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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爱与生的苦恼》(9)(5 / 5)

所以,尽管哲学家们从认识的立场找出许多适切的理由,反复说明“死亡并无任何危害”,但仍无济于事,因为它是盲目的意志。意志是永恒不灭的,所有的宗教和哲学只赐予善良的意志“善意”的酬报,在“永恒的世界中”,对其他卓越的智慧,却从未有过类似承诺。

附带说明,形成我们本质的意志,其性质很单纯,它只有意欲而无认识;反之,认识的主体——智慧,则是意志客观化所产生的附属现象。意志知道自己的无力和盲目,根据自然的意旨,智慧的产生,是为了协助意志,以作为它的引导者和守护者,认识必须依附于有机体的肉体,有机体又以肉体为基础。所以,在某种意义下,有机体也许可以解释为“意志与智慧的结合”。

智慧虽是意志的产物,但它与意志却站在对立及旁观者的地位。不过,它所认识的只是某一段时间中经验的、片断的、属于连续刺激和行动的意志。动物的意志也可获得智慧,然而它的作用更小,仅在追求自己的目的时做指引之用。本质之为物,对智慧而言,始终是一个谜,因为它所看到的只是个体不断的产生和破灭,它永远不能了解本质,即意志,不受时间限制。不过,我们也许可以这么说:对死亡的恐惧,或多或少是因为个体的意志不愿脱离原来的智慧。

绝大部分的死亡恐惧,不外乎是基于“自我已消灭,而世界依然存在”的幻觉所致。这是一种可笑的心理,世界的伴随意志如影附身,世界唯有在这个主体的表象中才能存在,这个世界的真正主人就是意志,它赋予了一切生物生存,它无所不在。如今,这世界的主人却因个体化原理所形成的妄想而备感困扰、绝望,以为自己行将死灭,踏入永远乌有的深渊,这不是太可笑了吗?事实上,正确的答案应是:“世界虽消灭,而自我的内在核心却永远长存。”

只要意志不实行否定,我们死后仍存留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生存。死亡之于物自体(意志),犹如个体之于睡眠。意志由于这种“死亡的睡眠”而获得新的智慧和新的意识,于是,这个新的智慧和意识以新鲜生物的姿态再度登场。反之,如果记忆和个体永远存留于同一意志中的话,意志将感到非常难耐,它只有无穷无尽地继续着相同的行动和苦恼。

但我们的智慧因受时间形式的限制,并不了解物自体的问题,因此,上述情况就被宗教解释为“轮回”,现在,我们如果再引出“性格(意志)遗传自父亲,智慧遗传自母亲”的论点,就能明白所谓“轮回”与我上述的见解非常吻合。人类的意志虽具有各自的个体性,但在死亡之后,借助生殖而从母亲那里获得新的智慧,由此遂脱离了原来的个体性,成为新生的存在。这个存在已不再记得前世的生存,记忆能力的根源——智慧,属于一种形式,必定会消失。

因此,这种状况,与其命名为“轮回”,不如说“再生”更贴切。根据哈代的《佛教手引》及柯宾的《佛教纲要》等书的记载,都说明佛教的教义与上述见解本来就一致,但对大部分佛教徒而言,因为这种教义太过深奥难解,故而以较浅易单纯的“轮回说”取代。

此外,从经验的根据也可以证实这种再生,换言之,新生物的诞生与活力消失的死亡之间有着极密切的关系。据舒努雷《瘟疫史》中所述,十四世纪,鼠疫曾一度流行于世界各地,死者难以计数,世界人口大大减少,但之后很快又呈现异乎寻常的多产现象,而且双胞胎非常多。还有,据说此时期降生的孩童,竟无一人长着完全的齿列,这难道不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德国医学家雅斯贝斯曾撰有《关于人类寿命》一书,该书有如下两点结论:一是出生数对寿命和死亡例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二是出生率与死亡率往往相一致,按相同比例增减。这是作者从许多国家和地区搜集许多例证后确立的原则,其精确度应无可置疑。虽然,某个个体自己业已死亡,多产的是与自己毫不相关的另一对夫妇,但其间因果很难单纯地归结为形而下的关系。这件事说明了每一个个体都含有“不灭的胚芽”,经过“死亡”后再被赎取回来,于是产生新生命,这就是它的本质。如果能连通两者之间的桥梁的话,也许生物生死之谜就迎刃而解了。

