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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爱比青烟更飘渺(1 / 3)

陆哲明钢琴的琴脚下面压着一张叠得板板整整的纸条,上面是聂鲁达的一句诗。

【有时清晨醒来,连我的灵魂也是湿的。】

那是当年林屿洲写给他的,在两人再无联系后,他将这张纸条叠好,压在钢琴脚下,搬家的时候那架钢琴没有搬过来,他也再没回去弹过。

时间一晃,竟然已经过去五年了。

电话里,林屿洲说:“喂?你在听吗?”

熟悉的声音,却是不熟悉的语气。

那是一种很沉稳很理性的语调,仿佛电话这边并不是从前百转千回追求的人,而是一个第一次联络的陌生人。

“在。”陆哲明只能挤出这么一个字。

他站在那里,手心出了汗。

在他回应之后,电话那边的林屿洲竟然也好一会儿才继续开口。

陆哲明不知道他沉默的这几秒钟里在想什么,是在想昨晚出言不逊的疯子还是在想多年前坐在钢琴前和他接吻的自己?

“你是独白录音棚的老板吧?”

“什么?”

“独白录音棚,是你开的吧?我这边资料显示这个录音棚的法定代表人是你。”

陆哲明有些疑惑:“怎么了?”

“我这边受理了一个案子,涉及到你的录音棚,所以想和你见一面,了解一些情况。”林屿洲似乎停顿了一下,“你方便吗?”

原来如此。

陆哲明突然就笑了:“方便。”

五年来,两人第一次联系。

林屿洲已经换了手机号码,从当初的法学院学生成了一个正经八百的律师。

再联络,本以为是“偶然的相遇”或者“精心的设计”,结果想多了,只是因为工作需要,来找他了解些情况。

挂断电话之后,陆哲明坐在床边暗骂自己无耻,当初对林屿洲说出那么难听的话,怎么今天还抱有可耻的幻想?

是谁说同性恋恶心?

是谁说再也别见面?

这不都是他自己说的吗?

五年的时间,不足以平息一场爱,但也不足以抹去一些憎恶。

陆哲明想:林屿洲应该还是恨我的。

如非必要,不可能见面。

他抬头看了眼时间,尽管明知自己状态差到不应该出门,可还是逼着自己洗了澡,刮了胡子。

电动剃须刀被他摔坏了,找出刮胡刀的时候,手指先被锋利的刀片划了个伤口,等到刮胡子的时候,因为手一直抖,下巴也划出了血。

陆哲明狼狈地给自己止血,最后却也只能带着伤口出门。

他跟林屿洲约在山城政法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店见面。

林屿洲曾经在那里读完了本科和研究生,现在工作的律所离那儿也不远。

但二人约在那家咖啡店见面不只是因为他方便,因为在他的记忆里,从陆哲明家走过去也不过五分钟。

林屿洲不知道陆哲明已经搬走了。

两人通完电话,林屿洲立刻收拾了桌上的材料,起身往外走,而此时距离他们约定见面的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

他并不期待跟陆哲明的见面。

在昨晚之前,林屿洲的确是这么想的。

可昨晚的相遇,对于林屿洲来说太有冲击力,他无法想象当初那个穿着浅色睡衣坐在钢琴前给他弹德彪西的人,会变成如今这样。

瘦削,混乱,疯癫。

陆哲明与过去判若两人的放浪形骸模样,比他说出的那些话更让林屿洲受伤。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林屿洲以为离开自己之后,陆哲明会过得更好的。

可现在看来,似乎并非如此。

他走出律所大楼,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林屿洲的车就停在地下停车场,可他不打算开车,或许在公事聊完之后,他们可以一起走一走。

他认为自己并不是对陆哲明余情未了,只是好奇一个人怎么能变化这么大。

林屿洲非常直接非常热烈地爱过那个人,甚至可以说,直到现在,他仍然爱着过去的陆哲明——在突发恶疾一样斥责他这个同性恋很恶心之前的那个陆哲明。

那是他少年时代最美妙灿烂的一场好梦,只是梦醒得有些不体面。

十几岁的林屿洲放学后跟人打球,带着一身的臭汗跑回家,却在进门的瞬间,对他姐的新钢琴老师一见钟情。

那时候陆哲明还在读大学,一件水蓝色的衬衫,一条浅色牛仔裤,林屿洲记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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