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玉配换卿(1 / 2)
初春的风裹着沙粒撞在镇北将军府的青瓦上,李云若趴在东阁的雕花窗沿,望着远处连绵的烽火台发了会儿呆。
边塞的春来得迟。昨夜一场细雨刚润开墙根的沙棘丛,今早就又刮起了干冷的风。
她伸手接住几粒被风卷来的沙,指腹搓了搓——这沙粒粗粝得硌人,和永安城里细软的杨花截然不同。
“小姐又在看沙?”阿棠边收拾出门的包裹,边笑她,“您都看了五年,还没看够么?”
李云若撇撇嘴,指尖无意识地摸了摸颈上的羊脂玉——那是她周岁时,母亲亲手画图,请了最好的工匠为她雕琢的。上面雕的是一只灵动的衔芝瑞鹿,温润通透,触手生温。
五年前母亲去世后,父亲不放心自己唯一的女儿独自留在永安城,便把她接到这塞外亲自教养。
五年来,云若身边的人和物早已不同往昔,唯有这块玉一直戴在身边,也算是母亲留给她的唯一念想。
她当然看够了。
看够了每天清晨辕门外吹号的兵丁,看够了校场上永远重复的练兵,看够了将军府里永远数不清的檐角铜铃。连院角那株老梅,今年开花的位置都和去年分毫不差。
“早看腻了。”她把茶盏往桌上一搁,“永安的春是有颜色的,曲江池的柳是绿的,杏花是粉的,连风里都飘着脂粉香。可这儿……”她望着窗外灰扑扑的天,“连云都是灰的。”
阿棠并不懂小姐口中的永安春色,她是在这塞外长大的,是府上的家生子。五年前云若从永安过来,身边缺个贴身伺候的丫头。她比云若小一岁,还算机灵,又是家生子靠得住,所以一下就被将军挑中了。
不过将军说是让她伺候小姐,其实也不过是给小姐找个伴。毕竟府上伺候人的,不是老妈子,就是五大三粗的军士。云若初到此地,年纪又还小,身边肯定要有个能玩到一起的人。<
忽然,风里飘来一丝若有若无的驼铃声。
李云若眼睛一亮,望向东南方。
是商队来了。
沙尘里,一列骆驼正缓缓挪近,驼峰上搭着色彩斑斓的毡毯,远远看去,像流动的彩虹。
赶驼人戴着皮帽,扯着嗓子唱着听不懂的民谣,歌声被风吹得断断续续,却格外鲜活。
这一刻,她忽然就起了兴致。
至少z,今日的集市,该是有趣的。
她迅速合上窗,将最后一块桂花糖塞进嘴里,对阿棠眨眨眼:“阿棠,东西都带上了吗?”
“小姐,都备上了。”阿棠边说边将一个小巧的钱袋和一包点心塞进她随身的包袱,“只是将军前几日刚叮嘱小姐不要乱跑,若是……”
“无妨。”李云若自信一笑,那双遗传自母亲的杏眼里闪烁着狡黠的光,“他治军再严,也严不到我头上。他要不让我出去走走,我就跟他闹说要回永安。”
这五年,她从一个娇弱的闺阁少女,长成了一个能在马背上稳稳当当的边塞姑娘。将军府的高墙固然坚固,却关不住她那颗被边塞风沙磨砺得有些躁动的心。
赶集市,是她为数不多能接触外面世界的途径。李将军虽明令禁止她一个女儿家到处瞎跑,却也心疼女儿无聊,所以每每抓到,也不过是训斥几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绕开巡营的护卫,两人一骑,如两道轻烟,没入了远处蜿蜒的草坡。
当那座熟悉的、由夯土和巨木搭成的巍峨关隘彻底消失在视野尽头时,一座热闹得近乎沸腾的集市,便赫然出现在她们面前。
“小姐,到了!”阿棠一声轻呼,连呼吸都带上了兴奋。
集市的热闹喧哗,几乎要将人的耳膜震碎。
这里是中原商旅、草原牧民、西域胡商交汇的十字路口。
空气中混杂着烤全羊的焦香、新碾的青稞酒的醇厚、以及各种难以名状的香料气息。
胡商的驼队发出低沉的嘶鸣,满载着色彩斑斓的波斯地毯和晶莹剔透的琉璃器皿;中原的货郎扯着嗓子叫卖,担子上的瓷器在日光下闪着温润的光;更有剽悍的草原汉子,将猎得的雪豹皮和狼皮随意铺在地上,引来阵阵惊叹。
李云若像一只快活的鸟雀,一头扎进了这片五光十色的海洋。
她好奇地摸着摊位上粗犷的兽首刀柄,又对那些绘着异域图腾的陶罐赞不绝口。
身边的人们操着南腔北调,讨价还价声、孩童的嬉笑声、铁匠铺传来的叮当声……汇成了一曲独属于边塞的、充满生命力的交响乐。
这一切,都让她感到新奇与畅快,将平日里积压的沉闷一扫而空。
逛了一两个时辰,直到腿脚酸软,主仆二人才寻了个人少的铺边坐下歇脚。阿棠清点着买来的小玩意,李云若则望着不远处打制银器的老匠人出神。
忽地,一阵粗嘎的吆喝撞入耳中。
她循声望去,只见集市北角围着一圈人,气氛迥异他处。一个满脸横肉的汉子站在高台上,手里挥舞着鞭子,脚下是几十个衣衫褴褛、形容枯槁的人。
那些人大多是老人、妇人,还有些和与她年纪相仿的孩子,手脚都锁着沉重的铁镣,头上还插着象征贩卖的草标,像一群待价而沽的牲口。
“罪臣之后,家眷奴隶!识文断字的、会做粗活的,应有尽有!童奴十五两起,壮劳力五十两!”高台上那个人牙子的声音充满了麻木的残忍。
李云若的心猛地一沉,仿佛被一根无形的手牵住,两条腿不自主的就走了过去。
阿棠正摊开包裹清点她们刚刚买的那些新奇玩意,一回头却发现云若已挤进那人堆里,便慌不迭地粗略收拾好包袱跟了上去。
云若挤到那个高台最前面,目光扫过那一张张麻木的面孔,只觉得像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刚才逛集市的兴奋劲一下就没了影踪。
最终,她的目光定格在了一个蜷缩在草席上的小男孩身上。
他看起来不过八九岁,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可能因为太小,他身上并没有像其它人一样锁着铁镣,但身上那件麻布衣早已看不出原色,上面满是破洞和污渍。
最刺眼的是他裸露在外的四肢,新旧交叠的鞭痕纵横交错,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化脓。他没有哭,也没有任何表情,那双本该明亮的眼睛,此刻却像两口枯井,盛满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死寂与麻木。
就在李云若盯着男孩愣神时,人牙子顺着她的目光,也锁定了那个男孩。他走到男孩子身边,将那男孩拽了起来,拖到云若前面一扔。粗声粗气道:
“这小子,虽然是罪奴,但长得还算白净,识得几个字,起价二十两!”
二十两……
“你刚才不是说童奴十五两吗?”李云若反问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荷包,里面的银子加起来应该不会超过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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