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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1 / 2)

“死神也会参加舞会吗?”

“哈?”马修放下未完成的装饰面具,像看傻子一样扭过头,“神祇的文明要比人类领先几百年,你们会的我们必会,我们懂的你们不一定懂。”

“可你不会缝补衣服,也不会烹制烤鸭,这些鞠斯伯都会。”莫一泽犀利地指出。引诱fork的化妆舞会于三日后晚八点在莫斯庄园举行,她已备好礼服,却尚未选定面具。

马修将一片金红羽毛粘到面具上,说道:“我不会,是因为我笨,不代表神明个个都不会,这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你真想显得人类很厉害,那就自己动手做面具,而不是由我代劳。所以这有何区别?”

“什么?”

“面具之间的区别,我做的和市面上卖的。”马修解释又提问,“都是戴在脸上的物件,何必用葡萄酒为代价购买我的劳动力?我自认自己不具审美能力,或许还不如鞠斯伯。”

要的就是这种别出心裁的丑陋,面具左边红配绿,面具右边黄配紫,就算是平民中最粗俗的乡巴佬,也未必能设计出这么个玩意儿来。神明亲创,限量发行,作为化妆舞会的通行证,就算暴民fork仿造,她也能一眼看破。

“很难想象,你们贵族会愿意戴这东西。”

“一件饰品的好坏得由佩戴它的人决定,只要戴在贵族脸上,它就成了时尚。”莫一泽说。

闲着也是闲着,女人也拿起胶水和面具,三两下就粘了个异常华丽的,上翘的粉色羽毛足有一尺长。

上次参加化妆舞会,还是在两年前聂恩何的生日宴,寿星想了个抢夺女士面具的游戏,结果一个跄踉扯下了她这个女将军的裙摆。

生气归生气,她倒不至于发火,就算这回做王子的还要闹幺蛾子,她也得控制住情绪,这就是必须遵守的规矩。

好吧,以聂恩何的性子是必定会捣乱的,他远不如鞠斯伯那般温顺体贴,整日尽想着闹大事,作大妖,在大场面中惊天动地。莫一泽只希望王子这回能分得清主次,把正事办完了再拿她寻开心。

“噢,亲爱的伯爵,能邀请您跳支舞吗?”马修戴上面具模仿聂恩何的语调,一点没个正形,“要是被鞠斯伯知道那人的存在,他怕是要吃醋咯。”

“这可不见得,鞠斯伯不是那样的人。”

“但聂恩何要比他和你更般配,”死神实话实说,“鞠斯伯只想跟你过男耕女织的日子,我想你不会答应的吧,亲爱的莫一泽女士。”

“我是选伴侣,不是选搭档,他应当和我的灵魂互补,而不是跟我保持高度一致。若要走你口中的、和我极度般配的路,那人就该持枪骑马,在敌人的血液中厮杀。你看鞠斯伯和聂恩何,哪个是能做到这程度的?”

自然是没有,女人想当然。他们一个城府虽深,但细胳膊细腿风一吹就倒,一个肌肉虽发达,但只有笔尖的一点力量,恐怕取人首级都得蒸熟了再剁,不见血。<

“或许鞠斯伯能给你个惊喜……”马修直视对方的眼睛喃喃自语了半句,而后闭了口。

“用他的小说吗?得了吧,那都是假的,除了满足平民的一点美好幻想,别无其他用处。”

“但那是……”

“别和我说平民的文字源自平民的生活,”一想起那刁民研究员的话,莫一泽就满肚子火,“只要我想,我完全可以炸了他们的生活。”

马修懒得继续和她讲,借口要去厨房吃松饼,就离开了卧室。莫一泽提醒他别把厨房弄得太乱,不然家里另一位会看出端倪。

死神止步,转过头,悠悠来了句:

“好的,我一定吃得满地是渣。”

“在写什么呢?”

