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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1 / 2)

据说在这个世界上,喜欢酒的人,讨厌酒的人,数量上是差不多的。

阿诺米斯是肥宅快乐水党,完全搞不懂酒好喝在哪里,但是对于它很流行这件事还是懂的。哪怕是魔族这种毫无文化可言的蛮子,也会吃发酵果实吃得大醉酩酊。在以前的世界里,也有酒瘾犯了的毛子去喝防冻液,被工业甲醇毒到失明这种事,上了都不知道多少次新闻了。

一切的一切都证明,在帝国颁布了禁酒令的如今,贩卖私酒大有可为!

“但是,这笔账不划算啊。”商人给魔王一项一项仔细分析,“首先是距离太远了。就算我们把酒庄放在高卢,那也只是挨着帝国边境,哪怕不谈走私难度,这么远,又是液体,运输成本太高了。然后我们也没有好的葡萄园,更没什么有名气的酒庄,就算现在私酒炒得很贵,也轮不到我们这种小门小户的。成本高,风险大,还不一定卖得上价……还是换个品类吧,像万能药那样体积小单价高的。”

魔王挑眉,“帝国为什么禁酒?”

“因为打仗缺粮食?”商人不明白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件事。

“那我是为什么要走私?”

“为了钱?”

“我挣钱是为了买什么?”

“……为了买粮食?”

“对,为了买粮食。”套娃结束,魔王交握双手,笑眯眯反问,“我这儿粮食还得靠进口呢,哪来的余粮去酿酒?”

啊?商人彻底整不明白了。什么意思?既要卖酒又不酿酒?做这种白日梦是怎么敢的?不过这话商人只敢憋在心里。等听到魔王叫人去请玛尔塔女士的时候,又不免有些好奇,他知道那位女仆长曾经是酿酒工人的事。看这架势,难道魔王真的有什么特别法子?

“我们不卖酒。”魔王信心满满,“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不久之后,在法罗斯行省的某个偏僻城市,一架不起眼的牛车,悄悄混在了通关的队伍中。和其他驮着谷物进城的牛车一样,灰扑扑的车辕,眼神疲惫的老牛,还有十几麻袋晒过的脱壳小麦,都是今年刚收成的春小麦。

牛车经过城门,边检官按照惯例叫停车辆。

麻袋绳索解开,高个子的边检官用棍子戳进去,在谷粒中翻搅几下。农夫揣着手,低眉顺眼地站在一旁。没检出什么东西,边检官摆摆手放行,队伍又前进起来。

“等等!”另一名矮个的边检官快步上前。

农夫心里咯噔一下,低下头,不敢与他对视。边检官看了他一眼,眉头一皱,忽然弯下腰往车板底一看,果然底下还有个格子!他伸手一掏,冷笑着问:“这是什么?”

“面、面包……”农夫结结巴巴。

边检官嗤笑了声,看着确实是放了好几天的硬邦邦干巴巴的面包,可如果真的只是面包,怎么会藏在车底下?他当着所有人的面,用力一掰,露出里面的——

里面什么都没有。

真的是面包?!边检官不敢相信,细细掰开揉碎,除了面包屑真的什么都没有。一旁的高个子看不下去了,拍拍同事的肩膀说:“不可能是禁药的,那玩意儿得用冰保存。没事了,你过去吧。”

农夫点头哈腰连声道谢,仔细把面包屑收拢捡起,用破布包起来。不管怎么样,这可是面包呢!

看得边检官心里都有点过意不去了,心想自己真该死啊。

牛车缓缓驶进城区,穿过弯弯绕绕的巷道,驶向粮食铺子,如往常一般在后院卸货。店铺伙计过来帮忙,不经意瞥见破布包着的那一团“面包屑”,心里一紧,问:“被他们发现了?”

“哼,那群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哪里晓得这个。”老农咧嘴一笑,把实际上名为“发酵面团”的东西递过去,“他们怕不是以为小麦随便搓搓就成面包了,哪里晓得还要老面团子的!”

被边检官轻飘飘放过的面包屑,正是他们要偷渡进来的酵母菌种!酿酒的原料之一!

