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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算了(1 / 2)

七点。

樊霄准时拨通了游书朗的电话。

他站在穿衣镜前,细细地整理衣领与袖扣。剪裁合体的银灰色西装,深灰色缎面衬衣,熨得笔挺,毫无褶皱地包裹全身,勾勒出利落完美的身形——如果他和游书朗已经恋爱,这身装扮,便是妥妥的游书朗诱捕器。

“喂……哪位?”游书朗慵懒沙哑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带着刚睡醒的含糊,有些失真。

樊霄微微屏息,镜中人眸光熠熠,像只要开屏求偶的花孔雀,他敛了下神,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像只热情洋溢的狗子,一见游书朗就扑上去,用眼神狂摇尾巴。

“游书朗。”樊霄低唤。

对面的人显然还没有完全清醒,应得含含糊糊。

樊霄早晨给人穿衣服的时候重新检查过了,昨晚使用过度的地方都恢复了原本的状态,书朗敏锐,就怕他直觉上有什么问题再追根究底。人又怎么能样样都说准呢?即使那是他自诩了如指掌的爱人。

嗯,有些事还是得自己把控,不能太指望诗力华,他大多时候不靠谱。

“樊霄?你找我有什么事?”对面轻咳了两声,樊霄听到瓶盖拧开的细微声响,紧接着是浅浅的吞咽声——他在喝水。

樊霄几乎能想象游书朗嘴唇沾湿,喉结滚动的样子,他跟着吞咽了一下。

真是疯了。樊霄觉着自己仿佛又回到了热恋的时光,只要想到这人就想到亲吻和上床,亢奋到反常。

他揉了揉额角。

“失去游书朗”真是他人生中无法攻克的难题,无论是什么时候,都一样的难。

“你忘了,我今天要去博海参加会议,车送去保养了,你昨天说,要开车来接我一同上班。现在能过来吗?想吃什么,我准备一下。”他声音轻柔,镜中的表情又失去了深沉与冷硬,眼神柔的能滴出水来。

“我昨晚喝多了,刚醒。你等我二十分钟,我整理一下。早饭就不用麻烦了,没什么胃口。”游书朗的声音恹恹的,除此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反常。

“好。”电话挂断,樊霄松了口气。

即便一起生活了三十年,他们早已互通心意,他偶尔还是会患得患失。之前的那场分离,像是刻在心底深刻难愈的伤口,每每午夜梦回,都要刺痛一下,彰显存在感。正因如此,游书朗一走,他也支撑不住紧随其后。

爱是真的爱,骨子里的恶劣却并未因此软化,他只是不敢了。而现在的他面对的是年轻的书朗,对方对他一无所知,他知道对方需要什么,能看懂他的想法,能察觉他的心动与试探。

他珍重无比却也想把人完全掌控手中,但是不行,不能把人吓到。

樊霄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最好看看心理医生,不然真可能再次失控,像昨天那样。

说到底,他还没有习惯,两人从相知相守的状态倒回如今这般——暧昧未明,试探拉扯。

游书朗对他或许有心动试探,但那人一向温和守礼,不会越雷池一步。只要有陆臻在,他们连开始都不会有——这是他阴险算计才得来的爱人啊,如今重来,他还要再算计争抢,谁让他是个无法承受失去的胆小鬼呢。

陆臻,真是愈发碍眼。多年来什么都唾手可得的他,感到了烦躁与……忮忌。

他也不是完全游刃有余,比如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早饭还没完全做完,总不能穿着西装下厨……方才精心打扮半天,算是白费了。

到底还是心乱啊。

樊霄自我剖析片刻,脱下整理了半天的西装,转身进了厨房。又是宿醉又是中药又是被他折腾半宿,怎么能不吃饭。

自家爱人自家疼。

给人制造风雨再给人遮风挡雨——这都是之前的樊霄做的与他现在的樊霄有什么关系。樊霄理直气壮,给自己挂上了围裙,平心静气地开始做饭。

他了解游书朗大大小小的习惯,宿醉后的饮食口味也在内。只是真动起手时,樊霄的不熟练就展现出来,他应对的手忙脚乱,仿佛回到了第一次给游书朗准备饭菜的时候——他已经很长时间不下厨了。

总之,等游书朗进到樊霄家里的时候,樊霄又是一副西装革履、矜贵从容的模样了。

“我简单做了些……时间太紧,凑合吃点,头疼吗?”游书朗本以为樊霄会直接出门,没想到被喊进了屋。

樊霄的屋子很空,黑灰色调,硬朗简约,空气中有丝丝缕缕的木调香味,仿佛在哪里闻到过……是在樊霄的身上吗?樊霄身上确实总带着股木调香。

游书朗蹙了蹙眉。今早不对劲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他心情糟糕,有些烦躁,还有些疑神疑鬼。

他其实没有太明显的不适。只是开车时有些腰酸腿软,头也一阵阵发沉,像极了情事后的疲惫。虽然没明显的暧昧痕迹,但是皮肤细腻处与衣物磨蹭间有些微刺痛感,像被克制地欺负过。当然,这些都可以归结到宿醉上。

可衣服呢?

宿醉一宿,又是在密封的车上,衣服不成咸菜干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这么整洁?他确实体味轻,但昨晚绝对已经被烟酒腌入了味,除非他对着敞开的车窗吹了一晚上风,还一夜安坐,不动如山,不然绝对不会和现在一样。

还有,他明明记得自己叫了代驾,那时候他还没有醉到记忆混淆的程度,怎么会没有记录?想得越多,头越痛。

他印象中最后的画面是他坐在宴会厅里,被一个女老板逼着喝了一杯白酒。

至于他怎么到停车场,怎么坐到车里的,他半点印象都没有。甚至连樊霄说他答应来接他的事儿他都不记得。

头痛还在持续攻击他。

“怎么了,心不在焉的,在想什么?”餐厅中,樊霄给人舀了碗粥,拉开椅子,示意他坐过去。

“没想什么。”游书朗闻到米粥的香味,肚子没有传来轰鸣却给了他饥饿的信号,他真的很饿了。游书朗顺势坐下,注意力终于落到了樊霄身上。

眼前的人像是被什么滋润过,一整个闪闪发光,那样子,简直像在早饭之前就已经吃了一顿大餐,神情舒展而餍足,像只吃饱喝足惬意打盹的黑色大虎。

银灰色的西装合体利落,勾勒出肩背笔挺美感十足的身形,他微微垂首,衬衣扣子系到最顶端,脖颈线条修长干净。肩宽腰窄,脊背挺直,一双被昂贵西裤包裹的腿长直而有力。

游书朗自己都能感觉到视线的黏着,他扯开自己的视线,目光转移到樊霄脸上。

头发有着未经打理的松散随意,看起来软软的。都说头发软的人心也软……樊霄眉眼深邃,神色柔和,这种柔和比之前更加深敛,更有力量,衬得那张英俊的脸矜贵又和善,让人忍不住看了又看。

樊霄察觉到游书朗在看他,唇角不自觉上扬,前不久才做的要疏离一些的心理建设全扔到了九霄云外。

他把粥往游书朗面前推了推。游书朗的目光果然被他的手吸引。

那只手,掌宽肉薄,手指细长骨感,皮肤紧致,微微弯折就有青色的脉络透过薄薄的皮肉透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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