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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楚神冯大姐走后,杨金穗就拆开了……(2 / 3)

“所以,你是认为,这里是华国的未来吗?”

对于这一点,杨金穗很肯定,这世道,还有谁能比她肯定啊,她能百分百保证这一点是可以实现的。

“当然。

你跨越这么远的路途来到这片被封锁的土地,应该也看到了,这里并不是被外界妖魔化的恐怖政权。

事实上,我们全家在这里的生活是很充实且安稳的,每一个人,老人、女人、孩子,在这里都能找到自己能做的事情,都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也是我们这些年轻人要来这里的原因。

而被年轻人所向往的政权,谁又能说未来不在这里呢?”

哈尔斯又问起了杨金穗的文学之路。

但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杨金穗先反问了一句:

“我很好奇,我写的小说为什么会在阿美丽卡发表呢?毕竟,我写的内容有太多华国文化的元素,你们想要理解,应该是有一定的文化壁垒吧?”

哈尔斯自然是知道的。

他来华国之前,杨金穗以“身是客”这个笔名写的小说已经正式发售了,不仅有《楚惊鸿探幽录》,还有《凡骨初登修仙途》,可以说是一网打尽了。

而这两本写了远东之地神秘的武术和修仙文化的小说如何进入阿美丽卡出版商的眼中也成为一个让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哈尔斯问道:

“杨小姐,你还记得?你读书的时候学校里曾有一位海伦修女,据说,她曾经请学生们翻译过你写的小说。”

杨金穗想起来了,海伦女士,比起她的前辈,是个很佛系且热衷摸鱼的性格,也远比她的前辈讨学生们喜欢。

海伦女士是一个很体面的人,或许她心中对华国有偏见,或许没有,但不管如何,她都没有表露出来。

对于学生们,她也很宽容,并不会因为某些宗教礼仪做得不到位就进行惩罚。

后来,她听说学校里出了个小小作家,还找和她关系不错的学生给她讲了大致故事情节,后来,就开始找学生帮忙翻译了,因为这个原因,她和学生们相处得就更愉快了。

竟然是她?

海伦女士来了没多久,杨金穗就升去了中学,两个人不算很熟悉,而这短暂的缘分,竟帮自己把小说推广了出去,这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而且,如果是她的话,的确也能做到在阿美丽卡出版两本华国人写的书。

海伦女士来到他们学校之后,就有同学说过,这位修女的家世很不错,的确是有能量做成这件事。

只不过,她的书都被翻译发表了,那钱呢???

她不觉得海伦女士会吞掉她的钱,真想吞掉,完全可以把笔名改掉。

毕竟,相隔重洋,华人和华国留学生在阿美丽卡也没什么话语权,即使有人发现了问题,也很难与阿美丽卡上流社会及传媒界人士对抗。

看来得想办法问问冯知明了,海伦女士如果想走正规渠道获得这两本书的授权,肯定是要和《京报》出版社联系的。

哈尔斯作为业内人士,对这件事了解得还挺多的——因为他在决定来华国之前,就打算拜访一下这位偶然靠作品在阿美丽卡有了知名度的华国作家,所以他特意多打听了一些没有被报道出来的情况。

他用讲故事的语气,跌宕起伏地讲述了一下海伦女士如何力排众议地要出版这本书,甚至自己买了个出版社……

杨金穗服气了,这万恶的有钱人啊。

但这是对她有利的,所以她只会希望海伦女士更有钱一点,更有能量一点,最好是把她的书卖往全球!

“所以,哈尔斯先生,我的作品在你的国家受欢迎吗?”

哈尔斯笑了起来,他本来以为杨小姐放弃优渥的生活来到这里,是不在乎金钱的。

但是,听到她对销量的询问,哈尔斯又觉得对方更加立体了一些,甚至更加可贵了——她喜欢金钱,也喜欢名誉,还是选择来到了这里。

同时,他也觉得,华国的未来或许真的就在这里——如果这里仅仅是理想主义者的聚集地,那么,再宏大的正义的理想,聚集起来的人群也是有限的。

类似的运动在欧洲,在阿美丽卡,都有出现过,但都因为种种原因而失败,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往往只是最天真、最高尚的那群人的尝试,而绝大多数的人并没有参与进来。

但华国,哈尔斯来这里这段期间采访了很多人,他能看出来,很多人在意的是如何生存下去,如何生活得更好,而不是如何实现一个崇高的社会实验,但他们还是坚信这里就是希望之地。

“杨小姐,你是知道的,我们国家的人对于亚洲有很多偏见,”哈尔斯摊了摊手,眼神有些歉意,“但是,我们国家是一个历史短暂的国家,对于这些历史悠久的土地上可能发生过的种种神秘故事总是抱有极大的热情和幻想……

所以,恭喜你,杨小姐,销量不错,尤其是那本修仙的故事,大家很为楚神的故事痴迷。”

好了,不必解释了,这正是自诩文明的国度对于“落后又古老”的文明抱有的某种居高临下又十分渴望占有的心态。

后世,阿美丽卡拍了很多古老文明的电影,成绩也都很好,可见这里的人就是爱看这些——至于拍摄过程中损毁的文物和环境,那就不重要了。

杨金穗觉得这点喜悦也打了折扣,任谁发现自己的作品成为一种被猎奇围观的奇观也会觉得不爽吧。

而且主要是钱还没到她手里呢,她很难对阿美丽卡读者有很多包容心。

“哈尔斯先生,我必须提醒你一下,楚云深并不是神(god),他只是修士,最后成的是仙(immortal)。”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哈尔斯挠头,表示不理解,然后杨金穗才发现,这个时候,英语中还没有把immortal衍生成华国道教中神仙的概念。<

好吧,这个提前了将近一百年的年代,学个英语都有这么多不同,她对此表示厌烦。

倒是哈尔斯眼神一亮,觉得这个单词用来翻译“身是客”故事中的仙人很合适。

他甚至开始怀疑,华国是不是真的有什么修仙之法,不然怎么会有这么成系统的理论呢?连如何翻译成英文都想好了。

哈尔斯把这个疑问提出来,杨金穗被触动了——哦对,你们宗教国家是比较信这个啊。

那是不是,我可以多写点这方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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