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金榜题名(2 / 2)
顾惜朝和程默言跟在他身后。
顾惜朝神色温和,向两旁颔首致意。
程默言则显得有些紧绷,背挺得笔直。
“看!那就是新科状元沈清砚!”
“好俊的郎君!就是瞧着有些冷……”
“听说才十七!了不得!”
“可惜啊,这般大喜的日子,镇国公府的二公子没在……”
“是啊,往年这种热闹,陆世子哪回少得了他?跟状元郎又是同窗至交……”
“唉,北边正打着呢,陆世子怕是……”
议论声飘进耳朵,沈清砚握着缰绳的手指,几不可察地收紧。
他目光扫过人群,扫过那些兴奋的、好奇的、赞叹的脸,却始终找不到想见的那道身影。
那人说过,待他金榜题名时,定会回来。
喧天的锣鼓,鼎沸的人声,鲜艳的衣袍……这一切热闹繁华,此刻都像隔着一层透明的罩子,他能看见,能听见,却丝毫感受不到其中的温度。
只有心口的位置,空落落的,被北风吹得生疼。
游街结束,已是午后。
四人没回各自去处,不约而同,直奔一品居。
最好的雅间,最烈的酒。
没人说话,先连干了三杯。
火辣的酒液滚过喉咙,灼烧着五脏六腑,却暖不了那颗空茫的心。
赵珩把酒杯重重一撂,眼圈有点红,哑着嗓子道:“这酒……没劲儿!”
程默言默默给他又满上。
顾惜朝端着酒杯,看向窗外繁华的街市,轻声道:“按惯例,一甲三人,该是进翰林院,授修撰、编修之职。”
翰林院,清贵之地,天下读书人梦寐以求的起点。
熬上三年资历,便可外放,或留京重用,前途无量。
赵珩嗤了一声,又灌下一杯:“我要去边关!”
他看向程默言,声音发狠,“我爹答应了,给我弄个校尉,我去云州!找陆兄!杀匈奴!”
程默言手一抖,酒洒出来些。
他没抬头,只低低“嗯”了一声,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粗糙的杯壁。
顾惜朝看向一直沉默的沈清砚:“清砚,你呢?有何打算?”
沈清砚捏着酒杯,看着里面晃动的、琥珀色的液体。
翰林院?清贵闲职,修书撰史?
如今国家动荡,边关告急,百姓流离,他要用这三年时间,去埋首故纸堆吗?
不。
沈清砚抬起头,眼底那片沉静的深黑里,有什么东西在燃烧,亮得惊人。
他放下酒杯,声音不高,却清晰坚定:
“我回家一趟。”
雅间里霎时一静。
赵珩瞪大眼:“回家?沈兄,你老家不是……”他猛地反应过来,云州!沈清砚的家,就在正在血战的云州!
顾惜朝和程默言也震惊地看着他。
“清砚,不可!”顾惜朝急道,“如今云州正是战火最烈之处,凶险万分!你刚中状元,前程大好,岂可亲身犯险?”
“是啊沈兄,”程默言也劝,“便是担心家中,也可多派信使,或等战事稍缓……”
沈清砚摇了摇头,打断他们:“三年未归家了。”
他顿了顿,目光投向北方,声音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决绝,和一丝深藏的、只有他自己明白的温柔与焦灼,“该回去看看父母了。”
他举起酒杯,对着三位同窗挚友,也像对着那个远在边关、生死未知的人:
“也去看看……那个人。”
说罢,他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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