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人生的枷锁(上)》(34)(1 / 2)
亲吻
菲利普脑子里不断循环着威尔金森小姐的那场艳遇。虽然她在关键地方戛然而止,可不难猜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他觉得震惊不已。对于一个已婚女子来说,这种事倒也没什么关系,在他读过的那些法国小说中,常能见到这种情节。但是,威尔金森小姐却是个未婚的英国人,她的父亲还是一位牧师。他又一想,可能那个美术生也只是她多个情人中的一个而已。这个想法让他震惊,他以前根本没以这个角度去观察过威尔金森小姐,也实在想象不到会有人向她求爱。菲利普年轻单纯,像坚信书中的内容一样坚信威尔金森小姐自己所说的一切。他不禁觉得恼怒,他怎么从来也没遇到过这样的妙事呢?如果威尔金森小姐坚持问他海德堡的艳遇,而他却什么都说不出来,那将是多让人难堪啊。他当然可以信口胡言,他也不是那种不会说谎的老实人,但威尔金森小姐会不会相信他是个情场老手可就不一定了。他过去从书上看到过,女人的直觉都是格外敏锐的。或许,她只消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在吹牛,或许她还会偷偷笑话他。想到这里,菲利普不觉害羞得满脸通红。
威尔金森小姐喜欢自弹自唱。她唱的大多是菲利普不熟悉的奥古斯塔?霍姆斯、马赛耐特及本杰明?戈达特等人所作的歌曲。菲利普常常一连几个小时都和她一起这样待在钢琴边。一天,威尔金森小姐因为好奇,坚持要菲利普试唱上一支歌。听完他的演唱后,她极力夸赞他有着一副好嗓子,天生适合唱男中音。她主动说要当他的演唱教师。开始的时候,由于一贯的腼腆,菲利普理所当然地拒绝了,但耐不住她的执着,最后变成了每天早饭后都要跟她学一小时唱歌的局面。威尔金森小姐确实是个好老师,她要求严格,教学方法得当,上课时,虽然语音仍摆脱不了那种浓浓的法国腔调,却全不似平时说话那样软糯发嗲。她讲课时自带一股威严,一句废话都不说,如果学生不小心溜了个号,她就会毫不客气地加以训斥。她坚定地履行着教师的职责,每天都亲自监督菲利普吊嗓子、练声。
当课程结束时,她立刻变回了那个温柔可爱的她。她的脸上挂起了微笑,语音也又变回软绵绵的状态。她在教师和朋友的身份间转换自如,但对菲利普来说,想要立时丢掉学生的身份可就难了。他实在想不通给他上课的和讲述自己艳遇的,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细致观察,菲利普发现与早上相比,在晚上的时候威尔金森小姐要更加可爱。因为天气温暖,她上衣的领口一直开得比较低。早上的时候,她脸上的那些皱纹和脖子上略显粗糙的皮肤都清晰可见,菲利普不止一次想让她把脖子遮住。另外,她最喜欢的衣服颜色是白色,这种衣服在上午对她来说实在不太适合,但到了晚上,却会显得她特别妩媚。晚礼服样子的长裙的前胸和双肘部位缀着一些花边,加上她特意挂在脖子上的那串红石榴石项链的衬托,让她看上去格外温柔讨喜。她的身上散发着香水那种撩人的香气,使她似乎一下子年轻了很多。
为了获知她的年龄,菲利普简直绞尽脑汁。他曾试着把二十和十七相加,却总觉得这个数字并不正确。众所周知,外国的女人都比英国女人要老得快很多,而长期旅居国外的威尔金森小姐,应该也算是半个外国人。可她哪里像三十七岁呢?菲利普认为,她看起来最多不过二十六七岁。
