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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是准新郎!”(1 / 2)

这三日时光过得清闲又温柔。

郗予日日待在庭中,一边跟着阙执认真学刀练招,晨起两遍、暮时一遍,一招一式学得格外用心;

一边心底又悄悄揣着期待,时时惦念着三日后的订亲宴。

终于在第三日黄昏,王城北面的猎场燃起了九堆篝火。

按王庭的规矩,订亲不拜天地,不拜高堂,不穿特定礼服。

订婚宴在日落时分开始,取“日落入帐,家人归处”之意。

九堆篝火象征长长久久,每堆火都由族中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亲手点燃,所用的火种必须取自汗王大帐前的母火,意为“同出一脉,共燃一焰”。

订亲不同于成婚,没有合帐礼,没有交换信物,只有一桩仪程——新人共饮一碗酒,在九堆篝火前许下承诺。

这份承诺不是婚约,是婚约之前的盟誓:从今日起,互认彼此为未过门的伴侣,草原为证,绝不背弃。

郗予站在猎场边缘的临时毡帐里,由着斛律雄的妻子赫连雁塔——一位矮胖爽利的妇人——给他整理衣袍。

郗予今天穿的是平常没有穿过的新衣,是阙执今早从柜子里拿出来放在床头的。

内层是月白立领中衣,领口与襟边用金线绣着细密的缠枝卷草纹,低调又雅致,衬得他颈线清瘦。

外袍是正红色,衣身用石青、湖蓝与鎏金彩线,绣满了王庭的缠枝花卉与卷草纹样,针脚细密,在暖光下泛着柔润的光泽。

肩颈处围了一圈蓬松的毛领,袖口也衬着同款白毛,像裹了一团软绒,既带着草原服饰的暖意,又衬得他肌肤莹白,整个人像大漠里初升的朝阳,明媚又耀眼。

额间戴着红松石额饰,颈间叠戴着数串项链,最中央一枚硕大的红玛瑙主石,衬得他眉眼愈发清润。

腕间套宽面浮雕银镯,纹路是藏式云纹与经文暗刻。

他换了条新腰带,蓝色的,是雁塔阿婆昨晚连夜缝好的,上面绣着盘羊的图腾。

郗予摸着那条腰带觉得这很沉,不是布料的重量,是一个家族把他算作自己人的分量。

阿婆没有给他梳复杂的发髻,只是用那把木梳把他的头发梳顺,在右耳侧编了一条细细的发辫,辫尾缀上一颗绿松石。

那颗绿松石和阙执刀柄上的来自同一块石料,老汗王当年娶汗后时切了两块,一块镶在刀上给了儿子,一块一直收在匣子里,今天早上才取出来。

赫连雁塔用粗糙的手蘸了羊奶在他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这是朔国长辈对订亲新人最朴素的祝愿——有奶喝,有家回。

然后把他推到帐门口,笑着说去吧,新郎等急了。

“是准新郎!”

郗予纠正她,耳根在篝火的映照下微微发红。

赫连雁塔哈哈大笑,推了他一把。

郗予走出毡帐,看见白色毡毯从猎场入口一直铺到主帐前。

各部来赴宴的人分列两侧,有人端酒,有人撒花瓣,几个年轻姑娘扯着嗓子唱起迎亲的长调,调子又高又亮,在草原上传得很远。

郗予踏上毡毯,远远看见阙执站在九堆篝火的中央。

他身着一袭玄黑为主、镶赤金滚边的长袍,衣身以金线绣满了繁复的卷草与云纹,纹样里还藏着象征王族的图腾,针脚厚重,在暖光下泛着沉敛又华贵的光泽。

颈间是层层叠叠的项饰,以绿松石、青金石、红玛瑙与鎏金饰件串成,中央的蓝松石主石格外醒目;额间戴着同款松石额饰,长发半束,余下的发丝自然垂落,发间点缀着细碎的金饰与彩珠。

但他手里握着一束蓝色野花——是今早骑马去雪水边上摘的,花瓣上还沾着傍晚的露珠。

郗予在众人的目光中走过长长的毡毯,在他面前停下。

他看了一眼阙执手里的花,又看了一眼他被篝火映亮的颧骨上那道旧疤。

“是你摘的?不是说蓝色花不摘吗。”

“汗王特许。”

阙执把花递给他,目光在他被羊奶点过的额头上停了一瞬,又移到他眼尾那抹比篝火还艳的薄红,

“订亲可以摘。以后还是只看看。”

老汗王站在主帐前,今天换了一身干净袍子,腰带系得端端正正。

他端起一碗马奶酒,先敬天地,再敬先祖,然后将碗递给阙执。

阙执低头喝了一口,碗递到郗予面前。

郗予也抿了一小口,把碗递回去时指尖碰到阙执的虎口,那片被他画过覆盆子汁、擦过葡萄籽、在无数个清晨偷偷描摹过的旧刀疤。

老汗王看着他们交换完酒碗,按王庭订亲的规矩问了三句话。

“阙执,你愿意与此人订下盟约,从今往后互认彼此为的伴侣,不论草场荣枯、不论河水流向,绝不负今日之言?”

“愿意。”他用的是汉话,缓慢而清晰,像是怕他听不懂朔国话,又像是这两个字本身就不需要任何翻译。

老汗王转向郗予:“郗予,你愿意与这此人订下盟约,从今往后互认彼此为未过门的伴侣,不论草场荣枯、不论河水流向,绝不负今日之言?”

郗予看着阙执。

篝火在他身后燃烧,火星飞上夜空,和那晚他在戈壁上数过的星星一样多。

他想起冷宫漏雨的瓦檐,想起老周塞在他被子里的破旧汤婆子,想起沙暴里挡在他前面的那道背影,想起石屋外不成调的哼唱,想起井边暮色里他摘下帽子时那个人眼里一闪而过的光。

“我愿意。”

老汗王把酒碗高高举起,将剩下的马奶酒洒在草地上,大声宣布:“以长生天为证,以草原为席,以九堆篝火为凭——阙执和郗予,今日结为未婚的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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