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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1 / 3)

领口勒着唐时的脖子,他又窒息又震惊,第一次见到傅钊赴这么认真。

说起来,唐时认识傅钊赴已经很多年,他们两家算是世交,自然也知道傅钊赴过去的一些事。傅自珩和江荷故世后,傅钊赴就日渐长歪了,歪成现在的疯批样。

唐时没见过他对谁认真过,虽然唐时自己是个花花公子,但他爱他每一任女朋友呢。傅钊赴实则很冷血,他谁都不爱,包括他自己。

有时候傅钊赴的一些疯狂行为,唐时都觉得他是不是不要命了?

太疯了。

唐时一直坚定地笃信着,这世上唯一能打动傅钊赴这个疯子的,就只有金钱。傅钊赴爱钱如命,除此,他没有太多感情。

正因为傅钊赴活得如此极端,傅晋则才很头疼。

他似乎很担心自己慢慢老去后,傅钊赴会出大事情。

早在两年前,他们这些二代们还在游戏人生呢,傅晋则就开始着手安排傅钊赴的相亲活动。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想找一个好姑娘陪在傅钊赴身边,甚至不要求门当户对,只要对方能看得上他这孙儿。

仿佛傅钊赴是什么赔钱货?

也不知道傅晋则怎么想的,傅钊赴多抢手啊,爱他的女人多着呢,是他没有心。

不过他这哥们嘛,也是个狠角色,相亲来者不拒,后来不知道用什么手段,把所有相亲对象都约在一起,让她们见面就先吵上了。

这事,闹得还挺难看的,都整出个笑话来了,之后傅晋则就消停了。大概是怕逼狠了,傅钊赴表面笑眯眯答应,转身在背后做事的手段只会更极端。

这都只是开胃菜。

他在警告傅晋则。

唐时不止一次觉得,傅钊赴和傅晋则简直是对抗路爷孙。

反正傅钊赴大概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从根部就烂掉了,日后也只会逐渐腐烂。要是哪天听到他突然死掉的消息,唐时也不会太过震惊。<

至少,没有现在此刻来得震惊!

这就好比一个身罹绝症的病人,突然出现奇迹,曙光照亮他原本腐烂黑暗的人生,人不但救活了,还有了希望,这能不震惊?

唐时整理了一下被傅钊赴扯垮掉的领口,还怪紧张兮兮的呢,怕自己这张嘴没个把门,等下把傅钊赴的‘曙光’给搞走了,不得找他拼命?

以傅钊赴这疯劲,指不定会先把他弄死,然后再吊死在他家门口!

妈的!

他原本只是想凑个热闹啊!

在经历了三天两夜的睡衣派对后,唐时甚感空虚,就想起了傅钊赴这哥们,目前和他一样赋闲在家呢。想着来瞅他一眼,看完八卦就走。

现在突然之间,搞得他好紧张!

光是从门口到玄关再到正厅的这一段距离,就走得唐时很是‘触目惊心’!

他看到玄关上,毛绒绒的雪地靴,挂着的女孩子的包包,换鞋凳上的心形抱枕,以及柜子上labubu系列的盲盒摆件。

这些绝无可能出现在傅钊赴家里的东西,全都出现了。

更吓人的是,唐时不经意一瞥,才发现傅钊赴穿着的棉拖鞋,是只蓝色大耳狗。

唐时:“……”

别问他是怎么知道的,他爱他的每一任女朋友,女生喜欢的玩意儿,唐时都颇有研究。而且,他还知道,这双蓝色大耳狗棉拖鞋,百分百还有另一双粉色的情侣款!

傅钊赴都和人家女生用上情侣款了???

不像话。

太不像话了!

短短几分钟内,唐时被震惊了无数次。

好歹是和傅钊赴一起长大的哥们,唐时知道这次傅钊赴是真的栽了,不是爱惨了的话,他不会做到如此程度。

一时间,唐时心境风云变动,也没了来时的嬉皮笑脸,收敛起八卦心态,在沙发上正襟危坐的。毕竟,这可能是他这哥们,最后一次人生关键的转折点。

不能搞砸了。

唐时其实,更喜欢从前的傅钊赴。

人为什么会变?

不知道。

当年傅钊赴被接走去养伤,消失了几个月,回来后人就变了。

“你自己去拿喝的。”傅钊赴瞥了唐时一眼,淡淡道:“我家里没有酒。”

“哦噢。”有酒唐时也不敢喝。

说起酒,他泡了几天派对,身上会不会还残留酒味?

有的女生不喜欢烟酒的气味,唐时在来之前抽了一支烟,他下意识低头嗅了嗅衣领,是有点烟味。

妈的!

香水落在车上了,现在下去喷还来得及吗?

妈的!

又不是他女朋友,他就爱抽烟喝酒泡酒吧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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