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顾相城地处偏南,冬季少雪,如今年节已过,二月春风悄然遍起,早已暖和起来。然而,三面环绕顾相城的大莽山脉深处,却仍是白雪皑皑,至今未化。
李忘贫大年初一那天追着太子的行迹进了山,在里头生生冻了个把月,手上脚上,连耳朵尖上都生了冻疮。
再加上那一身脏兮兮、不知被多少残枝枯木刮过的道袍,若是江自流在这儿,准要骂一声:“你个不成器的,混得比老夫还像个要饭的!”
可怜李忘贫出身巨富之家,虽然被群玉山坑得有家难回,却因着肉票的身份,从未吃过风餐露宿、挨饿受冻的苦,这回算是把前二十年欠下的饥寒都给补上了。回到顾相城里,李忘贫馋如饿虎,去寻金缕的路上还特意停下来,在街边馄饨挑子上吃了一碗鸳鸯面,站着吃的,几乎没怎么嚼,一碗面呼噜两口就吞下了肚。
热腾腾,香喷喷,有油有盐,他大爷的,这才是人吃的东西啊。
两人回到杂货铺,金缕草草给自己的脚踝抹上跌打药膏,便准备着烧起热水来。
“你先把手泡一泡,泡暖了再上药。”金缕一边忙活一边指挥李忘贫。
李忘贫有些懵,他以前从没长过冻疮,倒是在江自流身上见过。江自流说,这冻疮就是穷病,是绝症,一旦长了一回,明年冬天就有第二回,除了冬天不受冻,再没别的药可治。
“金掌柜有什么灵丹妙药啊,还能治冻疮?”李忘贫虽不大信,但还是老老实实坐在灶台前,烧起火来。灶膛里的热气腾腾而出,扑在他那双原先筋骨分明、如今红肿破烂的手上,又痒又胀,难受得紧。
“你别挠!痒就离火堆远点。”金缕等着水热的功夫,翻出几张膏药来,拿剪刀剪成一指宽的长条,“我以前也是每年都长冻疮,冬天柴火金贵,洗菜洗衣裳都没热水。晚上睡觉放在被子里,好不容易捂暖和一点,就开始发痒,把人都能痒醒,要是抓破了,还会越烂越厉害。”
李忘贫看了两眼金缕的手,虽然有很多疤痕,但并不粗肿。江自流自打收了李忘贫这个钱袋子徒弟以后,冬天有衣穿有房住,再没长过冻疮,但那双冻了许多年的手却再也回不去了,十个指头关节俱是一直粗肿着。<
李忘贫奇了:“你是怎么治好的?自流师父以前跟我说,这东西无药可治,只能慢慢养。”
金缕抬眼笑笑,手上不停,一边剪膏药一边回忆:“姚家村有个寡妇,她教我一个偏方,治好了以后,冬天再如何冻手,我也没复发过。”
那寡妇姓文,是从外头嫁进姚家村的。年轻的时候在大户人家里做丫头,可惜生得俏,被那家的老爷看上了非要收房。那家的夫人气狠了,一壶开水泼到她身上,大半张脸连着肩膀胸脯,全烫烂了,伤疤蜿蜒崎岖,连成一大片,看着如同地府里那脱了人皮的修罗。
她毁了容被撵出府,家里娘早没了,爹和兄弟都不愿意养她。姚家村有个瘸子,家里穷得只剩两双草鞋,就提着这两双草鞋上文家提亲。文家人送瘟神一般把毁了容的女儿轰出门,连草鞋也没要。
姚瘸子不花一文钱就娶到了媳妇,过了三年吃饭睡觉打老婆的神仙日子,三年后心满意足地死了。剩下文寡妇自己住在那间木板房里,靠做些针线过活。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可文寡妇面容实在可怖,连个半夜推门的流浪汉都没有,姚家村人都离她家远远的。
金缕小时候却总去她家,因为跑去别的地方,养爹姚勇总是没过多久就会拎着荆条来寻她回去干活,只有文寡妇家,村里人都不会过来,金缕能躲在文寡妇后院的柴垛里好好补个觉。
后来文寡妇发现金缕,也没撵她。丑陋又孤独的妇人,不怎么爱笑,但时常给金缕一碗水,或是两颗野生的刺葫芦,回回都把刺剔得干干净净。两人逐渐熟悉起来,便也时常偎在一起聊天说话。天热的时候,金缕从养爹养娘家偷两块吃剩的甜瓜皮,文寡妇洗干净,悬在井里凉了,一人唆一块;天冷的时候,两人偷偷去地里捡别人收割时漏下的瘪豆子,放在烤火的灰笼上,听着几颗豆子噼里啪啦的响,那香味飘得整间破木屋都是。
就是在那时候,文寡妇看金缕的冻疮烂得不成样子,就把偏方教给了她。
“就是把活血的膏药缠在手指上,不沾水,不取下来,能烤火就烤火,越热乎越好。过个三五天的,冻疮就蔫掉了,以后也不会再长。”金缕笑着说,“我那时候不敢叫姚勇他们知道,膏药还是文寡妇卖针线给我买的。我就晚上偷偷裹上,白天又摘下来,反反复复的,硬是拖了半个多月才好。”
往事讲完,李忘贫的十根手指头也已经牢牢地缠好了。李忘贫试着捏了捏拳头,幸好幸好,虽然有些不便,但并不影响活动。
他有些好奇:“文寡妇如今还在姚家村么?”
