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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1 / 4)

陈一文日记

2004年10月3日大梅沙阴雨

爸爸去世后,我第一次回到了这里。

今晚的空气湿度很大,我要溺毙了。我是一个面目模糊的人。像无脸男。就算我长大了,也还是这样,我一眼能看到这样的未来。没有能力拯救别人,没有真正的爱好,没有追求,没有明天。没有我自己。抛去陈一文这三个字,我到底是谁?

妈妈今晚又崩溃了。

我逃了出来,光脚在沙子上狂奔。深蓝色的海浪翻涌,咸腥味钻进鼻腔,让我分不清那是海水的味道,还是我的眼泪。

今天我遇见了一个人。

她站在那里,像一道劈亮天空的新鲜闪电。穿着鲜红的丝缎裙子。脾气好像不太好,嫌弃沙子弄脏了她的高跟鞋,但还是脱了鞋,走过来问我:小屁孩你哭什么?这世界上除了没钱,还有什么好哭的?

她递给我纸手帕和钱。

她站在上方,俯视我的眼神,没有居高临下的慈悲,好像只有好奇。

我听到别人叫她的名字了,路瑛。她的朋友笑着跟我说,说她很骄纵,跋扈。让我多担待,也让她别欺负小孩子。

*

后来,陈一文竟然在陵城的野海滩遇到了她。

对陈一文来说,一切的起点,一切的转折,只是从那一个早上开始的。

路瑛说,家里生意扩张,在这边开厂子。

她们成为了朋友。

那片海滩成了她们的秘密。

从十四岁到十六岁,陈一文跟路瑛一起,去了很多地方。

路瑛满世界跑,不过自从认识了陈一文,来陵城的次数也增多了。这个相差14岁的忘年交,最让路瑛惊喜的是,陈一文带来自己的老照片——路瑛发现,她22岁那年竟然救过她!<

“小屁孩,你还真是小屁孩儿啊!”

路瑛激动地在她脑袋上狂揉。

她们在海边也不干什么。有时坐在礁石上发呆,有时沿着潮线捡贝壳,更多时候只是躺着,路瑛试图追赶潮流,把皮肤晒成蜜色。

陈一文喜欢看她。

喜欢看说话时飞扬的眉梢,喜欢看她大笑时露出的虎牙,喜欢她随手把卷发扎成松垮的丸子头。

路瑛总带些潮流东西给她:英文磁带、mp4、封面女郎风格各异的时尚杂志。

她们分享一副耳机,听那些咝咝啦啦的粤语歌。路瑛喜欢伍佰,还有邓丽君。她说想做唱歌的明星,不过她老豆不允许啦,说家里可能有家业要继承的。

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

任时光匆匆从身边流逝染上了你的色彩

仅此一次的生命为爱舍弃又何妨

陈一文跟着哼,她声音有点跑调,但很自在。在路瑛身边,她就很自在。

她偷偷看路瑛被夕阳镀上金边的侧脸。心里某个地方像琴弦,轻轻颤了一下。

路瑛甚至还会跟自己分享她的情史,29岁这年,她说前男友小盛又来追她了。她好苦恼,该不该复合呢?

陈一文不知该怎么回答,脸色微变。

路瑛看出来了,赶紧说:“哎呀,你是不是最近分手了,对不起对不起!”

陈一文的生活太苍白了。

她跟路瑛聊天,编造出来一个所谓的小男友,叛逆的早恋听起来会不会更精彩一点?

她知道路瑛和别人不同。

不只因为时髦的玩意,不只因为她敢穿露出锁骨的背心。而是路瑛身上那种吸引人的,近乎野蛮的光芒。

她们相识。这光照在了她这样贫瘠的土壤里,噼里啪啦地长出招摇的花。

只有在路瑛身边,她才能短暂大口地呼吸。

路瑛会捏着她瘦削的肩膀,直接把她带到餐馆里吃到扶墙进扶墙出。

会帮她把被风吹乱的长发别到耳后,会在她解不出数学题时凑过来,笑嘻嘻地说“不好意思啊,我也不会,哈哈哈哈哈哈!”。

陈一文收集这些瞬间,跟收集标本的爱好者一样,将它们打包压平,藏在日记本最深处。

十五岁夏天,她去了鹭城,路瑛教她骑自行车。陈一文笨拙地蹬着踏板,车把左右乱晃。路瑛在后面扶着后座,跑得气喘吁吁。

“我天哪!”

路瑛跑疲了:“我第一次……遇到比我还不协调的人……”

陈一文一回头,路瑛不知何时已经松了手。惊慌下,她连人带车摔进路边的草丛。路瑛跑过来,一边狂笑一边拉她。

“疼不?”

陈一文摇头,视线贪婪地落在路瑛鼻尖上,细小的汗珠被她一把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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