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4)
“这钱夹能给我用吗?挺喜欢的。”
她跟他也不客气,陈雪榆说:“想用的话买个新的吧,用好久了。”他偏过一点视线,扫了眼钱夹。
令冉打开钱夹,当着他面看钱数似的:“不用,钱要经那么多人,脏的不行,用旧的正好。”她抬起脸,脸是玲珑剔透的,“你用过的东西我再用,也许能多认识你一点。”
陈雪榆笑了一笑,这样的节奏非常好,缓慢,也像蜘蛛结网,一圈一圈,慢慢地来,细如丝却坚韧似铁。
他走后,令冉一个人在树荫下散步。本来是热的,绿化太好,植被太多,加上道路宽阔,人又少,那热也跟稀释了一样,散在枝叶里。
也许是因为热,不怎么见着人。这定律在十里寨是不成立的,酷暑寒冬,暖春凉秋,街道上,店铺里,永远有人影动着,你走在那里,永远避不开人似的。那么个地方,简直不晓得住了多少人。密密麻麻,坐家里隔绝不了声音,走出家门,断开不了身影。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天空是长条的,不规则的。
陈雪榆一个人就占那样大的地方,这儿的人都是,人跟人之间的距离,是要花大价钱的。是同一座城市吗?令冉呼吸着,空气也不一样的,有花的清芬,花圃里正开着呢。
她看见一个年轻的女人推婴儿车过去,慢悠悠的,神情自若,一点都不着急。身后是没小电动车喇叭大作催她,也不必担心踩到某块松动的砖,污水溅到小腿上。
她看起来好闲啊。
没有一丝一毫生命的困苦奔波,不是游手好闲,是一种轻盈自在的闲适。
令冉沉默地看着,她喜欢沉默,沉默构起一个庞大缜密的世界,外头如何喧嚣,她就在这沉默世界呆着,思绪会建起最坚固的壁垒。
这样的绿意,妈妈的眼睛不会再看到,这样的热浪,也不会再扑打到她身上。她跟红花、鲜草曾经一样,跟自己一样,都是生命。
是的,她死了,我还活着。
令冉想,也就剩下这个真相。
她爱肖梦琴吗?倒记起一件事,比“爱”要清晰。母女两个坐一起吃饭,面对面,肖梦琴因为什么事情绪不高,她没说,令冉就不问。饭吃得安静极了,因此,肖梦琴低眉垂眼的模样她看得清清楚楚,哎,怎么能这样丧气呢?整张脸都往下掉,那是老吗?还真是老吧,叫人嫌恶,好丑陋,嘴角两边怎么平白无故多出鼓鼓的东西?先前竟没在意。
她忽然讨厌起妈妈的样子、吃饭的声音,也没什么特别缘由。她什么都知道,因为她念书回来,做母亲的辛辛苦苦买菜、淘洗、烹饪,她坐享其成的一瞬间,竟厌恶起这样操劳的母亲了!她以为,她是真爱妈妈的。她总是同情她,体谅她,怎么一瞬间面目可憎起来了?<
厌恶得不行,多看一眼都忍不住拍桌子扔筷子:干嘛这样一张脸对着我?
