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我们一起(1 / 1)
回到庄园,姚雪澄也不急着睡觉,拿起话筒就给纽约的贝丹宁打电话,强压怒气告诉他安东尼干的好事。贝丹宁吃了一惊,半晌没有说出话来。
换做邝兮,一定会说尽各种尖酸刻薄的话,姚雪澄这时候还挺希望邝兮在场,听他和贝丹宁吵一架,会舒服很多。可惜侦探先生总是行踪不定,没有手机的年代,找他还挺不容易。
姚雪澄气也气过了,又被金枕流一通安慰,对贝丹宁说不出重话,只让他和安东尼好好谈谈,弄清楚怎么回事,最后甚至叮嘱贝丹宁小心安东尼。
放下电话,姚雪澄长叹一口气,转身看见金枕流抱着猫似笑非笑,揶揄他道:“你不是说打电话兴师问罪吗,这叫兴师问罪?”
姚雪澄无言以对,从金枕流手里抢走雪恩,手在黑猫身上犁起地来,闷声道:“丹宁毕竟是朋友,我不想因为安东尼这种外人伤了和气。希望丹宁能劝住安东尼,让他收回前言,替我们保守秘密。”
金枕流轻笑一声,像是早会看穿了他会这样,也没说什么,走到姚雪澄身边,手伸进雪恩毛茸茸的背,在毛绒柔软中握住姚雪澄的手,头随意一歪,倒在他肩膀上,笑道:“那你很可靠哦。”
那时候,夏风正好穿过起居室的落地窗,纱帘描摹出它的形状,姚雪澄听着风的呢喃,感受肩上的重量和热度,心情渐渐平静,手指勾住金枕流的指尖,指腹之间细微的摩擦,带起微暗的火。
其实他也不是那么可靠,他只是个胆小鬼,所以总要提前做出周详的计划,一旦意外发生,很容易焦虑得乱了阵脚,但现在只要金枕流在身边,便会想起金枕流常说的“随机应变”,好像“随机应变”的感觉也不坏。
此后几天姚雪澄紧密关注报纸广播的动向,做好面对舆论风暴的心理准备,又吩咐庄园众人振作精神,防范记者潜入——他又忘了自己不再是贴身男仆,查理他们显然也忘记了——可各大媒体虽然热闹依旧,却不见有金枕流相关的消息。
“为什么会这样?”
讨论此事时,两个人正坐着游轮在大海上漂着,对外说是海钓,其实鱼杆都没甩下去。
姚雪澄本意是想让金枕流隐匿行踪,所以特地跑来海上,现在媒体的反应比今日的海面还平静,实在让人迷惑。
他怀疑是金枕流提前打点过媒体,或者安东尼收回前言,可金枕流摊开双手说,自己才懒得做这些,安东尼也没有那么大权力,能让当时夜总会在场的所有人都闭嘴,何况还有亚瑟这个搅屎棍,时刻都想搅风搅雨。
罢了,姚雪澄也不猜到底是谁帮的忙了,只盯着金枕流,一副不弄明白不罢休的架势,金枕流知道他能有多固执,只好投降,提示道:“你忘了,我对外姓什么?”
