听了个七七八八,“何悦来,立即启动最高级别公关预案,封锁所有消息。李牧,梁新,跟我去事故现场。其他人回到自己的岗位,未经允许,不得对外透露半个字!”

交代完毕,诸人立即冲了出去。

中心医院。

庄如璋带着行政副总监和法务部负责人快步走来,等在门口的小沈立即迎上来,引着她们前往受伤员工所在的区域。

小沈说,“庄总,场务的家属来了,小郑划到脸颊,又是女孩子,说破了相,家属正在闹呢。”

庄如璋说,“行,我知道了。”

到了外科门诊外的休息去,场务的手臂缝了针,郑亚楠的脸颊贴着纱布,呆呆地坐在走廊的长椅上。

她们的家属也已经赶到,正围着抹眼泪。

庄如璋走过去,没有多余的寒暄:“两位,受惊了。我是公司副总庄如璋。首先,我代表公司,向你们郑重道歉。这次意外,是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所有责任,由公司一力承担。”

坐在郑亚楠身边的一个中年女人情绪激动起来,又哭又骂。

行政副总监立刻递上两个厚厚的信封:“这是一点应急的慰问金,请先收下。”

庄如璋说,“所有医疗费用公司会全额支付,后续的营养费、误工费,公司都会按照最高标准补偿。”

封了针的员工收下了,点了点头。

郑亚楠却仍旧哭着。

她母亲不依不饶,也不知握了什么,右手一直揣在裤兜里,“我女娃伤到脸,破了相。这周要去相亲的,这下哪个男人要她?你们拿什么赔?”

庄如璋蹲在郑亚楠面前,握住她的手,看着她的眼睛语气诚恳道:“我在车上联系了为你处理伤口的医生,她说你伤得不深,只是浅层划痕,用她给你开的药膏就好,同时注意防晒避免色沉。如果后续有轻微色沉,可以使用点阵激光或者皮秒激光的医美项目,这部分费用公司也会负责。”

郑亚楠听了,咬着唇点点头,“谢谢庄总。”

庄如璋问,“不是让付姐带你写剧本么?怎么来片场了?”

郑亚楠支支吾吾地说,“付姐说我太活泼了,适合去导演组,就让导演姐姐带我。这次……这次也是导演姐姐让我戴上三通体验一下,我才没听见段指导……的提醒。”

庄如璋说,“你们是为了项目受伤,公司不会忘记任何一位付出过的员工的。等你们伤愈之后,如果还愿意留在棱镜,公司会为你们提供带薪的技能培训。亚楠,你毕业后如果有意向留下来,就留下吧。此后你们可以根据兴趣和公司需求,选择转向更安全的岗位,比如现场执行助理、器材管理,或者公司出资送你们去学习特种器材操作等高级技能,考取证书,费用公司全包,薪资也会得到相应提升。”

郑亚楠原本不哭了,听了这话,又感动地哭了出来,“谢谢庄总……”<

场务也连声说,“谢谢庄总。”

庄如璋笑了笑,“如果你们不想再从事这行,公司也会拿出一笔赔偿金,并尽力为你们推荐其他行业的工作机会。具体条款,法务会和你们详细沟通签署协议,一切白纸黑字,具有法律效力。”

郑亚楠和场务连声说,“不不不,我们愿意留在棱镜。”

郑亚楠的母亲终于把手从兜里抽了出来,抹眼泪。

庄如璋这才发现,原来女人的中指和食指都没有了。

郑母说,“谢谢庄总,刚刚真是不好意思。我们出来打工,最怕的就是出事之后没人管,闹一闹才赔点钱。”

庄如璋问,“您的手……”

那女人说,“哎,以前在厂里,手绞到机器里咯。那时候穷,治不起。厂长还说我的骨头把机器硌坏了要赔钱。”

庄如璋叹了口气,拍了拍她的肩膀,“您不容易,把女儿拉扯这么大。孩子没几个月就能工作了,到时候您好享福。”

那女人咬着唇,点点头。

庄如璋正欲离开,又补了一句,“刚刚您说怕亚楠没男人要了,在我看来,她的价值不在于有没有男人要她。”

郑亚楠眼睛一下子亮了,对庄如璋重重点头。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