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人生的枷锁(上)》(46)(1 / 2)
与克朗肖的谈话很快,菲利普就发现,他的那些朋友平时所发表的高见大多都是从克朗肖那找到的灵感。劳森说的东西很多都是从克朗肖那原封不动地挪用来的,
连总想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的克拉顿,也时不时引用着克朗肖的言辞。他们评判事物时基本都要以克朗肖的见解为权威,聚在一起时更是常常讨论他的那些想法。正因为总会不小心表现出对这位长者的敬意,他们才更要刻意去嘲笑他的恶习和弱点,以此来掩盖这种落于人后的真相。他们总说,克朗肖那个可怜的老头已经彻底无可救药了,他再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了。可实际上,除了他们,根本没有别人欣赏克朗肖的天才。当他们从背后议论这位先生时,老爱摆出一副纡尊降贵的样子,这大概是因为对于那些老干一些傻事的中年人,小青年们都会有些鄙视吧。不过他们确实也为能认识这样一位名流而觉得骄傲,并且很为克朗肖抱不平,觉得他之所以无法出人头地,完全是由于生不逢时。
克朗肖从没进过格雷维亚餐馆。据说他已经跟一个女人在大奥古斯丁街的一幢破公寓的六楼小套间里同居了四年,但菲利普认识的这些人里,唯一见过那女人一次的只有劳森一个。劳森有一次跟大家说起那个套间糟糕的环境,称那房间内垃圾遍地,臭气简直能把人熏得恨不得将五脏六腑都吐出来。
当时,有人劝他别在吃饭的时候讲这种话题,可他说得正来劲,根本不愿意半道停下。他绘声绘色地给大家描绘了一番屋内的那股气味,又带着一股得意,详细讲述了来开门的那个女人的样子。据他说,那女人很年轻,身材丰满矮小,皮肤黝黑,来开门时没穿紧身胸衣,只贴身套了一件破破烂烂的短外套,一头秀发看上去也一副随时会散乱下来的样子。她脸色红润、嘴唇性感,一双眼睛像卢浮宫中陈列的弗兰兹?海尔斯【注:弗兰兹?海尔斯(1580—1666),荷兰肖像画家。】那幅杰作《波希米亚女子》中的人物那样,散发着勾人魂魄的光彩。她看上去风骚无比,既让人觉得害怕,又自带一种趣致。在她的身后,一个脏兮兮的婴儿正趴在地上玩着什么。
很多人都知道,这个荡妇背着克朗肖勾搭了拉丁区的很多野小子。但一向把美视作生命的克朗肖居然还没把这个贱女人甩掉,真是让大家难以理解。至于克朗肖本人,他似乎很欣赏那女人平时说的那些污言秽语,时不时还特意向别人转述其中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他总开玩笑地把她叫作iafilledemonconcierge【注:法语,我的女管家。】。
克朗肖平时会做一些翻译工作,还会给一两家英文报纸写一些关于画展的评论,但赚的钱也就只能勉强糊口。其中一家报纸曾是他以前的老东家,但后来因为他实在贪杯而开除了他,现在只偶尔让他帮忙干点兼职,比如介绍个活话剧或是报道一场拍卖会什么的。克朗肖在巴黎可谓尝尽了苦头,他劳累、贫困、永远出不了头,但他依然愿意舍弃一切来换取留在这里,巴黎的生活方式,早已深入他的骨髓了。他常年守在巴黎,即使在所有朋友都离开找地方避暑的炎夏,也绝不迈出这里一步。奇怪的是,他虽然连一句像样的法国话都说不好,却一走出圣米歇尔大街一英里外,就全身难受。他永远保持着一股英国佬的做派,身穿“美丽园丁”商场售卖的破衣烂衫,顽固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要说劳森他们说得不错,克朗肖的确生不逢时。若是他能再早出生个一百五十年,一定会青云直上。反正那时候,只要嘴皮子练得好,就能周旋在社会名流之间,过上灯红酒绿的生活。
他常常自言自语:“我就该活在十九世纪,找一个有权有钱的庇护者,让他赞助我出版诗集,再拿着诗集去讨好其他更厉害的贵族。啊,我多想为伯爵夫人的小狮子狗写上几行赞美诗,再跟主教们聊聊天,跟贵族家的侍女们谈上几场恋爱啊!”