金缕垂下了眉目,收拾着桌上的膏药皮和剪子。半晌才淡淡地说:“没了,我八岁那年她就死了。去镇上卖针线,一天都没回来。第二天,叫人发现死在村口不远的路上,头上破了个大洞,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找到。”
总会有那样的人,一穷二白,嗜酒好赌,偏偏老天偏爱,要给他机会,给一个黑漆漆的夜,一条无人的土路,一块有棱有角的石头,一个丑陋孤苦、死了都不会有人收尸的、揣着刚得来的几文钱的女人。杀死那个女人,这几文钱就够再去买一碗酒了。
李忘贫轻轻叹息一声。
金缕放好剪子回来,又是一张笑盈盈的脸:“双双和百斗成亲,你送什么礼?”
“……银子?”李忘贫还真没送过礼,在家的时候他还小,后来做了道士,更没送礼这回事了。
金缕摇摇头,很是看不上他:“脑子还是要多动动。”
“你送什么,顺便也给我带一份。金掌柜,有劳了!”李忘贫朝金缕拱了拱那双包得十分严实的手。
“这可带不了,我送的是我亲手打的千千结。”金缕十分得意,那千千结虽没有一千个,却也有九九之数,一个结叠着另一个,连成繁复精美的花纹。挂在新房帐子里,或是缝在屋中的帘子上,俱是十分好看。
“虽然他们这姻缘并非情投意合,但我总想他们以后都能过得好。若是有情,这千千结便祝他们长长久久,若始终无情,便祝他们各得和乐,终有圆满。”金缕轻轻拂过篓子里那已经打好的花结。
李忘贫犹豫几许,开口宽慰道:“等不了太久了。”
金缕愣了会儿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眼中顿时一亮,嗓音压得极低:“太子爷要动手了?”
李忘贫也有几分笑意:“且拭目以待。”
这些日子,李忘贫跟着太子爷在大莽山里忙活,马上就能见到成果。而留在城中的江自流也被太子爷委以重任。他成日里游手好闲,每日拎上一只破碗,挑个人来人往的桥头墙角,一躺便是一天。要饭是他的老本行,同行们喜欢去什么地方,喜欢听什么话,江自流一清二楚。
要说动他们传递消息,一靠疏财,哪怕今天只要到两个铜板,江自流也定会分一个出去;二便要靠口才。
乞丐们无地可种无工可做,常常聚在茶馆门口偷听里头的先生说书。每每讲到六王贤明、太子暴虐,江自流就怪声怪气:“那六王这么好,怎么还有大半个朝廷不肯跟他走呢?”
“哎呀,既然是天降的帝星,老天做什么不叫他直接降在皇后肚子里啊,省多少事嘛。我看要么是这老天也不怎么聪明,要么就是找错人喽!”
“诶,这六贤王可真是富贵无双啊,我早年在东边要饭的时候可远远见过,那大宅子建得,占了一整座岛,糊墙都用花魁脸上的脂粉,下水阴沟里流出来的都是酒。”
“你们顾相城的,可不如昌仆城的乞丐好要饭。昌仆有座群玉山知道吧?老神仙住的地方。老神仙年年给六王送金送银嘞!便是什么也不做,就守在那山脚下,都能捡到吃酒钱。”
“你们晓得不?郡主娘娘身边有两个丫鬟,被弄死啦!就扔在乱坟岗里头,身上都遭野狗啃完了。说是啊,管不住嘴惹的祸,把娘娘拿顾相城赋税当嫁妆的事说出来啦。”
半真半假,添油加醋,比那背着稿子天天按部就班的说书先生讲得精彩多了。
如此在乞丐堆里躺了一个多月,顾相城里关于六王豪富的流言,便从桥头墙根的叫花子中,不声不响地传到集市中、酒楼里。
王爷富贵本也算不得奇事,奈何六王一直坚持不懈地传播着自己贤明爱民的口碑,就连住进空置百年的得意山庄,也说是不忍劳民伤财再建豪宅。如今什么脂粉糊墙、酒池肉林的故事一传开,便叫人忍不住计较起来,哪头是真的?
人一旦生了计较,许多看不到想不到的事,便也都看得到想得到了。
金陵东湖上那座遥远的别苑,或许只能从流言蜚语中听说,可近在眼前的顾相城呢?
六贤王来了顾相城,茶馆酒楼,甚至城外村里,时不时都有人讲述着六贤王的好,翻来覆去,叫人想不知道都不行。然而好话听得人人都会背了,六贤王带来的好处呢?
顾相城还是那个顾相城,上半城住贵人,下半城住贱民。衙门的冤鼓仍然没人敢去敲,巡街的衙役仍然剔着牙找小摊小贩要银子。
甚至因为六贤王,原本畅通的商路被禁,原本自由出入的顾相城,盘查越来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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