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其他 » 澄水如鉴 » 第265章知亦是苦

第265章知亦是苦(1 / 3)

就是这滴泪,让赵缭长期以来,用两个身份,度过的两种人生,以及完全割裂成两半的回忆,在一瞬间开始缝合。

是山门外,她久等而来的教书先生;是盛安城外,她一脚直踹心口,险些要他半条命的反贼余孽。

是探花宴濯秀楼中,对拜的屏风;是络石小院中,相望的屏风。

是刑凳上,荀煊的血;是换血阵中,岑恕的血。

是公主府里半月散不去的阴气;是黄昏落日小院,热气腾腾的一碗面。

一针一线,丝丝缕缕,分割出来的,却是更加破碎的赵缭。

破碎到一部分灵魂在喜极而泣。那日得知岑恕死讯,恨不能将他从黄土下、坟茔中救出来,或是干脆躺入他的棺椁中,与他死与共的心之裂痕,慢慢长出了血肉。

一部分灵魂却在恍然而泣。如今细想,有三个赵缭从盛安回辋川后,明显感觉到岑恕病得厉害,哀伤也无以掩盖的节点。

他说是因为舟车劳顿,他说是因为对他倾囊相授的夫子去世了,他说是因为倾尽所有想寻的人也没有寻到。

每一次,明明自知没有宽慰人的天赋,在共情力上也并不突出的赵缭,却能轻而易举地懂他之痛,痛他所痛,轻易就泪满眼眶。

她以为,是因为自己懂他。

现在想来,他的病重、他的哀毁,一次是盛安城外她正中心窝的一脚,是在劫杀李让的林中,她刺入他肩头的一刀之后;一次是,是在她仗毙荀煊之后;一次,是在是她屠尽卓肆满门之后。

她怎么能不懂他的伤口,那都是她的手笔。

从李谊是岑恕的角度来看,赵缭已然五味杂陈,徒留心酸。再从岑恕是李谊的角度来看,又是另一种滋味的心酸。

曾经,赵缭区分李谊和岑恕的感受,是李谊如碧琳,清润且置身世外,无论照见怎样的花团锦簇、烈火烹油,他都是冷淡孤悬。

岑恕像碎镜,努力地拼凑,却肉眼可及尽是裂痕。

可原来,游刃有余、光洁如初的内里下,是李谊也早就碎了,只是无人知晓。

赵缭跪坐在床榻上,仔仔细细看李谊的脸,他沉睡着的面容,静谧而恬然。眉尖没有蹙起,眼里没有毁绝,这样的他,很像一个寻常的书生,只是容貌格外旖丽,性情格外温和。

可人们将恶妖捆上刑台,拿着火把对他念咒语,咒他、骂他、逼迫他现行,是想看他真的露出獠牙、亮出利爪,他们便可以名正言顺处决他。

他们不是为了看他仍是那副清朗模样,宁静如初、泰然处之,用饶恕的眼光看着人群,好像在说,认错了便认错了,不要愧疚。

赵缭缓缓俯身,轻轻吻上李谊鼻梁一侧的泪痣时,一滴泪落在李谊的眼下。

。。。

李谊睁开眼时,仍觉头痛如裂。回头一看,身侧已经空了,床帐还未束起。

李谊一手撑着,一手用力压着跳动的太阳穴,才勉强撑起身子来,只见透光月影纱,赵缭的背影影影绰绰,正坐在拔步床内的梳妆台前描眉。

透光花棂的光影落在她身上,分外美好。

可李谊下意识先去把自己脉搏,有些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没被下毒。

“侯爷如今越发会开玩笑了。”李谊扬起一半的床帐,踩在脚踏上,扶稳脸上的面具。

“是殿下睡着得真快,我还和殿下说话呢,殿下已经睡熟了。”赵缭笑着回过头来,说完仍转回去对镜描眉。

李谊双手撑在两侧,偏着头细细地看着赵缭的侧脸,心中在揣摩赵缭突然将自己迷晕的原因。

可千思百虑,却只发现了一件事情,就是他越来越看不懂赵缭了。

李谊看得仔细,所以当赵缭突然回头时,他目光一滞,才立刻回过神来。

“殿下会画眉吗?”赵缭扬起一只雕金挂翡的螺子黛,眸光清亮。

“不会。”李谊如实道,眼神仍是询问的冷淡。

“那就学学。”赵缭并不收回手。这时端着铜盆的辛嬷嬷进来,笑道:“殿下,娘娘眉型生得这样好,顺着描摹就好。”

见有外人在,李谊也不能太疏远,只得走过来,接过眉黛,生疏得执笔画眉。

“隔这么远,能看得清吗?”赵缭说着,伸手拉着李谊衣侧的系带,让他靠近自己。

李谊无法,只能俯身,长发垂在赵缭肩头,真的顺着赵缭流畅的眉型,耐心描画起来。

温煦好晨光,懒起画蛾眉,经久不衰的柔情蜜意画面。

赵缭看着李谊,李谊却只是看着眉笔的尾端,低声开口道:“为什么迷晕我?”

赵缭却只是展颜,随即伸手双臂,顺势揽住李谊的窄腰,将头埋进他的怀里,向植物汲取大地的养分一般,贪婪地吸收独属于岑恕的味道。

而李谊怀里突然多了一抹温度,手一抖中,差点掉了眉笔。

把帕子洗好搭在盆边的辛嬷嬷,余光看着床榻内的年轻小夫妻,心满意足地抿着嘴笑笑,忙招呼着屋内的几个侍女都出去了。

“人都走了,侯爷请起吧。”见屋中没人,李谊才低声道。

赵缭没答,只道:“这可是我不久前的心愿来着。”

“什么?”

早上睁眼,就可以看见你。

“不用上早朝。”赵缭笑着松开李谊,从他手里拿过眉笔,随手扔进妆奁,转身在镜子里看了一眼,评价道:“画得好一般,殿下好好练练吧。”

说着,就朗声唤道:“云儿,传膳!”

门外应了一声,在端饭的侍女进来前,李谊先道:“侯爷,我明日要出一趟门。”<

这时,隋云期已经推门而入,赵缭毫无感情地点点头道:“知道了,殿下一路顺风。”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