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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1 / 2)

金丝一早为了滑竿的事气闷,到了得月楼,见到米山山拉着金缕应酬她婆母,心里更是不自在。

她知道金缕如今是家里的招牌,也明白米山山这般殷勤,都是为了她在胡家更能说得上话,能过更舒服的日子。

然而,她无法遏制自己对胡家、对胡家人的排斥。

莫说当年在下半城,就是后来搬到上半城,她这般样貌,还正经上过学的女孩,也是不多见的。不说与高门贵女比,至少在普通富户的千金里头,金丝当算得上出挑。

她有容貌才学,又有父母宠爱。未出嫁时,金丝盘算自己的后半生,从没想过会困在乡下农户中,为着几块花布、几个轿夫的花用跟丈夫两看两相厌。

“金桂,你觉得爹和娘疼惜我么?”金丝想得出了神,喃喃向小丫鬟问道。

“那用说?”金桂笑起来,“再没见过这么疼女儿的了。姑娘不晓得,我家附近也住着一个富户,那家的女儿说是娇养,可背地里头,熬夜给家里人做衣裳是常事。莫说正经上学,出去逛个街都要求着爹娘才有几个铜板做零花。她后来出嫁那嫁妆,不过才几十两银子,抬的八个箱子,一半都装的糠垫着。”

主子得父母疼爱,做丫鬟的也跟着享了不少福,金桂越说越高兴:“哪像姑娘你这般有福气?夫人连针线都从不逼着姑娘做,嫁妆更是从小攒的,扎扎实实,就算姑爷家没粮食,也够姑娘你舒舒服服过日子的。”

金丝的嫁妆,米山山从家里稍微松快点之后就开始攒。刚开始是好点的布头,后来渐渐宽裕,又一日日添上金银首饰。到他们一家搬到上半城时,还攒下了一个码头边的小铺子,加上米山山最后又补了一些私房钱进去,一共有五六百两银子。

当时得月楼和金宅虽是匆忙中贱卖,算下来也要四千多两。金得来卖了下半城所有产业左拼右凑才够上。米山山给金丝攒的这五六百两,几乎是金家置完产业后全部的积蓄了,一股脑都给她带着嫁了出去。

金得来和米山山,的确疼爱她这个女儿。

可再疼爱又如何呢,还是比不过弟弟的救命之恩,还是要逼着她嫁给胡道永。

金丝心中烦躁,不耐地踢了踢廊柱。这时,不知从何处蹿出一条黑狗来,身形不大却一脸凶相,估计是钻进后厨偷了生肉吃,嘴里叼着一截带肉的骨头,皮毛上还滚着血迹,脏兮兮的。

金丝尖叫一声,忙往后躲。可她一动,那狗更激动,吐了嘴里的骨头狂吠一声,便朝着金丝冲过来。金丝慌不择路,跌跌撞撞往后门外头跑。幸好得月楼运食材的车子都走后门,刚好叫金丝遇上了送酒的长工张涛。

“快快!快!打死它!”金丝躲到酒坛子后面,指着那条狗大喊。

张涛认得这是东家的女儿,二话不说取了车上挡坛子的木棍。他年轻力壮,脚步灵活,没几下就打得那条狗奄奄一息,身上血赤糊拉,分不清是狗血还是原先偷肉沾的血了。

“呀!”打着打着,张涛诧异地喊了一声,拿棍子把狗的身体翻过来,指给金丝看:“小姐,这狗戴着项圈呢,莫不是谁家养的?”

先前狗身上脏兮兮的,乍看之下几人都以为只是条街边的疯狗,没想到竟有主。万一是得月楼里哪位客人带来的,那就麻烦了。

金丝心里也跟着紧了紧,见那条狗一动不动了,镇定道:“不过是个皮圈子,又不贵重。多半是附近小户里走丢的,不然怎么会进厨房偷肉吃?你收拾一下,一会儿拖出去找个地方埋了便是。”<

张涛点头应是,眼珠子转了几圈,拿笑脸盯着金丝看。金丝掏了块碎银子给他,便没再理会。张涛得了钱,乐呵呵地去做事了。

这么一闹,原本沉闷的心思倒是搅散些许,金丝往回走,正低着头爬楼梯,就见前头的台阶上停了一双青缎锦的官靴。

金丝身子先往旁边侧了一侧,才抬起头来看。眼前是个十分俊逸的男人,一身长袍又齐整又风流,背着手站在高一级的楼梯上,俊眼含笑,叫金丝看得心头一跳。

一声轻轻的咳嗽打断了金丝的愣怔,她顺着声音一望,是那俊男子背后跟着的一个随从。可那张脸,金丝记得清楚,正是燕家宴会上闹刺客那一日,奉六王之命带着兵来搜查的那个白面男人。

他既低眉顺眼跟在身后,那么眼前这位,就是六王爷秦筝?

