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楚神冯大姐走后,杨金穗就拆开了……(1 / 3)
冯大姐走后,杨金穗就拆开了已经被拆过一次的信封。
出乎她的预料,这并不是来自冯知明的信,而是来自她的同学周启新。
杨金穗的第一反应是,难道我们离开的时候已经露馅了?
不可能。杨金穗确保自己没和任何人说这件事。
虽然小小的脑袋里有大大的问号,杨金穗还是读起了信。
周启新用轻快的语气谈起北平城的很多事,他们如何与敌人斗智斗勇,如何进行高中时期的学习。
但杨金穗知道并没有这么轻易。
从他的讲述中,杨金穗已经知道,学校被日军接管了,唉,周校长要挨骂了。
而学校这么轻易被接管,也能看出来,学校里那些外国势力估计跑路了。
周启新还提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城中的空屋子,被倭国人占了不少,虽然他们假惺惺地说只是借住。
其中也包括杨金穗家。
谁让他们家那个房子的确还不错呢。
这个结局是杨金穗有所预料的,但还不能让家里人,特别是杨地主知道,不然他绝对能气得半死。
把信上的内容过了一遍,杨金穗这才开始思考,周启新的信为什么能送进来。
他的身份,都不用多猜了,但杨金穗现在开始好奇,他和周校长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是真的私生子且恰好周启新小小年纪就加入了组织?
还是根本没血缘关系,只是被组织安排合作?
如果是后者,杨金穗会有一点良心不安的,因为当时他们同学之间因为这件事儿可没少骂周校长呢。
不管怎样,在远方能收到旧友的来信还是很让人开心的,尤其是,这个旧友还生活在日占区,就更显得这封信的珍贵了。
杨金穗也写了回信,但没说自己在哪里——这次不是为了自家的安全了,是考虑到周启新一家人的安全,毕竟,被人发现和外界有通信还好说,和根据地的人有通信,那就比较麻烦了。
杨金穗没写外界的内容,主要是写了写自家的生活情况,自己的学习情况,在这种时刻,还能正常生活、学习,已经是很大的幸运了,收到信的人,想必也会为她开心吧。
杨金穗第二天就见到了边区老乡口中“黄头发绿眼睛粉皮肤的外国佬”。
原本杨金穗还想呢,怎么会是粉皮肤呢?又不是小猪佩奇。
见了真人一看,还真是,可能是边区的太阳过于热烈了,这位名叫哈尔斯的记者,皮肤被晒得粉粉的,咧着张大嘴对着她笑,还要和她握手。
过度热情了哈,先生。<
冯大姐也在,给两个人互相介绍了一下。
记者名叫哈尔斯,阿美丽卡人,据冯大姐说,他曾去过好几个战乱地区,了解战争对当地百姓的影响以及战事的最新进展。
总之,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杨金穗对此肃然起敬,连忙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两个人打过招呼,冯大姐开门见山地说:
“金穗,哈尔斯先生听说你的事情,想要给你做一个采访,了解一下我们国家年轻的知识分子们对于战争的看法,对于国家未来的期待,还有你的一些创作经历。”
杨金穗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冯大姐对她也放心,杨金穗可以和哈尔斯先生用英文对话,也接受过一些采访,有这方面的经验,并不需要她操心,于是留下小张做记录,她就先出去了。
杨金穗和哈尔斯对坐着,简单聊了几句,诸如‘吃了没’‘今天天气怎么样’之类的客套话,这才进入正题。
哈尔斯来到边区已经有段时间了,他十分地为这个地方着迷,虽然这里看上去落后、贫穷,但他觉得这里充满了希望和乐观精神。
他直呼这是一座“青春的城市”,因为他看到了很多年轻人,特别是很多在外面会生活得更好的年轻人,乃至于在国外已经获得安稳生活的年轻人,他们跋山涉水,不顾危险,背着行囊徒步从四面八方来到这座城市。
尤其是在去年,抗日大学成立后,成群结队前来的年轻人就更多了。
抗日大学提供的教学环境很差,几乎没有适合在白天讲课的宽阔明亮的房子,所以大家只能在室外露天的场地里坐着板凳听课,但是他们眼里的的热忱丝毫没有褪去。
这是哈尔斯看在眼里却仍然觉得好奇的地方。
作为一位阿美丽卡人,他很难理解这件事——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不顾自己的性命和未来去和这个国家最艰苦的平民站到一起?
哈尔斯问过那些徒步数月、一身伤痛来到此处的年轻人,稍微理解了一些,但面对杨金穗,他还是想问——
你明明有了源源不断的出版收入,也有能力去国外躲避战乱,凭借写作这一体面的工作在国外生活,为什么还要来到这里呢?
这其实也是杨金穗之前考虑过很多次的问题,真的要来这里吗?
但她还是来这里了,不仅仅是因为她知道最终的胜利者是谁,更是因为,前世的生活,前世切实感受过的种种政策,让她相信来这里会是被平等对待的。
但这些原因是很难对外人说的。
所以,杨金穗只是说:
“正如你所说,我是依靠文字养活自己的人,客观上来讲,在世界上的任何角落,我都可以通过这件事来养活自己。
但,主观上来说,我认为,一个靠文字为生的人,如果忽视同胞的苦难,远离自己的文化根基,那我也很难再写出有根基的作品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来到这里,既是认为这是国家的未来所在,也是认为,我的未来也会从这里诞生。”
哈尔斯敏锐地捕捉到杨金穗提到的“未来”,发出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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