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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2 / 3)

很快剧院到了,不仅没迟到,还提前了十分钟左右。

林豆蔻回握了他的手,“的确是有点儿忙,特别是前一阵子,我又要进货又要盯着电脑公司,还要给云简找合适的仓库,桃花胡同的房子也还在装修,感觉恨不得能分两半才好,多亏了姚阿姨和周叔叔。”

“尤其是周叔叔。”

那一阵子她专门请姚青妍和周胜昌吃了几次饭,但很惭愧,一开始没意识到付钱是要抢先付的,结果只有一次是她付的钱,其余都是周胜昌付的。

想想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林豆蔻本来也想送未来公公一个礼物,但想来想去也想不到合适的,还没等她送,周胜昌已经回部队了。

周何林的态度和姚青妍出奇的一致,“你不知道我爸这人,年轻的时候真的太过分了,一门心思只想着工作,压根儿不管家里,什么都是我妈管,即便偶尔回家来,也是逮着机会就训我和我哥。”

“反正以前谁也不欢迎他回来。”

“现在他大概是活明白了,也可能知道都这个岁数了,大校就算是到头了,工作没什么奔头了,现在又想起来顾家了,让他操点心是应该的。”

“再说了,不过是让他盯着点儿,又没让他干活儿。”

林豆蔻本来的想法,是想送给姚青妍和周胜昌一份合适的答谢礼物,见他这么说,干脆也不提了。

等以后再说吧。

没想到周何林已经猜到了,说,“你不会还想着买什么送给他吧,我跟你说,压根儿没这个必要,我妈那儿,也可以等她过生日的时候再说。”

但林豆蔻已经送过了,这事儿也是巧了,她上次去青歌制衣厂拿货,那姓陈的销售经理别提多热情了,除了进货给了不小的折扣,还额外以私人的名义,给了她几条珍珠项链,说他老家是流沙的,这种珠子多得很,并不值钱。

陈经理说不值钱是谦虚了,的确珍珠不算大,仔细看有的也不是正圆,但贵在颜色上面,有两条是粉色的,一条是金色的。

粉色的她和木香一人一条,金色的给了姚青妍。

当然了,陈经理之所以这么大方也是有原因的,他其实不仅是销售经理,还是制衣厂的老板,青歌其实是他和他哥两个人开的小厂子。

虽然走得是高档路线,还花重金在商场包了专柜,但其实吧,因为销售额很一般,已经快成撑不下去了,他哥是个设计师,成天闷在屋子里画图纸打版做衣服。

根本不管也不操心销售上的事儿。

但陈经理不行,他把全部身家都投在了制衣厂,他急得很,和那热锅上的蚂蚁差不多了,成天出去跑业务拉客户,但也不知道咋回事儿,运气特别不好,反正去了很多商场和服装店还有批发档口,人家都嫌贵,都没谈成。

那天他实在累了,在厂里办公室蹲了半天,一个人也不敢喝酒,灌了半肚子的茶,越喝越伤心,他本来都做好了等厂房租约到期,就关厂倒闭的心理准备,没想到运气一下子那么好,林豆蔻不但签了销售合同,还一下子现金取走了那么多货。

这简直是一笔救命的钱。

有了这一笔钱,厂子正常运转不成问题了。

对他来说几条项链的谢礼,根本不算什么。<

林豆蔻扯了一下外套的领子,她今天里面穿了一件低领的毛衣,能看到有一条粉色的珍珠项链若隐若现。

“厂商送的,我给了姚阿姨一条。”

周何林就手捞起来看了看,“不够圆,不过你戴着挺好看的。”

他正想趁机摸两把她光滑的脖子,林豆蔻已经往旁边躲了一下,重新整理好了衣服领子,并且说,“才看不见印子了,你忘了你说的话!”

周何林笑笑,把围巾递给她,“今天风大,外头挺冷的。”

看完话剧回到桃花胡同,木香已经到家了,看样子还挺高兴,豆蔻一进门她就举着好几套卷子走过来了,“姐,我期末成绩下来了,我考了全班第九!”

周何林心想班里第九有什么好高兴的,他以前都是年级前五,豆蔻估计也是差不多、

没想到林豆蔻特别高兴,在他看来都有些夸张了,“真的!木香你可太厉害了,你这进步太快了!”

木香很得意,“画室的孙老师说了,只要我保持现在的成绩,考帝都美院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这要换了别人,周何林非要说一句帝都美院有什么,和帝都大学比,也不算是一流院校,当然了,对于美术生来说,已经是最顶尖的学校了。

但木香是豆蔻的妹妹,这话他可不敢说,不仅不敢说,而且还得笑着说,“木香,你真的挺厉害的,又要学画,文化课也没落下。”

林木香得了姐姐和未来姐夫的表扬,美滋滋的回自己房间了。

晚饭是从外面饭店订菜,让服务员送过来的,有豆蔻爱吃的清蒸鱼,也有木香爱吃的椒盐小酥肉,周何林也不会亏着自己,给自己来了一碗红烧肉,说来也奇怪,在国外他每天其实吃得也挺好。

先不说味道如何,基本上每顿饭都做到了荤素搭配营养全面,但他不知为何,很多时候都怀念国内的菜,尤其是红烧肉。

其实以前他也不是特备喜欢红烧肉,但在国外就是特别想吃这个味道。

这家叫齐月斋的饭店就在桃花胡同外面的大街上,门脸儿不算太大,菜品价格不便宜,不过菜量和菜的味道都很好。

周何林一个人就吃掉了大半碗红烧肉,这家红烧肉是用瘦五花做的,瘦肉一点儿也不柴,肥肉不太多,吃起来又香又一点儿也不腻。

不仅红烧肉,小酥肉和炖鱼,还有两道青菜也都做的很不错。

吃过饭时间也不早了,木香很自觉地回房间学习去了,周何林本来想在客厅看会儿电视,没想到林豆蔻扯了他的衣袖,把他带到里面的卧室。

一进去就有一股子玫瑰的香味儿。

周何林一闻到就有些心猿意马,林豆蔻把按在椅子上,“你在这儿坐着,等我一下!”

林豆蔻从衣柜里拿出来一件皮夹克,说,“这是我找青歌的设计师定做的,你试试怎么样?”

皮子是顶好的小羊皮,又细腻又柔软,还镶了狐狸毛的皮草领,看起来很上档次,一点儿不输国内的大牌。

周何林对外人很大方,对他自己也还行,他用的皮包,穿的大衣都是名牌,不过也只有寥寥几件,是用来撑场面的。

他接过去穿上了,笑着问,“怎么样?”

周何林身上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气质,也不是文质彬彬,也不是吊儿郎当,虽然有时候他会是这两种状态之一,但这都是表象,林豆蔻总觉得,他身上其实有一种别人没有的东西,那种对什么都很坦然都很笃定,有似乎能看穿一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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