他曾跟路易莎伯母求证过,问她为什么坚称威尔金森小姐已经三十七岁了,可路易莎伯母却说:“不,她可不止那个岁数呢。”
菲利普很是怀疑凯里夫妇所说的话的精确性。他们只记得最后一次在林肯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时,她还梳着一条长辫子。凯里先生的记忆力一向不可靠,更何况已经那么多年过去了,没准她当时只有十二岁呢。而且,说是二十年前的事,可保不齐是因为人们爱用整数的习惯,才导致凯里先生他们这样说的。实际上,也许他们的见面是十八年前,又或者是在十七年前也不一定。以十七和十二相加,所得不过二十九岁而已,这个年纪可绝对算不上老!想当初,安东尼舍弃世界只为了得到克莉奥佩特拉时,那位女王都已经四十八岁【注:安东尼(公元前83—公元前30),与莱必多斯、渥大维?恺撒同为古罗马执政官。同时还是一名政治家和将军。公元前30年,在权力的争夺战中,安东尼被渥大维?恺撒击败,随后自刎而死。他生前曾疯狂爱恋着埃及女王克莉奥佩特拉,在他死后,女王也自杀殉情了。】了。
跟威尔金森小姐在一起的那个夏天天气一直很好,虽然气候难免炎热,但由于靠海的缘故,暑气总归消散不少。即便置身于八月酷暑的烈日之下,可空气中自有一种清新的感觉,从而让人生出一种特别的兴致来。牧师公馆的花园中有一个小水池,池中盛开着大片睡莲,金鱼遨游、喷泉飞溅,看上去意趣非凡。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经常在午饭后到池边去,在树荫下的草地上铺好坐垫和旅行毯,一躺就是一下午。他们在那看书、聊天,偶尔还会抽上支烟。凯里先生严禁他们在室内吸烟,作为牧师,他坚称抽烟绝对是一种恶劣的嗜好。不管是谁,若是被某项嗜好所奴役,将是一件最有失体统的事。然而说这话时他却忘了,他本人也戒不掉喝午茶这个嗜好。
一天,威尔金森小姐在牧师的书房里偶然翻到了一本《波希米亚人的生涯》【注:法国作家亨利?米尔热(1822—1861)的一部著作。书名中的“波希米亚人”实际是巴黎一些青年艺术家的代名词。该作品曾经过普契尼等作曲家的改编,以歌剧的形式上演。】,这是牧师当年收集的廉价书中的一本,始终不曾有人看过。她把这本书拿给了菲利普。
这本由米尔热所著的杰作,文笔看似拙劣,但胜在内容荒诞、情节离奇,只需一页,就把菲利普深深迷住了。书中所描写的饥饿贫穷的景象栩栩如生,由于笔调诙谐,看上去虽有怨气却不含愤怒;那些下流的、无病呻吟的哀伤恋情,在作家的笔下也变得缠绵悱恻,带有浓烈的浪漫色彩。肖纳德和缪塞,还有米密和鲁多尔夫,这几人身穿古怪的路易?腓力普时代的服装,游荡在拉丁区灰暗的街头。他们辗转在一个又一个阁楼之间,带笑含泪地醉生梦死着。菲利普对这一切简直心驰神往,他向往这种“人生得意须尽欢”的生活,巴不得自己也跟他们成为同伙。说实话,书中描写的那种欢乐实际上是那样粗俗,那些所谓的艺术家和其他放浪形骸之徒都只是一群心灵平庸、一无是处的凡人。不过这一点,只有在拥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后才能发现,而对菲利普来说,他还早得很呢。
威尔金森小姐出语讥讽菲利普的热情:“那么现在你想要去的地方大概不是伦敦,而变成巴黎了吧?”
