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都市言情 » 福尔摩斯旧译集 » 第三十五章《福尔摩斯旧译集:降妖记》(9)

第三十五章《福尔摩斯旧译集:降妖记》(9)(3 / 4)

其妻向巴林母曰:“余实累子,与子何尤!”复向亨利曰:“此为余事,与余夫无涉。燃火作号,系余与外人期约,余夫代余为之耳!”

亨利曰:“有何委曲,不妨详剖!”

巴林母之妻曰:“余弟羁迹于是,苦饥不得食,余不忍其为饿殍,故以火光为号,使余弟知食物已备,渠亦燃火以应,庶可寻光送往。”亨利曰:“然则汝弟,其即伦敦所捕之逃犯耶?”

巴林母之妻曰:“然。”

巴林母曰:“此余所以不能明告主人之故,今余妻自言之,则余之非欲戕害吾主,昭然若揭!”

余与亨利视巴林母之妻久之,盖见其妻之端庄,何竟与逃犯为兄弟,虽同一父母,而其子女之善恶,则各视其外境之熏陶乎!

巴林母之妻曰:“余弟少时,余母过于姑息,有欲必与,既而年长性成,遂视世间之物,无不可取,世间之事,无不可为,无赖之辈,从而诱之,为恶之念,深入于脑,不得复拔。余母郁疾致死,余之名誉,亦为所败。上帝好生,今幸得逃法网,夫姊之爱弟,人情之常,而彼之有今日,余亦难辞放纵之咎,彼亦知余爱之之心甚至,必能容匿,故越狱至此,而侦骑已及,力备身疲,颓然入门,涕泗交顾,余骤见之,怜愤并集,驱之贼恩,留之害义。然妇人之取义,终不敌于用爱,遂留而饭之,忽报吾主人归,余弟恐不见容,乃令藏匿石穴间,徐为后图,是以每夕燃火相告,彼亦以火应,即知其所在,乃以面包肉脯等物往。余固望其即去,彼留此,又安能恝然置之。余为虔拜上帝之妇人,不作妄语,有罪余自当之,与余夫无涉也。”

亨利问巴林母曰:“汝妻所言,不欺余否?”

曰:“何敢欺主人!”

亨利曰:“汝为妻弟所累,非汝之咎,顷余斥詈之言,可勿介介,汝夫妇可归卧室。”

巴林母夫妇既去,亨利启窗视之,窗外凉风飒飒袭人,空中火光犹未灭,亨利曰:“半夜燃火平野,何不虑为人觉?”

余曰:“火光甚敛,是必隐山谷中,只此一面可见者。”

亨利曰:“未知去此远近。”

余曰:“审其形势,当在前面山隙。”

亨利曰:“然则去此尚不及二迈尔。”

余曰:“然。”

亨利曰:“火光未灭,逃犯尚待食物之来,我等若往捕之,必获也!”

余思巴林母夫妇,迫不获已,故以其踪迹相告,若径捕之,心殊太忍。继思逃犯留此,必为里闾之害,而彼之残暴,不足怜惜,遂决计往捕,还之于狱,不然如左邻斯太白敦所居之荒寂,必有受其蹂躏之一日。至亨利之欲往捕者,则又为保护斯太白敦之妹计,盖天下男子,固甚愿奔走于所钟情者也。

余靸履携枪,偕亨利出,向火光而行,穿绕树间,月影暗淡,清露下滴,悄冷侵肤,方及山野,而衣帽尽湿。见光犹未息,余问亨利曰:“子所携者何械?”

亨利曰:“猎兽之鞭。”

余曰:“至时当乘其不备捕之,其人甚凶猛,稍缓则反为所制!”

亨利曰:“余深夜行山野中,直授人以戕害之机,福尔摩斯若在,又不知作何语!”

正言时,忽闻呼啸声,无异曩日在科林本泽畔所闻者,啸声挟风而来,始而高远,继而微低,如是者数次。亨利牵余袖曰:“是何声也?”

余曰:“山野固有异声,余曾一闻之。”

亨利曰:“是必猎犬呼啸之声也!”言已,即齿击身颤。余勇往之气,亦为之稍挫。久之,亨利曰:“乡人谓此为何声?”

举报本章错误