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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1 / 4)

“二爷,您来得正好,菜刚好上齐!”

姜茶正将煨在灶上的笋干焖猪蹄端到桌上,就透过院门口看到了常二爷,连忙热情上前打招呼。

姜家从未因为赵秋生是上门女婿怠慢赵家人,对待他如平常女婿一般,因而也会让姜宝珠与赵家人多来往。

逢年过节时,姜宝珠都会跟着赵秋生带着孩子一同回赵家,不仅要跟赵秋生的父母兄弟熟悉,还要跟族里和村里人相处。

为了的就是能多些助力,往后遇到困难也有人帮衬。

赵家所在的茂竹村距离杭州城并不远,又有水路通达,赶过来极为方便。

姜家一直想法子帮着赵家人在城里找活干,也是希望多一些赵家人留在杭州城,不仅让赵家人承情,也是觉得多留些人在城里也多些助力。

姜父姜母是把赵秋生当成亲儿子的,虽说都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和孙子孙女,可能做到这般的岳父真没几个。

这也是赵秋生和他的家人识分寸的结果,若是个只会占便宜的不知感恩的,那也不过是给人做嫁衣,姜家也就不会做到这般,反而需要处处防着,生怕上门女婿发达了,就会辜负女儿。

两家属于双向奔赴。

因而,姜宝珠对于茂竹村的情况和人也是很了解的,除了这两年刚嫁过来和刚生出来的,其他人都是认识的。

常二爷更是熟悉,他是茂竹村重要人物之一,也是赵家人最为敬重之人。

从前常二爷年轻时候,没少带着村里人出来寻活干,他是有本事的,比普通人容易寻到活计。

因而,他虽然孤寡老头一个,在村子里却极为有威望。

每次姜宝珠和赵秋生回茂竹村,都会特意备一份礼给常二爷,礼物多半是吃的。

承包工程这么大的事,依照赵家人的性子,肯定第二天就会将常二爷请过来,这一顿饭也是为了他准备的。

只要把常二爷口腹之欲满足了,后面的事就更容易办了。

宴席是摆在院子里的,傍晚外头更加凉爽。

常二爷一进院门就看到一大桌子的菜,饶是做好准备也被惊住了。

“丫头,你这是把饭馆打劫了?日子不用过啦?”

其他人也都纷纷倒吸一口气,难怪这般香,这未免也太丰盛了吧!他们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丰盛的一顿饭。

这绝对不是夸张,平日他们参加的宴席,桌上能摆一两个荤菜那都是顶好了,可这一桌素菜反倒成了点缀。

常二爷自诩年轻时也是见过世面的,这规模的也是极少遇到的。

原本的喜气洋洋,现在变成诚惶诚恐了。

赵大郎朝着赵丰收骂道:“你这孩子怎么也不拦着!是不是你嘴馋撺掇的。”

赵丰收冤枉极了,他根本拦不住啊!

三叔母自从三叔去世后,性子就变得越发古怪和执拗,有时候会因为很小的一件事突然崩溃大哭。这便是罢了,有时候懊恼自己说话重了,会用头撞墙。

刚遇火灾那两日,眼睛里已经没生机了,赵丰收当时害怕极了,生怕她寻短见。

他劝不动,也不敢劝,只要三叔母高兴就行。

“大哥,你可别怪丰收,他一个孩子哪里能拦得住我?”姜茶笑道,“你们别看这一顿丰盛,实际花不了多少钱。再说,今日日子特殊,是我姜家一切重新开始的日子,从前过往是云烟,往后日子是新生,必须得好好庆祝。”

听到姜茶这么说,而且饭菜都已经做好了,也不能还回去,大家也就不好再说什么,纷纷转了话头。

“没错,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今天确实该庆贺,三嫂说得好,迎接新生活。”

“我们真是沾了光了。”

入座后,看清楚桌上的饭菜,众人还是忍不住惊叹,丰盛,实在是太丰盛了!

不管是最中间的摆盘讲究的白切鸡,还是那色泽红亮的猪蹄,又或者焦黄油亮的煎咸鱼,全都是实打实的硬菜,就连莲藕猪骨汤里的猪骨上面都挂着满满的肉,菜色多量还大。

此时米饭也都盛好了,每一个人都是满满一碗实实在在的大米饭。

这让人都不敢动筷了!这是他们能吃的吗?

普通人家也不管什么男女分桌,全都一块坐着。

姜茶作为主人,坐在辈分年龄最大的常二爷身边,张罗大家吃饭。

“愣着干什么,赶紧动筷啊。二爷,您还跟我客气啊?”

“我跟你有啥客气的,我正想着该夹哪一块。”

常二爷拿起筷子就去夹……筷子伸过去了,他竟然是真不知道该夹哪一个,哪个看着都好吃啊!

姜茶笑着夹了一块猪蹄放到他碗里:“二爷,你试试这猪蹄,我煮得很软烂,还专门买了香料煮的,你绝对会喜欢这个味道。”

“你这丫头许久不见,竟是比从前喜好自夸了,要是不好吃我可要骂你的哦。”

常二爷没再客气,将猪蹄往嘴里送,一口下去耷拉的双眼都比平时大了些。

猪蹄口感软糯醇厚,入口即化,肉香浓郁,肥而不腻。他年纪大了,牙齿松动,这样的口感正适合他!

看到常二爷动筷了,其他人再也忍不住也开始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如同常二爷一般,第一筷子往哪里下着实让人为难了一会儿,全都顿了几瞬,才随心地往最喜欢的菜里夹。

若是按照平常,第一筷子是不好去夹肉菜的,在自家便是罢了,在外头的酒席第一筷子就夹最好的会被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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