“就算我现在想去巴黎也晚了。”菲利普回答。
从海德堡回来这两周,他跟大伯就他的前途问题聊了很多次。他态度坚决地表示自己绝不会去牛津就读,更何况他也休想再拿到奖学金了。即使是凯里先生,也同意他已经上不了大学的说法。菲利普继承的全部财产只有两千英镑而已,目前,这笔钱被投资到了抵押业,利息为百分之五,显然,只靠利息是无法保证菲利普的生活的,而且现在这笔钱已经花掉了一部分。就算能成为牛津的学生,等到毕业后也不能保证他可以找到养活自己的工作,更何况上学的费用每年最少也得花上二百英镑,他可不会傻到去用这么多钱念三年无用的学。
菲利普迫切地想去伦敦谋一份生计。按照凯里太太的想法,作为一个有身份的绅士,能选择的职业只有四种,分别是:海军、陆军、教会和司法行业。当然,还可以把医生也算进去,毕竟她的小叔子、菲利普的父亲从事的就是这个行业。但是,在她年轻时,医生可绝算不上什么上等人。对菲利普来说,海军和陆军肯定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了,至于进教会入圣职,他现在也是坚决反对的,那么他就只剩跻身司法界这一条出路了。本地医生倒是提出了让菲利普去从事工程实业这个建议,据说现在很多有身份的人都在做这个,不过被凯里太太当即拒绝了。
她说:“我不愿意让菲利普成为一个买卖人。”
“没错,”牧师附和道,“但他总归得干点什么。”
“可以让他跟他父亲一样去做一名医生啊。”
“但我不喜欢做那个。”菲利普反对道。
对此,凯里太太倒没觉得惋惜。
不过,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来说,凯里夫妇却认为一定要有学位的人才能做。而既然菲利普不想去上学,那怕是也没什么希望了。他们商量了许久,提议让菲利普先去当个律师学徒。他们给阿尔伯特?尼克逊写了封信,询问他是否愿意让菲利普给他当徒弟。这位阿尔伯特?尼克逊先生是位家庭律师,跟凯里先生一样,是亨利?凯里生前指定的遗嘱执行人。过了一两天,他的回信寄了过来,信中说他门下已经没有多余的学徒名额了。此外,他还对他们这种想法提出了异议。他说,目前来看,律师这个行业已经供大于求了,如果没靠山又没资金,做到最后也只能是一名事务所主管员。他建议,还是让菲利普去做个会计师的好。
不管是凯里夫妇还是菲利普,都从未听说过会计师这个职业。于是,阿尔伯特?尼克逊先生又专门写了封信来给他们解释了一下:如今这个时代,工商业发展迅速,大批的公司和企业随之成立。为了适应这些企业的需要,社会上出现了很多会计师事务所。有别于老式的财务管理,这些事务所自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能以此来协助客户管理财务和审核账目。几年前,这个行业获得了皇家特许,随后变得日益重要。此行业的从业者不但收入颇丰,而且还很受人尊敬。他本人有一家合作了三十年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在刚好还有一个练习生的名额。他帮忙问过了,他们同意收菲利普进事务所。签订练习生的合同要收费三百英镑,其中的一百五十英镑会在合同期内以薪水的方式发还给他。虽然菲利普对此事的前景不太感兴趣,但他认为自己也该作出决定了。他思索再三,终于臣服在对伦敦生活的向往之情下。
凯里先生又特意去信请教尼克逊先生,问这种职业是否体面,是否适合上等人来做。尼克逊先生回答,打从获得皇家特许后,目前该行业中涌入了很多从公学或大学毕业的青年。而且,他的那位合作会计师赫伯特?卡特也承诺,若是菲利普因为不喜欢而决定在一年后离开的话,他还会归还一半的合同费用。此事就这么定了。按照约定,菲利普将于九月十五日进入事务所工作。
他对威尔金森小姐说:“我还有整整一个月的逍遥时间。”
威尔金森小姐回应道:“是啊,然后你就会奔赴自由,而我却将进入牢笼。”
威尔金森小姐的假期时长为六周,她会比菲利普提前一两天离开牧师公馆。
她对菲利普说:“真不确定以后我们是否还有见面的机会。”
“为什么不会有呢?”菲利普问。
威尔金森小姐说他:“噢,求你了,能不用这种不解风情的腔调说话吗?”
