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怪人(2 / 2)
这样的话,知县虽从他这处听过不少,早该习惯,但此时还是吓颤了身子,险些从座位上滑落下来,“公……公子,您与我说这话是何意?”
“自是让你做好准备,把这桩案子再好好‘查查’,”冯瑾从容理着衣袖,慢悠悠警告道,“可不准查到我的身上。”
此事本可以轻易过去,何必要大费周章重新去查,知县不明白,遂再问:“我先前已与她说过,那孩子是劫匪所害,这样不行么?”
冯瑾乜他一眼:“当然不行,如此敷衍,把人做傻子看吗,没见她不认你这说辞?想办法,日后再给她个交代。”
知县无奈,只能点头应下,少顷又忍不住多嘴:“公子,这女子有何特殊,竟要这般费心应付才行?”
“应付?”这两字不大悦耳,冯瑾轻轻啧了一声,伸手蹭了蹭耳廓。
下一瞬,他陡然开口:“你看不出,我喜欢她?”
知县一惊接着一惊。恰逢车轮遇见坑洼,车厢一颠,把他半截屁股颠在半空,落在地上,知县吃痛:“哎呦……”
“停车!”
冯瑾高喊一声,现下瞧着他皱巴愚蠢的脸,只觉眼烦心烦,伸脚朝
他身子一踢,对他道,“滚下去。”
知县连带着冯瑾的怪脾气,一起被撂在车外。
转眼新年便过,县衙里重新热闹起来。
冯瑾倒是说到做到,携乔逸兰风风火火而至,叫来知县,高声问话:“别人休假,你作为县太爷,可不能懈怠。怎么样?这位姑娘的案子查得如何了?”
知县左瞧一眼冯公子,又瞥一眼乔逸兰,实在为难,躬身道:“毫无头绪……”
冯瑾挑眉,把手拍在案上:“当真无用!继续查。”转头勾起唇角,柔声对乔逸兰道,“我们明日再来。”
乔逸兰有所犹豫,但不好拒绝,只得先随他离去,明日……再来吧。
就这样日复一日,谜团一直是谜团,不曾解开。冯瑾自私地藏着答案,却告诉她自己有一片赤诚真心。
“逸兰,我喜欢你。”冯瑾拉着她的手,紧紧望着她两眼,目光如炬,笑靥如花。
乔逸兰年纪尚轻,总是少些警惕,也习惯了有冯瑾伴在身旁,虽说……他性子十分锐利,可从不向她显露锋芒。
除去富家子弟一贯难改的傲慢心性,为和乔逸兰并肩,冯瑾确也使出了肉眼可见的劲儿。
遇着乞丐,要停下脚步撒些银子,让乞丐惊掉了碗;脚下若有蚂蚁,他善心大发绕到一旁,反将蚯蚓踩死;树上美丽的花朵也再不敢摘,只对乔逸兰伸手一指,花儿竟自己掉了脑袋。
“此事怪我……”冯瑾挠头,唯对她露出憨态,只为讨得那抹半分无奈半分欢欣的笑容。
沉重的日子有人分担,时间便过得飞快。只可惜,比弟弟惨死真相来得更早、更汹涌的,永远是他的爱意。
“逸兰,我是真的喜欢你。”
冯瑾这个人,散漫、桀骜,竟鬼使神差地几乎将所有耐心都给了她。
每每面对他的热情直白,乔逸兰自认带着私心,她欲借冯家的威名,查清弟弟死因。当然,其中或许也夹着几分情,几分爱,她不知道,亦不确定。
来年开春,乔逸兰出了孝期,点头应下冯瑾,随他踏进了冯府大门。
那日,冯瑾高高托着她轻微颤动的手,对府中下人说:“从今天起,逸兰是家中的主人,她之言,便同我之命,你们若敢有所怠慢,严惩不贷。”
后来,冯瑾发现,他真正沉醉的,不是得到什么,而是狩猎的过程。
是看着猎物步步走进,最终难逃掌心。
他对她的那些感情,早已翻过了最高的山尖。
很快,就该下山了。
听闻乔逸兰仍不肯放弃她弟弟那些烂事儿,只差将官府当作了家,冯瑾渐渐心生厌倦。
“我已让你过上好日子,你还总想着一个死人干什么?他早已经不在了,你何必一直揪着不放。”
“人不在,感情在。”乔逸兰并不认同他的话,与他争吵起来,“那是我的弟弟,我的亲人。”
冯瑾皱下两眉,十分不满,带着怒气道:“我就不是你的亲人?天天摆着苦瓜一样的脸,要把人闷死。”
“那我不让你看见便好了。”
衙门一日查不出结果,她就更愁苦一日。乔逸兰心知肚明,其中定有隐情,而这小小的县衙,正努力藏着它,掩着它。
她转身寻出衣服,这就准备离去,再不碍他的眼。
冯瑾余光见她动作不对,立即问:“你去哪儿?”
“开封府衙。”乔逸兰背对着他,继续整理,只淡淡回了一声。
“开封府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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