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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人生的枷锁(上)》(54)(1 / 1)

思考凯里先生将报纸带回书房去看,菲利普则坐到了全屋最舒服的椅子——他大伯的座位上。窗外大雨倾盆,但远处翠绿的田野依然自带着一股怡然之气。菲利普回忆许久,确信自己以前从未觉得这种田园景色也会如此有魅力。通过在巴黎生活的这两年,他的心智得到了启迪,已经可以意识到家乡那种亲切的美感了。

他带着浅笑回忆着大伯的话,他该庆幸自己还只是有些轻狂呢。跟别人不同,菲利普父母早亡,从未尝过双亲对孩子的那种无私的舐犊之情,这对他来说,实在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使他无法用跟别人一样的眼光去观察世界。置身于那些不懂克制、也没有耐心的陌生人之中,他到底经受了多少苦难,才顺利地长大成人啊。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中,他练就了傲人的自制力,但那些曾伤害过他的人却反过来诬陷他薄情寡义、玩世不恭。他好不容易才学会隐藏情感、不露声色,却又被人说成是冷血动物。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一个极易动情的人。一旦别人偶尔给他提供了一点帮助,他就感动得连话也不敢说,生怕人家察觉到他的声音已经颤抖。若非学生时代被同学不断嘲笑,他也不会养成害怕在人前露怯的病态心理。他曾落落寡欢,后来又借助活跃的想象力满怀憧憬地踏入了社会,接着再被现实无情地击倒,将他的希望和梦想统统撕得粉碎。即便这样,他居然还可以这样轻松地笑着对自己进行一番客观的剖析,真是想想都为自己骄傲。

他自言自语地说:“真是多亏了我生就一副轻狂的个性,否则怕是早就去寻短见了!”

至于凯里先生问的他在巴黎到底学到了什么,事实上,他学到的多着呢。尤其是跟克朗肖的那番谈话,简直让他终身难忘。克朗肖说出的每一句话,即使听上去特别普通,也总能让他开窍。

“好了老弟,‘抽象的道德准则’这种东西,这世上根本就没有。”

在菲利普还小的时候,他的一举一动都不敢稍有放肆,他要为自己那不朽的灵魂的安宁负责。后来他放弃了上帝,很有些如释重负的感觉,总觉得已经完全抛弃了束缚他的那种责任感,过上了无牵无挂的自在生活。可是现在,他却又发现,这种感觉只是他自己的幻想。就算他放弃了宗教信仰,但从小被宗教熏陶着养成的道德观念却完整地留在了他的思想深处,这种道德观念,恰恰是宗教信仰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他决定在以后思考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被偏见所影响。他打算重新摸索一套新的生活准则,然后彻底把那些现存的善恶法则和迂腐的罪恶及德行的观念赶出自己的大脑。不过首先,他必须要弄清一件事——生活难道一定要遵循什么准则才行吗?世上大部分看似有理的“道理”,其实只是因为人们口口相传,一代一代地灌输到别人的脑子里罢了。这些年他读了那么多书,但几乎全都是以基督教的道德观念为基础写就的。哪怕是一些宣扬不信基督教的作者,到最后照样还是要按照基督登山训众时定下的戒律,弄一套道德训条出来。这一本本皇皇巨著,除了劝人谨守规则以外,再没有其他目的了。这样的东西对他又能有什么帮助呢?菲利普坚信自己可以保持住不被舆论左右的原则,现在唯一要弄清的就是,他到底该怎样为人处世。既然生活在这个世界,他就不得不在确定自己的处世哲学前,先弄一条可以适应这个社会的临时准则——“除不可触犯法律外,尽可随心而行”。

菲利普认为,巴黎的留学生活给他带来的最宝贵的收获,就是让他的精神彻底得到了解脱,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获得了绝对的自由。他重新开始博览群书,带着激动的心情想要在后面几个月的假期中找到能对支配自己有所帮助的行动指南。他手握各类学说体系的著作,仿佛一个坚定地行走在异国他乡的游子,带着一种心驰神往的心情。他徜徉在哲学的海洋中,心潮简直比读那些文学类作品还要起伏不定。每当他隐约有了些什么感觉时,就激动得不能自已。他向来习惯了形象思维,对抽象的概念总是无法准确掌握。不过,就算不能理解作者的推断,只要能跟随他们曲折的思路行走在学海之滨,他也觉得别有一番意趣了。有时,他会觉得那些哲人们跟他无话可说,有时又能在他们的声音中找出自己熟悉的那个人。他像一个冒险家,明明置身在莫名闯入的开阔高地,可看着那如茵的绿草和参天的大树时,却还以为是在英国的公园里呢。