小伙捧着老面团子进了仓库。与此同时,在店铺前门看摊子的大妈,也迎来了今天的第一位特殊客人。这名客人有些心不在焉,这里摸一把小麦,那里蹭一下面粉,磨磨蹭蹭就是什么都不买,还把东西搞得乱七八糟!

眼看大妈要发火,客人这才贼眉鼠眼问:“那个,有吗?”

大妈上下扫了他几眼,“什么这个那个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就是那个,麦砖。”客人压低了声音,“你们这卖得特别好的那个蒸小麦。”

大妈的表情意味深长起来。

帝国的主粮是小麦,条件好点的家庭可以吃到精制的白面包,条件一般的就吃点煮烂的小麦糊糊。把小麦蒸熟然后压成小砖,这是前所未有的做法,却恰恰是这间粮食铺子最近推出的产品。

大妈左看看右看看,迅速从桌底抽出一小块麦砖,大小不过一个手掌,用棕榈叶包裹。客人眼神一亮,从兜里盘出10枚小银币。大妈却没有马上接下,而是认真交待:

“我们这麦砖不耐放,很快就变质了,你得赶快吃掉。千万不要放在热的地方,也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更别七天后再打开,不然就会变成酒了。现在禁酒令严着呢,别怪我没提醒你!”

“知道、知道。”客人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酒鬼的坏牙。

麦砖……麦砖……这哪里是麦砖,分明是酒砖!

早在听到『禁酒令』的时候,魔王就觉得这剧情眼熟了。不就是《了不起的盖○比》吗!不就是靠禁酒令养肥了一堆私酒贩子吗!聊起这个他可就不困了,对禁酒令的发展史他倒也略有研究,怎么钻空子那是信手拈来,马上就找玛尔塔讨到了当初她酿酒时所用的菌种(酒曲),混合进蒸熟的小麦里制成酒砖。

禁酒?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啊,举双手双脚支持!我们绝不可能卖酒,都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民众也绝对不可能买酒,只不过是买些食物,不小心放坏了。穷苦人家的,哪来舍得扔,只能勉为其难喝掉……不是,吃掉了!

一个东西被禁止,需求却不会凭空消失,压抑之下,价格只会水涨船高!

一时间,售卖麦砖的小店像雨后春笋般蔓延开了。作为原材料的小麦都是当地取材,魔王只提供了特殊的酿酒酵母,拿一点点分成,大部分钱还是被粮食商人挣去了。只见大街小巷,市民之间口口相传,打招呼时问的都是:那个,今天蒸了吗?

粮食铺子从天亮开到天黑,看店的大妈清点完库存,坐下来开始一枚一枚数着银币。钱币碰撞叮当作响,笑得合不拢嘴。

也正是这时候,最后一名客人不期而至。

“关门了!”大妈头也没抬。

“我听说,你们这里在卖麦砖。”说话的是一个年轻人,用流行的话来形容,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小白脸,一看就讨女人喜欢。小白脸弯下腰,对着守店的奶牛猫嘬嘬嘬,奶牛猫伸了个懒腰一溜烟跑远了。他站直了背,打量了一下这家店,赞叹道,“真是干净漂亮的店啊,老板一定是个很厉害的人。”

这马屁拍得……恰到好处!大妈抬头一看,险些被美貌迷晕了头,语气也没那么凶巴巴了,“什么事?”

小白脸又说:“我是于连[1],朋友介绍这里有家很棒的店,就过来看看。您应该也认识的,就是街对面的老乌利斯家介绍的。今天还有麦砖吗?”

大妈本想说没有的,可那小脸是真俊啊,把人迷得五迷三道的,真不忍心看到他失望的样子。她想了想,站起来往后院走,“等一下,我给你拿一点明天的货。”

于连笑了。一瞬间连夜晚都明亮了几分。他礼貌地站在原地等待,顺便整理了一下因为赶路而凌乱的衣角,袖口处,黄金刺绣的金丝雀若隐若现。

这块深夜购得的麦砖,沿着贸易路线一路畅通,没过多久,就出现在了法罗斯总督的会议桌上。在他身边,还围坐着许多名金丝雀密探,或多或少带回了类似的商品。先前在魔王领失踪的密探,也曾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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