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讨价(4 / 4)
中介脸白了一下。
“我们要远一点的旅馆。”她重申要求。
“诶……好。”
这里本就是依附港口而生的城市,走出帕拉马里博港三里之后就是城市边缘了,自然不是什么好地方。
“你们非说要远要远,我才给你们安排这里的,不过好处是便宜。”
“就这间吧,我喜欢便宜的。”
旅馆是真便宜,一间房只要5荷兰盾,庄淳月付了钱,数着剩下的法郎,担心剩下的钱不够买船票了。
她拉住要走的中介:“哪里有典当行?”
“这里没有典当行,不过有销赃的地方,对街酒馆有个珠宝店老板经常在那里跟销赃的人接头,你到吧台买一杯椰汁白朗姆坐着,那个老板就会坐在你面前。”
“带我去。”
“这……我还有事呢。”
“再给你加100法郎。”
中介带她去了酒馆,一边走还一边提醒庄淳月进去之后要讲规矩,万万要讲规矩。
庄淳月只问:“坐货船回华国,一张船票要多少钱?”
“货船便宜,往美国只要100荷兰盾,远一点最多也就200。”
“我知道了。”
推开酒馆独具特色的半腰门,里边昏暗嘈杂,不过男女都有,所以庄淳月一行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引人注目。
这样的光线对于黑眼睛来说难以适应,庄淳月没见外,请酒保给自己多点了一盏灯出来,眼睛才好受些。
她点了一杯椰汁白朗姆,扫视四周,没一会儿,果然有一个矮小的男人蹭上高脚椅。
“货。”他显然就是珠宝店老板。
庄淳月观察完他的穿着、手上的戒指,随即将怀表拍出。
这是她在阿摩利斯卧室扯床单的时候顺手从柜子上摸走的一块金怀表。
跑路需要钱,黄金最容易变现,她不会客气。
珠宝店老板对着酒吧的灯仔细观察,庄淳月紧盯着他的动作,等他看完,又把怀表拿在自己手里。
他开价:“500荷兰盾。”
庄淳月在心里算了一下,说道:“900荷兰盾,少一分我都不卖。”
老板哼了一声:“没有这个价格。”
“加上这个呢?”庄淳月从袖子里伸出一根漆黑的细管。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显然是不满庄淳月这种破坏规矩的行为。
安贵被交代过,把猎枪猛地往上一抬,咔嚓一声填弹完毕,对准想走过来的人。
酒馆里没有一个人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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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阿摩利斯(逮住):啊——原来是个小偷啊。
庄淳月:还你!还你!不就是一块金表,我家里多的是!
阿摩利斯:我被偷走的可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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