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观念力——叔本华论文集》(10)(4 / 8)
男人的力和勇气,才是俘虏女人之心的主要条件,因为这两者,才确定能生育健壮的子女和担当子女勇敢的保护人。男性的生理缺点,或者“型”的破坏等等,由于女性自身或许也具有相同的缺点,或者刚好具有消弥其缺陷的优点。总之,女人在生育子女之际,都可将它们排除,男人的缺陷不致遗传给子女。
但是,男性所特有的,不能由母亲赋予子女的因子,则是例外。诸如骨骼结构、宽广的肩膀、坚狭的臀部、笔直的脚、力气、勇气或胡须等等。所以,女人往往爱上其貌不扬的男人,但绝不会爱没有男子气概的男人,道理在此,这是为了中和以后所举的缺点,因为那是女人力所未及的地方。
第二,这类顾虑条件是有关精神性质的部分。
关于这一点,我们发现了一项事实:女人完全由男人的性格特质,即心的特质所吸引,性格由父亲遗传。猎取女人欢心的要素大概是:坚定的意志、决断、勇气,以及亲切、正直等诸性质,反之,智慧上的优异对女性不发生任何直接或本能的力量,因为这些并不是由父亲所遗传的。男子缺乏理解力,女人并不在乎,反而认为卓越的精神力和天才,是一种变态,将带来不幸的结果。
因此,丑陋、愚蠢、粗野的男人往往击败聪慧、有修养、可爱的同性,而独获芳心。出于爱情的结合,精神性质方面也往往完全互异。例如,有的丈夫粗野、壮硕、见识浅薄,而妻子娇柔善感、思维细腻、有修养、有审美观念;或者有的男人是学者、天才,而妻子则没什么文化。
爱神维纳斯以凶暴的微笑,常爱把不相似的两个形体和心,紧紧地联结在一起,理由是恋爱并不依靠理性智慧,而是由与理智性质相异的顾虑条件所支配,也就是本能所顾虑的诸条件。结婚的目的,不是为夫妻间充满情趣的交谈,而是为制造子女。结婚不是心与心的结合,而是身体和身体的结合。
所以,女人若是褒奖男人的精神优点,那只是虚假可笑的口实,要不然,就是变态者的夸大其词。男人与之相反,他们本能的爱情,不是由女人的特性特质所决定的,像苏格拉底之辈(为数不少),其所以发现各自的冉蒂佩[6],正基于此理。其他如莎翁、丢勒[7]、拜伦等,也是一样。但是,因为智慧是由母亲所遗传的,在这里就发生了作用,并且,比起来,它的影响力还超过肉体之美,虽然,肉体之美也很重要,也能发生直接的作用。
所以,有的母亲也曾经验或意识到它的作用,而让自己的女儿学习美术或各种语文等,以便吸引男人,这是以人工手段来弥补智慧的不足,其中道理恰和以义乳、义臀来增加女性的魅力相同。
但这里所要讨论、并且希望读者谨记勿忘的是,不论什么人恋爱,只有从体型相貌中才能产生直接和本能的吸引力。有教养的贤明女性,或许会注重男人的才智和精神优点,男人由于理性熟虑,会试验或观察她们许嫁的性格,但这些都和本篇所论的问题无关,这些事情,在结婚时,可成为“理性选择”的基础,但和我们的论题“激情的恋爱”没有关系。
到此为止,我单就“绝对的考量条件”,就是切合大众的顾虑条件来观察,以下,我们将谈有关个人的相对条件。这些种类的考察条件是以改良既已显示的种族之“型”的不完全、订正选择者自身“型”的破坏而还原纯正典型为目的。
因此,这种场合,当事者对本身所缺乏的东西发生了偏爱。以这种相对条件为基础的选择,是从个人的资质为出发点,而以个人的资质为目标,故较之上述以“绝对条件”为目标的各种条件,更确定、更明白,且更具排他性。
所以,真正激情的恋爱,多半根源于在这种相对的考察条件下,平凡、轻微的爱情源泉所出自的绝对的考虑条件中。所以,点燃激烈爱情之火,通常不需要什么美玉无瑕的女人。建立真正激情的恋爱就像酸和碱化合成为中性盐所发生的“中和作用”。
这里,主要有下列几点因素:
首先,任何人,在性方面都有偏缺,或过于阳刚,或偏向阴柔。试将某人的偏缺与他人比较,就可清楚地发现它的存在,这种偏缺如能从某个异性身上得到良好的补偿,就产生中和作用了。为了补充修正新生个体的人类典型,“新个体的构成是万事万物的目标”。所以,必定需要与自身的偏畸相反的偏畸。
根据生理学所知,不论男女都有无数程度、无数阶段的性偏畸现象,经过这些阶段,男性严重的会变成可忌的“雌雄嵌合体”“假女人”或尿道下裂症,女性则为粗犷爽朗的“假男人”,这两方面都能达到完全的“阴阳体”,始终保持中性,因此无法生殖。因而,两个个体得以中和,是因为某种程度的男性化性质,适合于某种程度的女性化性质,如此,双方面的偏畸才能相互抵消。所以,最男性化的男人追求最女性化的女人,反之,没有须眉气的男人就找寻刚健的女孩。