对菲利普来说,托马斯?霍布斯【注:霍布斯(1588—1679),英国哲学家。】的见解通俗易懂,且极具富有生命力,很为他所喜。而斯宾诺莎【注: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这位严肃矜持、品性高洁的哲人,则让他不得不敬畏。每当看到斯宾诺莎的作品,总让他想到罗丹的雕塑《青铜时代》,这可是他极为推崇的一件艺术品。此外,休谟【注:休谟(1711—1776),英国历史学家、哲学家。】的怀疑主义也让菲利普深深着迷。每当欣赏休谟那富有节奏感和乐感的简洁清澈的语言时,他总觉得自己是在阅读一本小说,忍不住感到愉快。不过可惜的是,所有的这些书中,都没有菲利普要寻找的东西。

以前他仿佛曾看到过这样一种说法:一个人,自出生起便已注定了他是会成为享乐主义者还是禁欲主义者,会变成亚里士多德的拥趸,还是柏拉图主义的信徒。乔奇?亨利?刘易斯【注:乔奇?亨利?刘易斯(1817—1878),英国批评家、哲学家。】的生平除了宣告哲学只是空谈以外,恰好也证实了哲学家的思想是跟血肉相融在一起的。若是能对一个哲学家有所了解,那么基本上就能猜到他的哲学思想到底是什么了。如此看来,真理根本就不存在,一个人之所以会产生某种思维方式,完全是由于他原本就是因此种方式而被造就的。所有人都自有其自己的一套哲学,而先贤们耗尽心血著就的那些观点,也只能对作者本人产生一些效果。

这样一来,要想成立自己的哲学体系,归根结底得先明白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菲利普觉得,此时他最需要弄清的是三件事:第一,人与世界是什么关系;第二,人与人是什么关系;第三,人与自己是什么关系。按照这些问题,菲利普给自己制作了一份精确的学习计划。

旅居国外的好处就在于,既可以以旁观者的角度观察当地人不可或缺的风俗习惯,又可以深入其中去接触他们。在国外生存一段时间,你会很快发现,你的那些看似天经地义的信仰,对外国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笑话。菲利普先后在德国和巴黎都待了很长时间,这为他接受怀疑论打下了很好的基础。首次认识到这种学说时,他几乎立刻产生了一种知音的感觉,心里说不出的快意欣慰。他很快认识到,世上本无善恶,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为了适应某种目的。在读过《物种起源》后,他的很多困惑仿佛也都立时被解开了。如今,他更接近一个自然考察者,先做出自然将展现某些特点的推论,然后再追根溯源、沿河而上,去发现意料之中的支流、沃野和连绵不断的山川。每一种重大的发现都会给人带来思考,他们会去琢磨当初的人们为何没有马上接受这种发现,以及那些承认了这种发现的人为何没有受到更重大的影响。《物种起源》这部巨著自问世到菲利普出生,中间整整隔了一代人。它最早的那些读者只是在理性上承认了书中观点的正确性,可情感却丝毫没有被触动过。上一代人曾被书中的很多内容惊吓过,而菲利普这代人却早已可以以轻松的心情来接受这些。书中的生存竞争看起来是那样壮观,深深地打动了菲利普的心。强权即是正义,这种道德准则跟菲利普的思想不谋而合。在这样的斗争中,社会和人分列两方,唯有对社会有益的行为才能称之为善,而危害社会的行为则被定义为恶。至于所谓的“罪孽”,其实不过是一种偏见,任何一个自由人都该想办法摆脱它。

菲利普认为,若个人不涉及究竟谁是谁非这个问题,则良心也不再具备约束的力量,他自然可以欢呼着抛开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可然后呢?他依然不知世界为何存在、人类因何而来,所有的问题也依然维持在一个无解的状态。不过,答案肯定还是存在的。

他忽然又想起了克朗肖那个“波斯地毯”的比喻,他以此来解答生活之谜,还故弄玄虚地告诉菲利普,唯有靠自己才能悟出答案。

菲利普笑着说道:“谁知道他到底在卖什么关子。”

很快,九月也到了尾声。在这个月的最后一天,迫切地想要把自己的新处世哲学实施下去的菲利普怀揣着他的全部财产——一千六百英镑,跛着脚,再一次踏上了伦敦的土地。

在他的整个人生道路上,这是属于他的第三个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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