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1 / 4)
【康提预警】
二月的斯莫维尔还裹着一层冬末的寒意。前夜的雪在田野上留下斑驳白絮,又在晨光中升腾成薄雾。初春的太阳拨开云层,给肯特家农场的谷仓和篱笆镀上冷冽的金边。
提姆提前一天就到了,在老宅中度过了一晚无梦好眠。此刻他站在农舍门廊下,手里捧着一杯热可可,看着康纳拿着两枚鸡蛋从谷仓返回。这位半氪星人只穿了件格子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完全无视接近零度的气温。
提姆自己裹在羊绒毛衣中,外面还罩着件防寒服:“知道你不冷,可多少还是穿件冬天的衣服意思一下吧。”
“放心,附近没人。要是有人看见我就说我在晨跑。”康纳走过来,伸手碰了碰提姆端着杯子的手指,“看来一杯热可可还不够暖。进去吧,我来做早餐。”
厨房里飘着培根和煎蛋的香气。康纳一边翻动平底锅一边说:“昨晚睡得怎么样?听到什么怪声了吗?”
“睡得很好,不过我的确听到了点什么。”提姆在餐桌前坐下,打开随身携带的平板:“你的‘神秘生物’听上去像只猫头鹰,还有浣熊。”
“猫头鹰?”康纳把两个盘子放到桌上,自己拉开椅子坐下,“玛莎也说可能是浣熊。”
“但我用了声纹对比之后,发现它更接近斑鸠的咕咕声,只是被谷仓的木结构放大了。”提姆纠正道,叉起一块培根。
康纳咬了一口吐司,含糊地说:“你就不能偶尔关掉侦探模式,享受一下田园生活的未知乐趣吗?”
“我在享受。”提姆说,划开煎蛋让蛋液浸润吐司,“用科学方法解谜也是我的乐趣,不然我现在就该在韦恩塔里开会。”
早餐后,他们开始了康纳所谓的“农场神秘生物调查”。玛莎和乔纳森去佛罗里达看望老朋友了,克拉克在瞭望塔值班,露易丝带着小乔在大都会——简而言之,农场现在是康纳的临时领地,而“解决神秘生物问题”是他邀请提姆来的完美借口。
“他们走之前说,最近总有小动物来访。”康纳领着提姆穿过后院,胶靴在半融的雪泥里留下深印,“谷仓里的干草堆有被扒拉的痕迹,鸡舍旁边的饲料袋也被咬破了。玛莎觉得可能是浣熊,但乔纳森说脚印不对。”
提姆蹲下检查地面。泥土松软,确实有几串小巧的爪印。“不是浣熊。”他判断道,“爪印更纤细,步距也小。更像是……”
“黄鼠狼?”康纳在他身边蹲下,两人的肩膀几乎挨在一起。
“有可能。”提姆抬头,发现康纳正专注地看着他——不是看地上的脚印,是看他的脸。那双遗传自超人的蓝眼睛里映着晨光,还有一点属于少年人的雀跃。
提姆迅速移开视线,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先去整理干草吧。你说谷仓需要清理?”
谷仓里弥漫着干草、尘土和旧木头的混合气味。阳光从高处的窗子斜射进来,在飞舞的尘埃中切出光柱。康纳爬上二楼整理草料,提姆在下面负责打包。
“说真的,”康纳的声音从上面传来,伴随着干草沙沙的响声,“你不能再这么天天窝在韦恩塔或者蝙蝠洞了。阳光、新鲜空气、与自然互动——这些是补充剂代替不了的”
提姆把一捆干草塞进麻袋,熟练地系好绳结:“这不能怪我,蝙蝠崽子抢了所有工作,从喂蝙蝠牛到遛狗再到劈柴、园艺……要知道,自从他来了庄园,我们已经几年没请过园丁了。”
康纳纳闷:“他的一天到底有多少小时?要干那么多事还要上学、夜巡……”
“别忘了还有少年泰坦和超凡双子。”
“……你们蝙蝠家已经把睡眠进化掉了吗?”