然后,他顺嘴念了几句浪漫诗人罗拉【注:罗拉(1300—1349),中世纪英国的一位隐士,同时也是一位神秘主义诗人。】的诗:“jesuisvenutroptarddansanmondetropvieux.”【注:法语,我闯入一个上古之国,然而却姗姗来迟。】
克朗肖对新鲜的脸孔向来很感兴趣,何况菲利普还有一项特殊的本领:在与人聊天时,既能引出话题,又少言寡语,不会影响对方的谈兴。因此克朗肖对他很有好感。而菲利普呢,根本不知道克朗肖现在基本都只是在重复过去的言论,反而被他个性鲜明的论调给彻底吸引住了。克朗肖说话时的样子对年轻人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他嗓音清亮悦耳,讲起某个论点来头头是道,每说一句话,都能给人带来思考。菲利普和劳森经常在回家的路上讨论克朗肖随意说出的一两个观点,每次都要站在旅馆的门外徘徊良久。
菲利普是个注重事物结果的年轻人,有件事让他总觉得有些迷惑。克朗肖从未出过诗集,为了能拜读到他的大作,菲利普曾向他恳求了好几次,费了好大力气后,克朗肖才给他带来了一些从杂志上撕下来的纸页。然而他的这些著作实在是让菲利普大失所望,几乎每一篇里,他都能找到史文朋或亨莱【注:亨莱(1849—1903),英国编辑、作家。】的作品的影子。他着实被吓得不轻,克朗肖倒真是妙笔生花,竟能随意将别人的作品经过篡改,变成自己的诗篇。菲利普曾把这种失望之情跟劳森唠叨了几句,哪想到,劳森居然转头就把这些话传到了事主本人耳中。
当菲利普再次走进丁香园时,诗人带着一脸圆滑的表情,笑着问他:“据说你很有些瞧不起我写的诗?”
菲利普红着脸尴尬地回答:“哪有这种事,我很喜欢拜读您的诗作。”
克朗肖挥了挥手:“行了,不用给我留面子,说实话,我自己也不太在乎那些东西。对我来说,怎么描写并不重要,生活本身才是生活的价值。我只希望能在探索生活的过程中,捕捉到那些一瞬即逝的感情的波纹,至于写作,不过是增添乐趣的一种还算优雅的才艺罢了。而别人的评价,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菲利普笑了笑没有说话。作为一个明眼人,他已经确定,这位诗人虽然没事儿就愿意在纸上涂抹几句,但连一首像样的诗作都没有作出来过。
克朗肖托服务生去给他买包烟,然后边为自己倒酒,边瞧了菲利普几眼:“我知道你对我这番话不以为然。你一定听说了,我是个穷鬼,在一幢公寓的顶楼跟一个俗气风骚的贱女人同居,那贱货没事儿就给我戴戴绿帽,跟一些garonsdecafé【注:法语,咖啡馆服务生。】和理发师之流眉来眼去。而我平时呢,只能靠评论一些骂着都嫌累的破画,或翻译几本下九流的破书为生。可是你告诉我,到底什么才是生活的真谛呢?”
“噢,这问题太难了,您只能自问自答了。”
“不不不,对每个人来说,这个问题唯一有价值的答案只能自己去寻找。我问你,你为什么会活在这个世界?”
“这个,我也说不太好……”这是菲利普第一次面对这样的问题,他琢磨了半天,才回答道,“我想,大概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能力,同时不伤人、不避责吧。”
“也就是说,是要以德报德,是吧?”
“大概就这个意思吧。”
“真是典型的基督徒的特征。”
“不,这跟基督徒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是单纯的抽象的道德标准。”菲利普有些生气地反驳。
“得了吧,世上根本就没所谓的‘抽象的道德标准’这种玩意儿!”
“照你这么说,如果你喝醉了,离开时把钱包落在了这里,而我捡到了你的钱包,你觉得我凭什么要把它还给你?总不可能是因为对警察的恐惧感吧?”
“因为你既想积福进天堂,又怕作孽被打下地狱。”
“但我根本不相信这世上有天堂和地狱。”
“这也不是不可能。在构思‘绝对命令’时,康德也是个对一切都表示怀疑的人。你虽然丢弃了信仰,但信仰留存在你心中的基础伦理观念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你的内心深处依然是一名基督徒,因而如果真的有上帝和天堂,你绝对会收到回报。对于上帝来说,他才不会像教会里传道时所说的那么愚蠢,他不会在乎你到底信不信他,只需要你忠实地履行他所定下的法规就可以了。”
“可是,要是您捡到了我的钱包,一定也会还给我吧?”菲利普说。
“是啊,但这跟什么抽象道德可完全没关系,我只是单纯地怕被警察抓到。”
“警察不可能知道这件事。”
“我是文明人的后裔,我的骨子里深深烙印着对警察的恐惧。不过我那位concierge【注:法语,女管家。】就不一样,她会毫不犹豫地把钱据为己有。你没准会把她当成一个罪犯,但实际上,她只是一个彻底摆脱了世俗偏见的人罢了。”
“但她不是也把体面、良知、名誉和德行等一切全都给抛弃了吗?”