这样一来,所有的个体在“性的程度”中寻求适合自己的对象。此时,两人之间,到底需要什么程度的比例呢?那是由各人的本能来感觉,而且这也和其他“相对的条件”一样,同是建立培养高度爱情的根基。所以,恋爱中人,虽自称是“彼此心灵的调和”,但大多数场合,这种调合只是为新生子女的健全问题,再说,这方面也很明显地比调和的问题更重要。
至于心灵的调和,结婚不久,往往就一变而形成严重的不调和了。在这里,还掺杂他种的考察条件,这个条件是为了不使个体的弱点、缺陷及“型”的破坏,永远停留在所生子女身上,或者避免产生变态,所以借助别的个体力量,来排除这些缺陷。以此事实来论,男人的体质越瘦弱,越想找个健硕的配偶,女性方面的要求亦同,但因女人的体力本来就较弱,所以,她们通常都喜欢手大臂粗的壮汉。
其次,是体格的大小问题。不论男女,娇小玲珑者都对高大健壮者特具好感。有些矮小的男人,也许他的父亲长得很魁伟,但遗传自母亲娇小的体型,则对高大女性的憧憬更为激烈。因为他相信,从父系的血脉,可以供给魁健的血液。高大女性之所以对巨灵汉不感兴趣,是基于避免产生“巨人症”的“自然”意图,女性的本能知道,这样的人种虽可生长,但维生力量太过薄弱。
尽管如此,一部分这类女孩,为了在社交场合中显得神气,而选择伟丈夫为偶的话,那么,就要由她们的子孙来受此愚行的恶果了。其次,对肤色的顾虑,也具有决定作用。白种人多半喜欢黑色或褐色皮肤的配偶,但黑色或褐色皮肤的人要求白皮肤的人为配偶的情形却不多见。道理在于金发碧眼的确是亚种,应该说是变态,这就好像原本并没有白鼠和白马一样。欧洲以外的任何地区都没有土生的白种人,连极地的近旁也没有,只有欧洲才有土生的白人,很明显,白种人本是发源于北欧斯堪的纳维亚。
这里,顺便谈谈我个人的意见。本来“白”并不是人类自然的肌肤颜色,我们的祖先原来与印度人一样是黑色或褐色皮肤的,所以说,白种人不是从原始自然的怀抱所孕育出来的。通常我们虽把“白种人”叫得非常顺口,但“白种人”实非人种,而是褪了颜色的人。我们的祖先闯进冰天雪地的北地,由于生活起居不习惯,而像外来植物一般地求生存,也像这些植物一样,冬天时需要“温室”,如此,经过了几千年,人终于褪成白色。
四百年前移居到欧洲的吉卜赛人,他们原是印度人种的一支,如今他们的肌肤颜色介于印度人与欧洲人之间。所以,“自然”在性爱事件中也努力回复到原始的黑发、棕眼,但白色的皮肤,仍列居第二“自然”。当然,印度人的褐色化皮肤,并不使我们觉得讨厌。
最后要谈的是,不论肉体的哪个部分,各个个体总是努力地矫正其缺点和种型的损坏,某部分愈重要,所做的努力也愈激烈。所以,狮鼻的人,一见鹰鼻或鹦鹉鼻的人,就感到一种无法言喻的满足。其他方面,无不如此。躯体和四肢的构造过度瘦长的人,只有看到五短身材的异性才以为美。
关于气质的考虑条件,也走向这种趋势,一般都喜欢和自身相反的气质,但问题在于你能否彻底了解对方的气质?在某部分非常完全的人,当然不会追求或爱上同一部分不完全的对象,但比之其他人,更不留心这部分,倒是真的。因为他不必担心这部分会让子孙不完全。例如,皮肤极白皙的人看到黄皮肤往往感到憎恶反感。但是,黄肤色的人看到那欺霜赛雪的皮肤,往往觉得美如天仙化人。男人爱上极丑陋的女孩(虽不多见),那是因为两性适合的程度已取得适度的调和,女性的变化事项的全部,也是发生在由相反的条件而互相中和的情形下。这种场合的恋情有高度的习惯。
我们对女人品头论足,对中意女人慎重批评,在女人中东挑西选,对未婚妻敏锐观察,不论哪一方面都准备得周周到到,务求不致受骗,以及对重要部分的过与不足的重视,女人之于男人也一样,凡此种种,完全和重大目的相呼应。因为新生子女的大权,全操在你的手上,他们一辈子都要带着和父母相同的特质。例如,女人虽只稍稍驼背,她的子女也很容易患佝偻病,其他场合,也有类似情形。
有关这些事情的意识,当然是不存在的,相反,大家还以为如此繁复困难的选择,是为了己身的乐欲呢!乐欲在这种场合,实际上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但这种以本身体质为前提的选择,恰与种族的利益相吻合,他们无意识中所努力的是尽可能保持纯粹的种族典型。在这里,个体的行动,虽然自己毫无所觉,实际是接受一种高于他自身的种族命令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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