“至少我还没有,但我确定迪克绝对是最早进化掉睡眠的那个。”对此,靠咖啡续命的提姆也百思不得其解,“在布鲁斯只用管一座城市、时不时忽略联盟的电话的时候,迪克就已经白天晚上打两份工,还要在泰坦和联盟之间到处跑。”
“……算了,至少你得多晒晒太阳。”康纳从梯子上跳下来,轻盈落地,连灰尘都没惊起多少,“我可不想你变成莱克斯·卢瑟二号,整天待在实验室和办公室里,头顶反光,性格古怪……”
“这你得怪哥谭不出太阳。还有我最多变成布鲁斯二号,而且是好的那种。”提姆直起身,拍了拍手套上的灰,“鉴于你有一半莱克斯·卢瑟的基因,我觉得你更应该担心自己未来头顶反光。”
康纳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自己浓密的黑发,他今天没抹发胶,几缕刘海随意地垂在额前:“我的头发会很坚强。”他宣布道,“氪星毛囊,刀枪不入的那种。”
提姆露出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发胶里的化学物质可不管你是不是氪星人。”
康纳坚持:“不可能!”
“你知道莱克斯是因为氪石的辐射而秃头的吧?”提姆提醒道,“你距离头顶反光可能只差一瓶氪石发胶的距离。”
“谁会把氪石掺发胶里!”
“那这名单可太长了。”提姆侃侃而谈,“达米安——他把氪石做成任何东西都不奇怪、杰森——比扎罗喜欢那些绿色石头、布鲁斯——他跟达米安一样。还有我——可能单纯出于研究或好奇……”
“为什么你也在这名单里!”
“不要在意那些细枝末节。”提姆笑得闲适,“总之,如果你不想二十年后看起来像你生物学上的父亲,最好少用点定型产品——至少可以避免有人往里面加料。”
康纳张了张嘴,最后放弃般叹了口气:“……我真是服了你们蝙蝠了。”
***
临近中午时,他们在谷仓顶部的横梁一角发现了第一个“嫌疑人”——一个简陋但结实的鸟窝,用细枝和干草编织而成,里面蹲着三只毛茸茸的小斑鸠,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听见动静后齐齐张开嫩黄的小嘴。
“看,”提姆压低声音,“我就说我听到了鸟叫。”
康纳凑近观察,呼吸都放轻了:“它们好小……以及你说的是听见了猫头鹰叫。”
“……猫头鹰也是鸟。”
康纳指指那三团毛球:“你们哥谭的猫头鹰有这么可爱?”
这话里的双关太明显了——哥谭的猫头鹰,既指鸟类,也指那个曾徘徊在城市阴影中的法庭。
“可别说了,”提姆的表情仿佛被猫头鹰羽毛呛到,“我可不想因为一群带着白面具的精神病而讨厌所有鸟类。”
“这话从红罗宾鸟口中说出来真的很有说服力。”康纳调侃道。
“我也可以是‘德雷克’。”提姆反驳——德雷克这个姓氏原意是一种鸭子。
“那还是罗宾鸟吧,你的德雷克制服……哇哦,我只能说,还好是你穿着它,换一个人都是对审美的犯罪。”康纳说,他们把鸟窝旁的碎草叶拨回原样,轻手轻脚地远离鸟窝。
“对了,你知道吗?其实罗宾鸟还有一种粉红色的亚种,主要分布在澳大利亚。它们的胸脯是粉红色的,我上次还摸了一下,毛茸茸的很可爱。”
提姆眯起眼睛:“想让我把制服换成粉色?没门。”
“别那么古板嘛。上次粉红头罩事件你们不是玩得很开心吗?”康纳用肩膀轻轻撞了他一下,“我也可以送你点粉红色的东西,比如……粉红色的电脑?滑板?耳机?”
“不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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