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小时候我头上也受过伤,就在今天这个位置,好得很快却留了道疤,过了四五年才褪掉。尽管我是女人,却并不在意自己的容貌,只不过疤痕是一种耻辱的纪念,每每看到镜中的影像,它都在提醒我失败的过往。”
“听上去还是男人方便些,伤疤被我们视为勋章。”鞠斯伯忙着往脚上套鞋子,他在思考这个点还有哪家药店没关门,还是直接去医院买会不会更方便快捷。
“是吗?”莫一泽学死神的样儿托着下巴,只是没啃黑胡椒鸭脖,“那你何不给自己划两刀,这样光荣勋章就有了。”
鞠斯伯往后瞥了眼,带着莫一泽早已看惯的嬉笑神情,飞去了三个吻:“比起那个,爱人的吻痕才是我所追求的,亲爱的你送我几个,明天一大早我就去跟朋友们炫耀。”
“呵!”女人笑了一下,斥责了句“油嘴滑舌”,后背靠上沙发闭目养神。
鞠斯伯走过去,单手撑在她身侧,告诉她晚饭已准备好,要是饿了就先吃,然后俯下身,在她耳垂留下一吻。“等我回来再吃另一餐。”他出门前最后说。
“他走远了。”死神终于出声,他已憋了太久,这种强行压住想把小情侣分开的冲动感觉他再也不想有。
“是啊,”莫一泽叹了口气,“诶对,你的鸭脖哪里来的?”
马修指指餐桌。烛光晚餐已经布置妥当,蜡油正一滴一滴地往下掉落,中央的花瓶里还插了支红玫瑰,连餐巾都叠成了花的形状。莫一泽无视了这些精巧玩意儿,直接取过一块鸭肉置于餐盘,用小刀切成可以入口的三小块,才进行品尝。
“他是不是说要给你个惊喜?”马修指的是鞠斯伯,“而你给了他一个惊吓。”
“这不是我的错,我也不想这样,都怪那些暴民。”
“很少见你受伤。”
“是啊,是的,今天遇到的格外野蛮。”
“你杀了他?”马修盘算着同事们的业绩。
莫一泽比了个开枪的姿势:“他逃了,但他的老子死了。嗯?为什么要留着鸭头?”女人用两根手指捏住鸭嘴,直直抛进垃圾桶。
哇哦,惊吓翻倍!马修思索了下,确定暂时隐瞒“鸭嘴藏宝”和“弃椟又弃珠”的事,等着小情侣自行发现这份“惊喜”。死神不是红娘,没必要费神费力为他俩的爱情保驾护航。“死者叫什么名儿?”他更关心这件事,有了名字就能查到是谁接了这份工作。
“身份尚未核验,但他儿子的倒是知道。”莫一泽边吃边道。
“哦?叫什么?”
“我记得是叫……”两个字,是死者生前最后喊的,被女人听见了,“行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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