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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1 / 2)

程岷问她:“小碗呢?”

以他对季宛宁的了解,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在小碗身体不好的时候还送去寄养。

他夹了一筷子青菜,慢慢送进嘴里,等着她开口回答。

可等了几秒,旁边都没有动静。

他扭头,看向季宛宁。她微垂着眼,鼻尖泛红,嘴唇紧抿着,像是在忍什么,眼眶蓄了一层水光,最终没忍住,眼泪掉了下来,啪嗒一声,落在她的腿上。

“小碗……它已经走了。在我怀里离开的。”

小碗走的那天,刚好是程岷消失的那一天。季宛宁来不及悲伤,所有情绪就被他失踪的事填满了。这几个月她也努力不去想,总以为时间能淡忘伤痛。可有时看到衣服上沾着的猫毛,她就会突然崩溃。

她四岁那年从乔家院子把小碗抱回家养,除去小碗在孟医生那里待的三年,一共养了它十七年多。小碗早已不是宠物,而是她的亲人。

小碗的病到了后期太辛苦了,完全不吃不喝,越来越瘦。走的前一天晚上,她已经约了医生上门安乐,想要亲手结束它的痛苦。可就在医生赶来的路上,它躺在她怀里,看了她好久,最后悄无声息咽了气。

她把它埋在院子里的枇杷树下,周围种满了猫草和花。每次风一刮时,她就当它回来看她了。

对程岷来说,小碗是朋友。

他四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它,一团橘色的大毛球,蜷在抱不动它的季宛宁怀里,冲他张牙舞爪地哈了一口气。不过从那以后,他每次去季家,小碗都会竖着尾巴来到门口,蹭他的裤腿,挡住他的路,非要翻肚皮给他看。

他不会说好听的话,小碗只会喵喵叫,可他们之间有一种旁人不懂的默契,都喜欢安静地待在季宛宁身边。

它听不懂他的心事,他也听不懂它的喵叫,可这大概就是世界上最纯粹的一种感情了。

因为这件事,两人久久说不出话来。

直到菜快凉了,程岷站了起来,低声说:“小碗能活到这个岁数,是一只很有福气的猫。”

他说完便端起装菜的碗走进厨房。

季宛宁心里也十分认同,小碗这一生,被她和爸妈好好爱着,虽然有过日子难熬、不安稳时候,可也平平安安、无忧无虑地活到今年,确实过得圆满又幸福。

没过一会儿,厨房里便飘出阵阵诱人的煎蛋香气。

程岷再把碟子端出来时,菜面上摆着两个金黄焦香的煎蛋,盛好米饭的白碗也一并摆到季宛宁跟前。

他俯身放碗时,衣袖不经意拉上去一截,露出一段清瘦的手腕。腕间三条疤痕赫然映入眼帘,其中一道还很新鲜,伤口纹路没有完全长好,明显是才添不久。

季宛宁瞬间屏住呼吸,猛地抬手抓住他的手腕,指尖控制不住地发抖。

“程岷,你的手……”<

程岷身子骤然一僵,眼底飞快掠过慌乱与狼狈,下一秒神色就冷了下来,却没狠下心用力挣脱。他只是轻轻挣开她的手,动作急促地拉下衣袖遮住疤痕,避开她心疼的眼神,语气生硬:“把饭吃完。”

话音落下,他快步走进房间。

季宛宁就那样怔怔坐在原地,望着他随手关上房门的背影。

难道在她赶来之前,程岷病情又发作了吗?于海说过,程岷病的根,大半都系在她身上。那是不是能治好他的人,也只有她?

这一刻,她更加坚定了留下来的决心。不管程岷怎么赶她,她都绝不会离开。

程岷一直待在房间里没有出来。

季宛宁试着拧了一下门把手,门被反锁着,便没有再去拧。

一点刚过,门口停下一辆灰白色小车。

来的是于海在广州的亲戚,那位之前多次去机场接过她和程岷的杨大哥。

“季小姐,十分钟后出发,可以吗?”

季宛宁有些错愕地看他:“杨大哥,你是来接我回去的?”

“是的。”

她用力摇头:“麻烦你回去吧。我的去留我自己做主,我不会跟你走的。”说完便不再多言,坐到一旁的凳子上,还顺手给对方挪了一把椅子。

杨大哥无奈地笑了笑,也不好多说什么。

等了片刻,他拿出手机给程岷打了电话,没说几句就挂断了。

没多久,程岷从房间走了出来。

季宛宁没有抬头看他,只是趴在桌上,眼神呆呆地盯着墙面。

汽车发动的声音响起,她抬起头,往门外看了一眼,车开走了。程岷没管她,转身又回了房间。

到了晚上,问题来了。

季宛宁出门匆忙,压根没带换洗的衣物,原本打算熬到第二天一早去镇上买,可白天出了一身汗,不洗澡浑身黏腻难受,心里正犯愁。

她拿起手机,想着要不要去阿琴家看看有没有衣服,刚站起身,程岷就从房间出了来。他换好鞋子,拿起外套,一看就是要出门的样子。季宛宁没多想,赶紧起身跟了上去。

夜色渐深,村子这头格外的冷清。

周围几栋房子全是空屋,早就没人居住,村里的人大多搬到了靠路的热闹地段,整片区域,只有程岷家这一栋屋子亮着灯。外头黑漆漆的,连个人影都瞧不见,只有草丛里传来断断续续的虫鸣,除此之外,再没半点声响。

“程岷,你要去哪里?”把门关上时,季宛宁问了句。

他脚步没停,淡淡吐出两个字:“镇上。”

她跟在他身旁,沿着乡间小路绕来绕去,走到一户亮着灯的人家门口。程岷站在窗外,喊了句“阿姨,借用你的车去趟镇上”,屋里的人应了声,很快将挂在窗沿上的电动车钥匙递了出来。

蔡芸把窗完全推开,探出头叮嘱:“路上黑,骑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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