众所周知,“轮回”是婆罗门教和佛教的中心教义,实际上它的起源极古老,很早就取得大多数人的信仰。大概除犹太教及它的两个分支外,几乎所有的宗教皆有“轮回”之说。基督教主张,人们在获得他的完全人格后,就可以在自我认识的另一世界中相会。而其他宗教则认为这种相会在现世已进行着,只是我们无法分辨。也就是说,借着轮回或再生的生命循环,在来生时,我们仍可和我们的亲戚朋友共同生活;不论是伙伴还是敌人,在来生,我们与他们仍有类似的关系和感情。当然,这时的再认,只是一种朦胧的预感,而非明晰的意识。

对“轮回”的信仰,是基于人类自然的信念所产生的,它深植于世界各角落的一般民众和贤者的脑海中。绝大多数亚洲人自已不在话下,同时它也为埃及和希腊人所信奉。希腊哲学家尼梅修斯曾说:“一般希腊人都信灵魂不灭之说,相信灵魂可以从一个人的身体移注到另一人身上。”此外,如北欧、印第安族、黑人及澳大利亚,也有此信仰的痕迹可寻。它又是德鲁伊德教派的基础——印度境内的一支回教,信仰轮回,因而禁止一切肉食。此外,一般异教,如西维姆派,格劳希斯派,巴斯里德派,梅尔坎派,万伦提努斯派,马尼派等,轮回信仰都是根深蒂固的。

毕达哥拉斯、柏拉图等大哲,更将轮回纳入他们的学术体系中。利希滕贝格在《自传》中也说道:“我始终丢不开‘我在出生前即已有过死亡’的思想。”休谟在《灵魂不灭论》中也特别强调:“在这种学说中,轮回是哲学唯一值得倾听的东西。”只有犹太教和它的两个支派持有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人类是从“无”中创造出来的。虽然他们凭着火和剑在欧洲及亚洲的部分地区驱逐了这足以慰藉人类的古老信仰,但它究竟能持续到何时?从宗教史看来,我们不难判定它的命运。

死亡,也许可以解释为:“求生意志中的利己心在自然的进行中所遭受的巨大惩戒。”或者是“对人类生存的一种处罚”。就后者言之,死神会说人类是不正当行为——生殖的产物,神谕是根本的错误,所以应该消灭。因此死神借“死亡”辛苦地解开由生殖欲望所打的结,让意志备受打击,以彰显神明。就前者而言,意志的利己心总妄想自己存在于一个个体中,一切实体只局限于自己。因此,死亡就以暴力破坏这个个体,意志在失望之余唤醒它的迷误。其实,意志的本质永远不灭。

个体的损失仅是表面的损失,以后它仍将存在于其他个体中。所以,一个最善良的人,与他人的区别最小,也不会把“他人”当作绝对非我的人;反之,恶人对“人我”之区别则甚大,且是绝对的。死亡是否被视为人类的破灭,其程度的多寡,可依此区别而定。

如果能够善用机会的话,“死亡”就是意志的一大转机,因为在生存中的人类意志并不是自由的,个人的行为是以性格为基础,而性格是不会改变的,故其行为完全隶属于必然性。如果他继续生存的话,只有反复相同的行为,而各自的记忆中必定存留着若干不满。所以,他必须舍弃现在的一切,然后再从本质的萌芽中造就新的东西。

因此,死亡就是意志挣脱原有羁绊、重获自由的时候。吠陀常言:“解开心灵之结,则一切疑惑俱除,其‘业’亦失。”死亡是从偏狭的个体性解脱出来的瞬间,使真正根源的自由再度显现。基于此义,这一瞬间也许可以视为“回复原状”。很多死者的颜面,尤其是善人,呈现安详、平和之态,原因或许就在这个地方。看破此中玄机的人更能欣然、自发地迎接死亡,舍弃或否定求生意志。因为他们了解,我们的肉身只是一具臭皮囊而已,在他们眼中看来,我们的生存就是“空”。佛教信仰将此境界称为“涅槃”,或称“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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