林德伯格。
姚雪澄心头一震,是了,林德伯格是何等煊赫的家族,他们扎根此地的时间和这个国家的历史一样长,政界、金融乃至美国各大经济命脉,几乎都掌握在他们手中。而电影算是他们不曾涉及的领域,因为维克多·林德伯格看不上这种才诞生不久的“低级娱乐”,他更爱看戏剧。
当初金枕流告知爷爷他要演电影,遭到维克多不屑的反对,他认为他去演电影和扮小丑没什么差别。金枕流一意孤行,维克多也不想管这个肮脏的混血孙子,索性断了他所有经济来源。
幸亏雷纳这个父亲还有点良心,瞒着维克多偷偷送金枕流来洛杉矶,还给他寄生活费接济他。
那时候金枕流天天守在各大制片厂门外,和其他想要在好莱坞闯出名堂的男女老少,扎堆接受别人的挑选。
姚雪澄没想到金枕流也有过这种类似群众演员的经历,在他以往收集的资料里,几乎从未见过有提到这些早年经历的。
他想起自己幼年和大学时,因为家住制片厂大院,母校也是出名的电影类院校,也常看到大门口外聚集着全国各地的面孔,熙熙攘攘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梦想被选角导演看中,一朝改命成为明星。
可惜这样的人始终是少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最后只能黯然离开,多年后再回看这段岁月,不是笑谈当年勇,而是后悔浪费了大好青春。
“那时候一天下来,腿都站麻了,肚子饿得抽筋。”金枕流回忆起来,却是带着笑的。
“为什么不去吃饭,坐下来休息休息?”姚雪澄喜欢听他讲故事,金枕流嗓音动听,表情到位,感情充沛,实在是个很优秀的讲述者。
“哪有空坐下来吃啊,角色被别人抢了怎么办?饿,就提前买一根法棍,一点点掰着吃,”金枕流绘声绘色说,“但是吃久了实在吃腻了,后来我发现,附近的唐人街有卖包子馒头,便宜又美味,和法棍换着吃,坚持的时间更长。我教其他人也这样吃,他们还嫌华人的食物稀奇古怪,真是没品。”
“虽然爷爷讨厌我演电影,但我好歹挂在林德伯格名下,他绝对不允许我做出什么有辱门楣的事,孙子是同性恋?怎么可能?”金枕流自嘲一笑,“所以出道这么多年,我还真没有什么负面新闻,这次的‘同性丑闻’,估计也会被林德伯格压下去。”
消息被瞒住固然是好事,但姚雪澄没多少开心的情绪,维克多压住新闻不是想保护金枕流,只是保护他们自己的名声罢了。
“他们现在跳出来有什么用,”姚雪澄说,“亚瑟有胆子动你,可见林德伯格的名号也不是那么厉害。”
“哈哈,那倒不是,全国又不是只有我家姓林德伯格,我也不会大大咧咧跑到所有人面前说,嘿,知道我家是哪个林德伯格吗?没错,就是最厉害的那个。”金枕流想了想说,“说了估计亚瑟他们也不信。可惜,这回不得不信了。”
海风吹动他的头发,金枕流的笑容在阳光下明媚动人,说的话却截然相反:“你说,我是不是要一辈子活在林德伯格的阴影下啊。”
那不是一个问句,姚雪澄很清楚,那是肯定句,是一种既定的命运。可他拒绝承认这个事实,他不认命。如果姚雪澄认命的话,他不会出现在这里。
“不会的,”姚雪澄握住金枕流的手,坚定地说,“你的一辈子很长,长命百岁那么长,很快就会把维克多熬死。”
他管不了维克多是金枕流血缘上的亲人——姚雪澄比任何人都了解,亲人才危险又难缠——说着这样近乎诅咒的话,换做其他“孝子贤孙”恐怕已经发怒,但刚好金枕流从出生就背弃长辈的期待,“不顺从”仿佛是刻在基因里的密码,最喜欢听些大逆不道的话。
“好,熬死他,熬死他们,”金枕流反握住姚雪澄的手,举起双臂,面朝大海放声大笑,好像是在宣誓,“我们一起!”
“我们一起——”
姚雪澄大声答应,胸腔里灌进呼啸的海风,那风把他吹得像气球似的涨起来,要飘到天上去。
听说人面对群山大海时,容易犯一种大声呐喊的病,他们俩也不能免俗,喊了一声又一声,大海收到讯息,派遣浪花卷走他们的宣言,送到看不见的远方。
喊到氧气几乎耗尽,姚雪澄不得不承认自己肺活量没有金枕流大,他摇了摇两个人紧握的手,指了指自己胸口和嘴,示意自己再喊不出了。
金枕流摇了摇头,对助理的肺活量不太满意,拎起姚雪澄的领结拽到身前,咬住他的嘴唇和他交换一个深呼吸。
嘴上在忙,姚雪澄眼睛也没休息,黑色眼珠仍习惯侦查四周有没有媒体,他还不习惯这么近距离直视金枕流的美貌。
漂亮的脸很养眼,但过于漂亮的脸离得太近则是杀人凶器。
啵的一声轻响,仿佛最醇美的葡萄酒木塞拔出,嘴唇分离,金枕流轻轻推开姚雪澄,不满道:“没意思,你不专心。”
姚雪澄本想道歉,想起金枕流不喜欢他说对不起,于是改口道:“没有啊。”不太有底气的反驳,手上的动作却是比他声音更坚决:他扣住金枕流的后脑往下压,把自己的唇舌重新送上门去,双眼闭好,听话地不再操心其他。
他自然看不见,金枕流的眼睛睁得分明,形状弯成眉月,盯着姚雪澄监工,嘴角笑意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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