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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1 / 3)

徭役分兵役和力役。

在下达征发兵役、力役的政令之前,严柏、公孙午和赵昂曾与刘吉商谈一番。

就兵役制度,赵昂不知君侯是否深知,先简单说明一二:“我大汉乃全民皆兵制,男子二十足龄傅籍为正卒,在家三年耕作有一年之积蓄后,即年满二十三后便可抽身为国服兵役。”

“役期两年。一年在本郡(国)县服役,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1”

“城北兵营中,便常驻服兵役一年期的正卒壮丁。每一年更替轮换,不足万户的原东莞县的兵力保持在一百余人。”

赵昂汇报了现在侯国中的兵力。城门关隘的日常值守,便是这一百余兵卒轮值。

“算上沂水畔新划入的家户,可多出一二十人来。”

刘吉沉吟:“这点兵力怕是不足。”

虽然有辜九能召集大几百人手,但官府兵力不足两百,与有庄园堡垒的殷家对上,怕是不能速战速决。

一旦成持久战,便会一直有伤亡产生,此非他所愿见的。

赵昂提出另一种兵役:“除此之外,各郡还有另一类地方军队。”

“一般地,由郡尉或都尉统领,每年秋天召集正卒壮丁,集合操演一次,为期一月,是为都试。期满返乡。国家若有兵事,临时征召,壮丁需得立即应征入伍。2”

世界是不断变化着的,一朝的不同时期尚有不同。

另外,中央政策和地方实施的差异,让兵役制度在各地也有差异。

接着,赵昂就说了不一般的情况:“不过,这一支为期一月的军队,今年可以听从郡尉召集,去琅邪郡治所东武县服役一月。也可在侯国内,听从侯尉召集操练,服役一月。”

当然,来年若有兵事需要,郡尉召集,壮丁依然应当响应。

赵昂接着透露:“何况,东莞侯国今春初立,今秋琅邪郡尉召集郡中各县壮丁操练一月,怕是来不及包含我侯国。”

又说了一条消息:“琅邪郡尉其人,不勤于兵事,并非每年都操练。”

琅邪郡在齐鲁半岛南岸的沿海狭长地带,北方不近边郡,无匈奴蛮夷之忧;东南临海,尚无海寇之祸;西方不接中原腹地,除先帝景帝七王之乱时,甚少卷入内乱争雄。

刘吉不难理解:“琅邪郡,也算是少争之地,不勤于兵事实属正常。”

最终,刘吉也顺势提出:“既然都是民兵,何不就在东莞侯国,由侯尉召集操练,组成‘乡勇队’?”

行政地域之间,争什么?不就是争资源,矿产资源,人力资源等。

既然琅邪郡尉不勤于兵事,他正好有需要,便利用起来。

刘吉又提出:“不过,虽每年秋收后操练一月是国民应服兵役,也只有到京师守卫才报销吃穿住及来回旅费。”

“但今年征兵役,也包吃住罢。”

县(侯国)内应役,为时一月,就不包衣服和来回旅费了。

即使抄家发财,且还将有一笔更大的暴富,也要节省。

毕竟若多出衣服和旅费开支,如果征兵五千,便得多出数十万钱的开销。

几人欲言又止。

终是侯令严柏开口:“仅根据政务交接中,户口簿、免老簿、新傅簿、卒更簿等簿籍,便可大致估算出,符合‘都试’壮丁约有近万之数!”

“提供住处便罢了,幕天席地也可。但供给万人饭食,一月便要耗费粮食两万石!值钱约十五万钱!”

“君侯仁善爱民,然侯廷官府如今拿不出这些钱粮,今岁田租又未征收入仓,如何供得起?”

如果严柏知道,他们君侯已经是节省了‘衣’、’行’两项花费的,怕是更要大喘气了。

刘吉笑吟吟地:“严侯令少安毋躁。先前某带人抄没了乌义等三人的家产,得了二百万余钱,犒赏嘉奖众人后,还余一百五十余万钱。”

其中,就任后到的严柏等人,也见者有份,他让人各送去两万钱。

“乌义等人的家产,多为搜刮国民的不义之财,留足修建公厕的花费后,仍余七八十万之巨。”

“用于补贴服兵役,以及之后服力役的正卒,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

显然,他们君侯不但要给应兵役者包吃住,还打算同样给应力役者贴补钱粮、改善饭食。

“……”众人一时无言。

因为说起来,此乃是君侯自取私财,用作公费。

慷慨大义之举。

侯国封地内的租税赋敛,都是君侯私财。何况这种亲自抄家所得,自然也属君侯。

君侯拿出四五十万钱分给众人,慷慨大德已是无人能及!

他们又如何能置喙?

唯有歌颂:“君侯之爱民,臣等感佩无极!”

刘吉没被吹得飘飘然,只是做出决定:“那便如此,待秋收后,便征兵役,集合操练,为期一月。”

能氪金不到二十万钱,就得到一支万人军队(月卡版),一举扫除殷家之辈,再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了!

系统:【根据兵役制度,你不氪金,不也能得到月卡版的一万兵力吗?】

刘吉:【但兵力不等于战力,被迫应役、自负衣食的一万兵力,与包吃住只管出力的一万兵力,发挥出的主动性和战力能一样吗?】

【兵役制度是冷冰冰的,就要有暖洋洋的人情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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