菲利普脸红了。他最怕的就是被威尔金森小姐看扁。他已经将近二十岁了,威尔金森小姐年纪也不算大,而且有些时候看上去还很好看。若是他们一直只谈论文学和艺术之类的话题,那实在是有些可笑。他觉得,他应该跟她求爱才是。
威尔金森小姐常常跟他讨论爱情,他们说起过住在她楼上的那个美术生,也提到过巴黎的那位肖像画家——她曾经的男主人。她告诉菲利普,那位画家曾疯狂地追求过她,还总找她当他的模特儿。结果她被他的热情吓到,只能找各种借口不给他当模特儿了。实际上,对于各种献殷勤的手段,威尔金森小姐都早已见怪不怪了。
夏季最热的一天的下午,威尔金森小姐戴了一顶大大的草帽。她的唇边挂着一串汗珠,看起来格外妩媚。看着她,菲利普忽然想到了宋先生和凯西莉小姐。他以前对姿色平庸的凯西莉小姐从未动心过,现在想来,却觉得她和宋先生的私情很有一番浪漫的意味。而现在,他似乎也遇到了能够体验风流情史的机缘。威尔金森小姐基本上完全是法国人的做派了,这让即将到来的艳遇更加充满情趣。每当菲利普想到这件事时,心情就不禁激动起来。不过当威尔金森小姐真的站在他眼前了,他又觉得这事好像没他想象的那样吸引人了。无论如何,她既然把这些艳遇都告诉了他,那么就算他也向她求爱,她大概也不会太惊讶吧。或许,菲利普想,也许她还觉得奇怪呢,自己竟然到现在都没对她有过什么表示。这几天,他总能在她的眼神中看到一丝鄙夷,不过也可能只是他自己在胡思乱想而已。
威尔金森小姐笑着问他:“你呆呆地琢磨什么呢?”
“这可不能跟你说。”菲利普回答。
他不知道威尔金森小姐是不是正盼望着他能马上吻她,他想要这么做,但又怕这种冒失会惊扰到她,最后换来一个耳光,或是被在伯父面前告上一状。要是她真的找伯父告状,那可就惨了。他确信以凯里先生的为人,一定会把此事告诉给乔赛亚?格雷夫斯和威格拉姆医生,到时候他丢人可就丢大了。唉,真不知宋先生到底是怎么将凯西莉勾引到手的。对了,路易莎伯母一直坚称威尔金森小姐已经三十七岁了,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跟一个年纪可以做他母亲的人交往,一定会使他成为大家的笑柄的。想到这,菲利普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威尔金森小姐又笑着说:“看,你又开始发呆了。”
菲利普鼓起勇气说:“我是在想你啊。”
无论如何,这话听起来一点毛病都没有。
“那你想我什么呢?”
“瞧,这次可是你在追根究底了。”
“你这个小淘气!”威尔金森小姐嗔道。
又是这种煞风景的语气!每次菲利普好不容易积蓄起一点感情,她就用这种家庭教师一般的语气跟他说话。教他唱歌时,若他没有让她满意,她也总是这么俏皮地喊他小淘气。
菲利普生气地说:“别总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好吗?”
“你生气了?”
“特别生气。”
“我是无心的。”威尔金森小姐主动伸出手让菲利普握了一下。
最近一段时间,她总是在跟菲利普握手道晚安时轻轻捏他的手,这种举动给了菲利普信心。
菲利普知道,现在已经到了冒险的最佳时机,若他眼睁睁地任这个机会溜走,那他才是个地道的傻瓜呢。
唯一可惜的是,这场面完全不像小说中描写的那些爱情场景那样,充满让人怦然心动的魅力,他也没有因为情欲而神魂颠倒。此外,威尔金森小姐跟他理想中的情人也完全不一样。
在菲利普的脑海中,常常幻想有这么一个姑娘,她有着一身雪花石膏一般白皙滑润的肌肤,她的眼中总含着似水般的柔情,那一头浓密的、涟漪般的褐色秀发,让人总忍不住想把脸埋在里面。可威尔金森小姐呢,她的头发总给人一种黏糊糊的感觉,菲利普实在想象不到自己的脸埋在里面会是一种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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