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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人生的枷锁(下)》(39)(1 / 1)

新工作阿特尔涅太太给菲利普拿了些钱用以向他的房东太太支付欠下的房租,否则房东太太不会让他搬走行李的。他拿着西服的当票外加五先令,把那件穿着十分贴身的礼服大衣从当铺赎了出来。其他衣服也一并赎回来了。他找卡特?帕特森帮他把箱子送往哈林顿街,

周一一大早便随着阿特尔涅去店里报到。阿特尔涅带着他直接到了服装部,跟那的进货员交代之后便离开了。这位名叫桑普森的进货员约莫三十岁,身材不高但十分灵巧,就是总一惊一乍的。他跟菲利普握手示好,随后便问菲利普懂不懂法语,这全然是为了显摆那足以令他骄傲的丰富学识。但当菲利普说会法语时,这人却显出诧异的表情。

“就会法语?”

“德语我也行。”

“哎哟!我有时会去巴黎闲逛。parlezvousfranqais?【注:法语,“你会说法语吗?”】马克西姆大百货公司你去过吗?”

菲利普被安排在服装部的楼梯口,负责引导顾客到各个部门。桑普森先生曾无意中说过,这里部门众多。桑普森忽然间看到菲利普走路似乎一瘸一拐的。

“腿有毛病吗?”桑普森先生问道。

“我一条腿有些跛,”菲利普回答说,“但走路和做其他什么的并不碍事。”

桑普森充满疑惑的目光在菲利普的脚上打了几转。菲利普心中暗道,桑普森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经理会录用自己。菲利普心里是清楚的,那是因为经理根本就没留意这些。

“你刚来,肯定不可能什么都弄明白。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问那些女孩子。”

桑普森甩下这句话就走了。菲利普努力地记忆着诸多部门的位置,热情地接待咨询的顾客。一点的钟声一响,他便到大楼顶层的餐厅吃午饭。明亮的餐厅又长又宽,窗户都关上了,所以这里一尘不染,但菜所散发出来的油腻气味却充斥着大厅,相当刺鼻难闻。餐桌上盖着桌布,几张桌子共用一个装清水的玻璃瓶,中间的桌上则摆放着盐和醋。店员们乱哄哄地挤进来,在长凳上落座,十二点半之前已经有一批店员来吃过饭了,凳子上还留着他们的热气呢。

“连咸菜都没有。”菲利普旁边的人发着牢骚。

那人很年轻,瘦高个儿,面色苍白,鹰钩鼻子很突出。他头大得很,脑袋却坑坑洼洼,像是叫人在他头上乱按了一通似的,因此模样显得颇为古怪,前额和脖子上满是红肿的青春痘。他叫哈里斯。菲利普发现有时餐厅也会提供常见的咸菜,就放在餐桌远处的大汤盆里。餐厅里没提供刀叉。过不多时,一个身材粗壮的男仆穿着白大褂捧着咸菜进来了,将咸菜咚的一声丢在桌子上,人们便拥过来随便拿。刚从脏水里洗净捞出来的油腻咸菜还散着热气。另几个同样穿着的男仆逐张桌子分猪肉,汤盆里的猪肉上下起浮。这些人就像变魔术的,身手灵巧,装猪肉汤的盆被他们扔到桌子上,肉汤溅得四处都是。随后便是大盘的白菜和土豆。菲利普一见之下恶心得胃气上涌。他看到有人往菜上洒了不少的醋。餐厅里一片乱七八糟的吵嚷声,吵得耳朵都聋了。大家毫无顾忌地大声说笑,刀叉互相磕撞的声音和吃饭时发出的吧叽嘴的声音也混在一起。回到了服装部菲利普才高兴起来。那些部门的位置他都记住了,有顾客问路,他也不用找别人帮忙了。

“往右在第一个拐角处转弯,左手边第二个拐角就是了,夫人。”

没什么事的时候,也偶有女员工过来跟菲利普闲聊,但他却感到这是她们在观察他。五点钟时菲利普又去食堂吃饭。他乐得去那歇会儿。他最喜欢面包抹黄油。不少员工还有自己的果酱,果酱装在写着员工名字的瓶子里,平时放在“贮藏室”里保存。

