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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澍予(2 / 3)

“至于我想要的,是你的一个机会。”

“我知道你心里有别人,所以我想赌一次。赌你的心,有朝一日,会不会属于我。”

他向来不喜变数无穷的事物,不喜赌徒,认为赌徒皆是亡命之徒。而他想要的东西,会用最稳妥的方式去获取,然后牢牢攥在手心里。他从不屑于谋求任何不确定的事物。可偏偏是对宋云今,他甘愿入局,将自己置于胜算微茫的赌桌上,押上全部筹码,只为换取一个靠近她的机会。

那个大雨倾盆的夜晚,他从路边捡到失魂落魄的她。被雨淋透的她像一只无处可去的流浪猫,让他生出了想要将她带回家娇养,并保护她一辈子的想法。

他甚至想过,若宋云今在和秦冕的斗争中落了下风,是不是会更好。那样,她别无他法,只能更依附于温氏的势力,更加离不开他。他有过这样卑劣的念头。

可他爱上的那个宋云今,不会让自己落入那样的境地。

商界巨子与名门千金,任谁看都是天作之合,连他自己也这样想。因此,尽管知道迟渡是她的初恋,人对于自己的初恋,总有着无尽的执念与包容,他还是很有自信。那个年轻气盛的男孩,是她第一个爱的人。没关系,他可以等,他要做与她天长地久的那个,无论要等多久。

宋云今接过那只盒子,看了一眼那颗流光溢彩的紫钻,像一颗凝固的星辰,被这个男人摘下,送到她唾手可得的地方。

而后她轻轻合上盒盖,递还给他。

“温……”她险些又唤出温董,及时收了声,终究叫不出那声阿澍,只得折中,“澍予。”

这是她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听来有点生涩的不自然。

“我记得温氏不做亏本买卖。”

至今为止,她与温氏的每一次合作,温氏皆是稳赚不赔。

她笑着:“我们都是商人,重利是本分。你是我最好的合作伙伴,我也不愿我的合作商蒙受损失。”

温澍予的心沉了下去,她这番话,已是最委婉的拒绝。

“刚刚的提议,是我听过最好、最划算的买卖,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她望着他,目光坦诚而平静:“如果是几年前的我,一定心动不已。或许你头天提出来,我第二天就能拉你上民政局。”

“只是那时候满身功利心气的我,想来你也瞧不上。”

面对他第二次捧出的真心,她不想笼统地敷衍,也不想给他留下任何幻想的余地。所以她选择了最坦白诚恳的方式,一句一句,剖析给他听。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也是这辆车,也是晚来下了一场雨。我在温氏双子塔楼下等了你整整一天,结果被一场雨淋得湿透,那个时候是秋天,真的好冷。可我想着好不容易堵到你,无论如何都要见上一面。”

“见是见上了,可你那时候看不上我呀。大概觉得我唐突失礼,或者觉得我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不值得浪费时间。”

“我理解。你这样的大人物,每天都有无数的人想要攀附巴结。我这样的人,你一定见多了,也见烦了。”

说到这里,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清亮的眸子里有钻石般生动的光芒:“但我也是有傲气的。说句得罪人的话,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你差,只是没有你这么好的命,有全心全意护着你的爷爷和父亲,有与生俱来的底气。”

“所以那个时候我心里恨极了。我就想,你这么看不上我,瞧不起我这样的小生意人,我偏偏要做大做强,有一天,让所有人都心悦诚服,所有人都不敢再小瞧我。我要你,温氏控股的董事长,有一天亲自来求我,同我谈合作。”

提及过往,彼时的怨怼、不甘与憎恶早已烟消云散,此刻萦绕心头的,不过是一抹淡淡雾霭般的惘然。她当真做到了,让那个曾经高不可攀、目无下尘的男人,如今在她面前屈尊降贵,求一个同她并肩的机会。

人生翻覆,无人能预知今后的走向。

“我在想,也许从一开始就错了,从我们见第一面那时候起就错了。”

“你那时候太目中无人,我那时候又太心浮气躁,一心想做出成绩,干件大事,很鲁莽地去堵你,用了不光彩的方式。我们给彼此留下的第一印象都不好,所以也许从一开始就注定,我们无法走到一起。”

她的笑容里有着深深的歉意,向他低下了头:“我为当年的唐突,向你郑重道歉。往后,我们还会是最好的合作伙伴,互利共赢。只是今天这桩生意,抱歉,我是真的谈不了。”

她停顿片刻,声音轻了几分,却比方才任何一句话都更笃定。

“我心里……有一个人。曾经以为可以放下,后来发现,其实放不下一点。”

温澍予鼻梁上架的金属镜框折射一星冷冽的光芒,似碎钻点缀在他清隽的眉眼间,衬着苍白剔透如玉的肌肤,有种惑人心神的奇异美感。

他面无表情时,依然如初见那般令人有望而生畏的距离感,沉默地听着她的话,半晌才开口,微哑的嗓音里听不出情绪:“你说的人,是他?”

宋云今闻声扭头,随着他的指引,看向窗外。

迟渡不知何时来到了车外。

车子配的是特制的防窥玻璃,从外面看里面是漆黑一片,从里面看外面却是一清二楚。

他像个固执的孩子,一双眼几乎贴在了玻璃上,鼻尖抵着车窗,呼出的热气在玻璃上晕出一小片白雾。他明明知道看不清,却还是努力想窥探车内的一切,幼稚得让人心头一软。

原本车里挺严肃凝重的氛围,被他这副憨态可掬的活宝模样一下子冲散了。

宋云今“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意从唇角直达眼底:“是他。”

温澍予不易察觉地皱起了眉。在他看来,他和宋云今都是历经商场沉浮的成年人,行事沉稳有度,懂得斟酌利弊。可这个年轻人,太过冒失。早在灵奚岛上他便发觉,迟渡不懂遮掩情绪,莽撞又偏执,与宋云今的成熟坚韧并不相配。

她,竟会喜欢这样的毛头小子。

宋云今全神贯注地看着与她一窗之隔的迟渡,看到他这般犯傻,丝毫不觉得丢脸或难堪,反倒露出真切的喜欢与宠溺的表情。

温澍予轻咳一声,拉回她的注意力。

她转过头,望见男人眸中隐约的不解,知道他心里大概在嫌迟渡幼稚可笑。

但她不在乎。她知道他有一些小毛病、小脾气,都无伤大雅。

她就是爱他。

命运是如此的玄妙。或许从最初,程玄将水泼到宋思懿身上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已经如同两株双生藤蔓,不可逆转地缠绕在了一起。

她至今仍清晰记得初见他时的情景。

燥热的夏季,风雨欲来的僻静小巷,开到荼蘼的玉兰树下,那双在疏离夜色里漂亮得惊人的琥珀色眼睛。

之后也是她一念心软,把那个在公交站台淋得像落汤小狗般的少年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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