“我问你,你以前可曾犯过罪孽?”
“说不好,也许有过吧。”
“哈!我从未犯过什么罪孽!你这副腔调还真跟非国教派牧师一模一样。”克朗肖忽闪着眼睛故作滑稽地说。
不过菲利普对此话十分认真,完全不觉得哪里好笑。他问克朗肖:“难道你从来没有为自己做过的事感到遗憾吗?”
克朗肖反问道:“我所做之事皆为命中注定,又有何遗憾?”
“你说的很像是宿命论啊。”
“意志自由这种幻觉在人们心中实在是太根深蒂固了,就连我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了。每当我做出什么选择的时候,总认为是出于我自己的意志,但等到结果出来以后,却总能发现,我之所以作出一种选择,无非遵循着永恒的宇宙力量一直以来的规律罢了。对于我个人来说,这种选择和结果根本就是避无可避。所以,不论我最后做得到底是好是坏,我都不愿意去为之纠结。”
“我听得有些迷糊。”
克朗肖随手把酒瓶递过去:“要想让脑子清醒,没有比威士忌更好的东西了。啤酒喝多了只能让大脑生锈。”
菲利普拒绝了。
克朗肖继续说道:“你这个人明明还挺好的,怎么连酒都不会喝呢?知道吗,清醒是横在我们交流中间的一堵墙。回到刚刚的话题,我说的那些好事和坏事,其实全都是传统给它们下的定义,并非绝对的。在我看来,善、恶本身不具有任何意义。我会把所有东西全都一肩承担,而不去妄加评价它们的好坏。”
菲利普插话道:“这世上可并非全都是你这样的人吧。”
“我只管我自己。至于其他人,除非他们限制到我的行动,否则我不会感受到他们是否存在的。对个人来说,他们也都站在宇宙的中心位置。我对别人拥有怎样的权限,完全取决于我本人能力的大小。在我能力所及的范围之内,我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人类天生是群居动物,因而我们才会身处在这个社会之中。但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转是需要依靠警察这一类的武力和格朗迪太太【注:格朗迪太太,一出喜剧中的人物。这是一个拘泥于世俗、爱说人闲话的人物形象,在剧中,总是被邻居畏惧着。此后,格朗迪太太这个人名便成了“社会舆论”的代名词。该剧的作者为十八世纪英国剧作家莫尔顿。】这种舆论力量的。所以你眼前才会有个人和社会这两方面都想要保存自我的有机阵营,它们通常都在不停地进行着角逐。我是个弱者、孑然一身,因而只好无奈地接受现实,屈服于社会的法律,但换言之,因为我有按规定纳税,也就能享受到被保护的利益。对我来说,法律的意义是权利而非正义。打个比方,我生活的国家实施征兵制,我曾在能保护我的土地房屋的军队中服过役,也曾为了换取警察的保护缴过税,那么对社会来说,我是不再欠它什么的。再以后,我要做的就是以自己的力量跟它周旋。为了让自身能够得以维系,社会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它有力量,也有权利在我犯法的时候将我逮捕或处死。而我呢,也心甘情愿地在触犯法律后接受社会对我的报复,但我不会承认我确实犯下了罪孽,也不会认为这是我该受到的惩罚。我不稀罕同类的夸奖,也抢不上什么名誉和财富——这是社会用来诱惑人类的一贯手段。我这个人,哪怕家徒四壁,也照样能混个不错的生活来过过。”
“若每个人都跟你是一样的想法,这社会不就崩塌了吗?”
“我只要管好自己就行了,至于别人,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多数人之所以会做一些事,只是为了追名逐利而已,但既然他们做的事能为我带来好处,我便只要高高兴兴地享受它就好了。”
“你这种看待问题的方式也太自私了。”
“你不会以为这世上还有完全无私之人吧?”
转码声明:以上内容基于搜索引擎转码技术对网站内容进行转码阅读,自身不保存任何数据,请您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