“民,民女见过六王爷。”金丝反应过来,慌慌张张屈膝行礼,一时忘了自己正站在楼梯上,身形一晃。

好在得月楼建得辉煌,楼梯也宽敞,她只是微有不稳,并不至于真的跌下去。胸中一口气还没吐完,手肘处却搭过来一只大掌,着急忙慌地托着她起身,几根手指似乎还若有似无地抠弄着她的手臂。

金丝整个人都被拽得近前半步,抬头便见六王爷笑意更深:“娘子当心,这要是摔着了,可真是叫人心疼。”

活了十九年,虽动过春心,也拜过堂洞过房,可还真没有哪个男子这般温柔春水似的与金丝说过话。

她长在下半城,纵然从米山山那里继承了一副好样貌,身段眉眼都不比什么千金美人差,却偏偏没有结识过真正的翩翩公子。公子们不住在下半城。

等她好不容易成了上半城的小姐,却因为一桩旧婚约,再没有出去结识别人的机会了。

六王爷的手还放在金丝胳膊上不肯松开,轻轻蹙着两道浓郁漂亮的眉毛,十分忧心似的:“娘子不说话,可是受惊了?都是本王的过错,不如请到厢房里休息片刻,也好叫本王弥补一二。”

他身后的吟风识趣地往后退,让出了一条路来。这女子他也记得,金家女儿,得月楼的小姐,义勇娘子的姐姐。不着痕迹地扫了金丝两眼,的确是个美人,腰肢如柳,眉目含情,是六王爷素日里最心爱的那一款。

吟风把头垂得更低了。

金丝尚还发着愣,人已被六王爷半搀着走上了三楼的走廊。

“父亲!”走廊那头响起一个孩童的声音,阴阴沉沉的,一下子叫金丝醒了神。

秦蛟身后同样跟着一个白面的太监,他小跑两步朝着秦筝奔过来,本带着些崇敬的神色,看到被秦筝搀在手里的金丝,却不受控制地沉了脸。

秦筝松了手,看着儿子笑容一收:“你出来做什么?”

“父亲说出去醒酒,儿子担心,便出来看看。”秦蛟讪讪地低了头。

“带你来会客,你不好好学着交际,倒有兴致做小厮跟班的活?”秦筝的语气里一点慈爱也没有,金丝在他侧后方看不清他的神情,却是下意识打了个冷颤。

不知是不是察觉了她的动静,秦筝回过头来,脸上重新覆上温柔多情的笑意:“娘子勿怪,犬子顽劣,正是要好好教导的年纪。”

俨然一派教子心切的严父作风。

金丝哪里敢怪,当着孩子的面,急急忙忙收起了自己晃荡的心神,也露出一个笑来:“王爷多虑,小公子天真可爱得紧呢。”

“父亲,是曾外祖遣我出来寻你的。”秦蛟努力把眼神从金丝身上挪开,急急对着父亲解释道。

秦筝磨了磨手指,颇有些不甘。这点眼色金丝不缺,顺势说道:“想来六王爷还有要事,民女家人也尚在等候,便先告退了。”

行完礼,金丝微微抬眼,正撞进秦筝那双柔波荡漾的眼睛里。她心头又是一阵乱跳,忙领着大气也不敢出的金桂往米山山的包间走,将要拐过回廊了,实在忍不住,又悄悄回头望了一眼。

秦筝似乎料到她会回头一般,还在原地看着,那样柔和缱绻的眼神,烫得金丝慌忙扭过头,几乎脚尖撞脚跟地急着走远了。

直到站在包间门口,听得屋里米山山与胡家人的说笑声,金丝胸膛里还在咚咚作响。金桂不知所措地扶着她,喊了一声:“姑娘……”

深吸一口气,金丝闭了闭眼再睁开:“没事,进去吧。”

无论如何,在米山山的努力下,这顿饭吃得还算宾主尽欢,只除了金丝这个又主又客的。她前半程冷脸不语,出去一趟回来,又开始心不在焉。米山山本想叫她与谢春一同出城,见这副样子,生怕回去路上又闹出事来,便留下她打算再好好说说。

为了平息谢春的不满,米山山又是准备软轿又是带礼的,大包小包将一众女眷送走。金缕想回杂货铺去,反正顺路,米山山索性叫她亲自送了谢春一行人半程,更叫谢春倍觉体面,高高兴兴地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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