商店六点半关门时菲利普早就疲惫不堪了。吃中饭时坐在菲利普旁边那个叫哈里斯的年轻人在哈林顿街有个床位,他邀菲利普过去转转,顺便认认床铺。哈里斯说别的宿舍早都没地方住了,但他房里还有空床,便想让菲利普过去跟他同住。他们的宿舍是皮靴店改的,因为窗户被木板遮住了大部分,所以屋里很暗,只有窗户上面的窄缝能通风。屋里气味难闻,霉臭气浓重,菲利普很庆幸自己不用住在这破房子里。哈里斯带他到了二楼,一架难看的钢琴突兀地摆在起居室里,琴键如同一排虫牙。一个装着多米诺骨牌的无盖烟盒放在桌上。地上散乱地堆着几本老旧的《斯特兰德杂志》和《图画报》。其他几间房则是卧室。菲利普要去住的那间房在最顶层。房里满满挤了六张床,都配有一个大衣箱或是小纸箱。整个房间只有一个衣柜算是家具,文件柜有六个抽屉,四大两小,其中一个留给了菲利普,算是对新人的照顾。不过每个抽屉的钥匙都一样,所以这钥匙也没什么用处。哈里斯让菲利普别往里放贵重物品,重要东西最好锁在大衣箱里。壁炉上面是一面镜子。卫生间倒是挺宽绰的,八个洗脸盆排成一列,大家都在这洗漱。浴室和卫生间是连着的,里面有两只澡盆,但又脏又黑,肥皂污渍沾满了木制的部分,不同的人使用的水量不同,所以浴盆里留下好几圈不同高度的水印。两人转了一圈回去时,正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士在换衣服,另一个年轻男孩则一边大声吹口哨一边梳头发。那大个儿男人谁也没理,过了一会儿便出门了。哈里斯跟那个男孩互相眨了眨眼,那男孩的口哨声却一直没停。哈里斯说那傻大个儿叫普赖尔,原来是当兵的,现在在丝绸部上班。这人很独,但天天晚上去跟女朋友约会,就跟刚才的德行一样,从不跟别人道“晚安”。哈里斯过不多时也离开了,屋子里便只剩下那小男孩,不住向正在解行李的菲利普投去好奇的眼光。他叫贝尔,在缝纫用品部上班,但没有薪水。他挺喜欢菲利普的晚礼服的。他向菲利普介绍了房间里的其他人,又问了菲利普很多杂七杂八的问题。这孩子看来挺活泼的,一边聊天一边唱歌,唱的似乎都是从杂技场听来的曲子,就是嗓音太嘶哑了。菲利普整理好物品便出门逛街,他四处乱转,看着街上涌动的人流,有时还在餐馆外盯着进进出出的食客们,十分眼馋。菲利普感到饿了,买了个小果子面包充饥。守门人给了他一把前门钥匙,晚上十一点半这守门人负责关煤气灯。菲利普没敢在外面逗留太久,回去得很及时。他对罚款的内容很熟悉了:晚十一点才回来的罚一先令,十一点半之后则是两个半先令。不仅如此,晚归还得向店方上报。累计三次工作就丢了。

菲利普回来时只有当兵的大个儿不见人影,别人都在,而且已经有两个都睡下了。菲利普前脚刚进门,便听到一阵吵嚷声。

“天,克拉伦斯!你这家伙!”

原来男孩贝尔把菲利普的晚礼服当成了枕套。这孩子还挺扬扬自得的呢。

“克拉伦斯,你穿上这身晚礼服去社交晚会转一圈最合适不过了。”

“没准不经意之间你就成了莱恩公司里漂亮妞们的大众情人了呢。”

菲利普对社交晚会的事儿有所了解,大伙的牢骚已经灌满了耳朵了,大家觉得公司扣下大伙儿的部分工钱真是不该。一个月就扣两个先令,充当医药费和借书费,可图书馆的那些小说早就破烂不堪了。此外还有四个先令的洗衣费。如此算来,菲利普才发现每周六先令的工钱只能拿到四分之三。

不少人大口吃着夹有香肠的面包。这是大家晚饭时吃的三明治。这东西是从不远处的一家小店里花两便士买来的。那个当兵的这时晃着身子进来了,他一声不出,轻巧地脱掉衣服,倒头栽在床上。煤气灯里的火苗在十一点十分时“噗”地闪了一下,便在五分钟后灭掉了。那当兵的早就睡熟了,别人却穿着睡衣挤在窗户前,满嘴脏话地朝外面经过的女人扔剩下的三明治。一栋六层高的犹太裁缝作坊就在对面,十一点准时下班。那楼上一排排的没装百叶窗的窗户里透出晃眼的灯光。老板家有五口人,包括父母双亲、两个小男孩和二十岁的年轻姑娘,这姑娘每天负责出来关灯。她有时也允许家里的某个裁缝对自己“上下其手”量量衣装尺寸。宿舍里的这些家伙兴致勃勃地打赌,赌正在跟踪这姑娘的两个男人谁会得手。子夜,哈林顿?阿姆斯的剧院也关闭了,这些人才纷纷入睡。贝尔挨着门口住,他跳过别人的床才蹦到自己床上,嘴里仍然在叨叨咕咕,没完没了。四周终于完全静下来了,只有那当兵的鼾声不住响起。菲利普便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七点,一通刺耳的铃声吵醒了菲利普。大家在七点三刻时都已经穿戴完毕,匆忙地跑下去穿靴子,在跑动中把靴子扣好,直奔牛津街店用早餐。这八点就开饭。晚来一分钟就得饿着,而且进来了就不能再到外面买早点。有时大家见来不及了,就只好从周边的小店买几个面包带上。只是这很破费,所以人们大都选择饿着工作,直到中饭时间。菲利普早饭吃的是牛油面包,又来了一杯茶,八点半一到,一天的工作便又开始了。

“右面第一处拐角。左边第二处拐角,夫人。”

菲利普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机械地回答杂七杂八的问题。这工作枯燥无聊,又累得慌。没过几天,他的腿就疼得无法站立。地毯又厚又软,站在上面脚烧得疼痛难忍,以致晚上脱袜子时都疼。大家也都对此颇有怨气。有人就说过,脚上出的臭汗把袜子和靴子都泡坏了。菲利普的室友们也是一样,大伙儿常在睡觉时把脚伸出去放着以减轻疼痛。菲利普一开始走路都费事,有好天他都只能待在宿舍里用冷水泡脚。这时,只有贝尔陪着他,这孩子总是待在宿舍摆弄平时搜集的那些邮票。他常边吹着口哨边将邮票用纸条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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