猛然掉头,马修来到了鞠斯伯的书房。这里采光很好,暖暖的光线在男人身上照出了文人墨客的斯文,他也就在文字创作时不那么憨憨。

鞠斯伯侧过身给他看信纸上的内容,开头一句“亲爱的泽泽,等你读到这封信时想必我已经……”表明这是一封遗书,已密密麻麻写了大半页。

“你真的听了我的话提前写遗书了!”死神难免惊讶,“在做壮烈牺牲的准备?”

“呸呸呸,快呸掉!”鞠斯伯一拍马修的后脑勺,没控制好力度让神明的鼻尖蹭上未干的墨水。他还没想这么早死,写这个只是不想浪费用烤鸭换来的“死神教学读物”,那几本《遗书写作指南》他都看了,笔法之精妙、情感之真切感动得他热泪盈眶,一想到书里写的“遗书是生者的念想”,他的心和手就都痒得很,几日内就完成了十几封不同风格的,现在写的正好是第二十封。他说:“只是写作练习,当然也是为了以防万一,小豌豆会希望有这么封东西的。”

马修知道他家仅剩他一口人了,现在和未来所做的都是为了莫一泽,生死是大事,作为死神没必要在写遗书上和他拌嘴,只是提醒:“你得把它们藏藏好,别叫你家小……那什么找到,不然遗书就成死亡预告信了。”

“知道,”鞠斯伯点点头,又扯起一个爽朗笑容,“但找着了也不算大事,就当是情侣间的情趣游戏。小樱桃或许会勃然大怒,气愤地要拿巴掌扇我,但最终会变为和我互诉爱情。”

马修眯了眯眼,他有预感眼前的男人下一秒就要蹦出句——“被老婆扇的时候,首先飘过来的是香气”——类似的话。

“再说了,”鞠斯伯眉飞色舞,“就算要挨打,首先飘过来的肯定是泽泽手上的……”

“啪!”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马修一个巴掌拍上男人后脑,让文人的鼻尖沾上文人的墨水,里里外外都是文化气息。

“说回正经的,”鞠斯伯干咳两声,强装正经人,因此被死神白了一眼,“小队找到了机会,在三日后的化妆舞会下手,那位女将军也会参加。真不知道贵族怎么想的,竟大肆宣扬自己cake的身份,这不就是在对fork说'来吃呀来吃呀,我可好吃啦'?但一想到他们是贵族,这一切也就合理了。”

“所以?”

“所以这些遗书我就藏在这里,”他拍拍书桌右侧的第二格抽屉,“若我真……你就帮我把它们转交给泽泽,夹在书里让书从书架掉落,放在枕头下露出一个角,随便什么能在不经意间被发现的招儿,都可以。”

“这次任务真有这么凶险?”马修期待他的回答,从死神的任务书来看,他和莫一泽都死不了。

“难讲哦,江容屿那个犟驴,只知道开枪往前冲。”

这个时间点,酒馆里仅有两名顾客,莫一泽听闻此店的葡萄酒品质不错,应该是可以供神明饮用的佳酿。

“皇宫里有的是酒,您何必亲自跑一趟呢?”聂恩何不解,他原本想借商讨作战策略的机会请莫一泽去皇宫小坐,趁机将其重新介绍给母亲(暗示自己对她有意),但能和她逛街独处,也很高兴就是了。

“我需要物美价廉的酒,犯不着借用皇宫的。”因为酒瓶标签会暴露价格,而这东西难逃鞠斯伯的眼。

“借?”男人大声惊呼,又因女人噤声的手势捂住自己的嘴,他压低嗓音道,“您想要什么我都能从宫里弄来送给您,谈什么借?”

莫一泽微微一笑:“你知道的,公爵,我有自己的收入,并不需要再麻烦皇宫。”

“噢!您应该多麻烦麻烦……不,我是说这一点都不麻烦,您是朝中重臣,我们早视您为家人。”

有个穿着整齐的男青年走过来,礼貌询问两人有什么需要。莫一泽请他推荐三瓶好酒,他便取来货架中央用丝带装点的几瓶。

“用特别品种的红葡萄酿制的,二位可以先尝试。”青年要去取酒杯和醒酒器,却被聂恩何阻拦。

“不用试了,就它们吧。我前段时间喝过这种酒,确实好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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