因为无人在场,她心里的恶再无第二个对象承受,肖梦琴晓得吗?自然不。
做人子女的,真是没良心,冷血,要孩子做什么呢?爱也短促中虚伪起来。
这是不能承认的,承认了,回忆都变丑恶。倘若肖梦琴还活着,她会想这是为人的复杂,哪里有纯粹,不过也有好好待彼此的时候……可死了,死了就绝了她分析阐释的路,成了她的罪,罪大恶极,令冉目送婴儿车推远,这小婴儿也是要长大的。
她感觉不到饿,在外面一直走,走到面色苍白,一个男人过来问她需不需要帮忙,大约说了看她气色不好之类。
令冉两腿虚软,靠惊人的记忆力原路返回,找到陈雪榆的家,起风了,打身后吹过来,长头发跟水草一样缠住她的脸,她把门带上,躺到沙发上,身体也许是晒的,像烧红的一截铁丝,她动也不动,等着这个身体冷却。
令冉睡着了。
什么时候醒的,怎么醒的,全然不知,睁开眼睛的刹那,魂魄还潮湿着。视线里一片猩红跌宕,浮沉不定,好似电影里的炼狱。等定睛看了,原来是酒杯中的冰块。
陈雪榆应该回来了,但不在屋里,天仿佛一种雨雾灰,外面风大极了,窗户外的树影扭曲着,令冉走到跟前,往外看去。
却没下雨,只是乌云浓着,借着风,把灰灰的影儿一点点往宅院里吹。凉亭里立着一个人,坐着一个,立着的不认识,风打他衣服上滚过,也是个高挑的男人。
陈雪林很少很少来这边,这次顺路,陈雪榆连客厅都没让他进,兄弟两人在亭子里说话。
“屋里是藏女人了吗?”陈雪林玩笑语气,他联想力仅限于此,从未想过会歪打正着。
陈雪榆一直都在忙,先陪某位领导,又和供应商碰面,明天一早有个预算会议等着他。陈雪林和他不一样,总是有许多休闲时光似的,爱玩儿,像是玩儿里抽空把正事做了,毕竟三十多的人,酒色泡久了,眼睛、皮肤,都有些微的痕迹,幸亏皮肉天生紧实,乍一看,还是很能唬人。
“这儿不好?四面八方风来,大哥要是不喜欢,就去屋里坐。”陈雪榆到底比他年轻好几岁,又自律,脸上罕有疲惫感,陈雪林看着他的面孔,爽朗笑起来,“好,好,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是不是?我念书不行,难得想起一句应景的话。”
陈雪榆道:“大哥谦虚了,没记错,真巧,我脑子里刚才想的也是这么一句话。”他那点微笑,在暗的天色里若隐若现,不仔细辨别是看不出来的。
陈雪林往后直捋头发:“我就说,咱们到底是亲兄弟,不过你也难得跟我心有灵犀一回,雪榆,今天确实一是顺路,二来我也很想找你说说话。”
“大哥有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说话了?你又没成家,你要是弄了一家人其乐融融,我肯定不来打扰你,对不对?”
“当然能,但我猜大哥可能有事,方便说的话,说来听听。”
陈雪林往栏杆上一靠,掏出烟点上:“工程的事,你知道的吧?爸让我找那位女副市长,就是刘蓉,”他突然一笑,“这倒让我想起当初,我也想见见世面,但爸非逼我到北京读书,做梦哪个首长的女儿也许就看上了我。”
陈雪榆笑道:“第一次听大哥说这件事。”
“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没能出国了,是不是觉得有点意外?”
“不意外,爸的风格一直很稳定,他希望物尽其用。”
轮到陈雪林有点意外了:“难得听你评价,我就说,你是家里最聪明的那个,谁都了解。只不过你不太爱说话,你知道吗?人不能不说话,时间长了,恐怕很难再准确地表达自己。”
陈雪榆知道大哥在跟自己套近乎,套近乎么,要先适当释放出一点善意,最好再暴露一点自己,好叫人放心。陈雪林擅长语言,他情感充沛,表现力又丰富。
“大哥会说话,我不行,我常常觉得词不达意,怕说出去的并不是心里想的,再遗漏什么,或者让人误解就不太好了。”
手机来电亮了,铃声大作,陈雪林低头看两眼,任由它响,这铃声顽固,真是响了许久许久。
陈雪榆猜是刘蓉。
“不接行吗?”
陈雪林手机往石桌上一放:“可怕,一个五十岁女人的感情让人害怕。”
陈雪榆笑道:“老房子着火,都是一样的。”
陈雪林身体往前凑了凑:“雪榆,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手里有权力的人是不会真的需要感情的,比如刘蓉,她年轻时先是给一个高官当情妇,后来嫁了个岁数很大的男人,有钱,当然也很有势力。照这样看,一个女人年轻时能这么野心勃勃,老了老了,现在倒热情的出奇。”
陈雪榆道:“这有什么出奇的?大哥一表人才,又会说话,她这是在大哥身上弥补年轻时缺失的那些东西。”
陈雪林似乎有点苦恼:“对我来说,她真的太老了,哪怕她再年轻五六岁,也许我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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